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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恕刪。 ※ 引述《terrorist (恐怖份子)》之銘言: : 標題: Re: [隨劄] 明季悍將黃得功二三事 : 時間: Sat May 13 02:45:15 2006 : : → Cimon:又 那是敬謹親王"尼堪" 和被努爾哈齊追殺的140.112.250.145 05/13 01:28 : : → Cimon:那個不是同一人 140.112.250.145 05/13 01:31 : 敬謹"親王"尼堪? : not 郡王? : 推 Cimon:順治六年敬謹郡王尼堪昇為親王 140.112.250.145 05/13 02:52 : 推 terrorist:[親王不是應該一個字?] 61.224.132.138 05/13 03:08 : 推 Cimon:那是到康熙時才規定的 140.112.250.145 05/13 03:23 : 推 Cimon:哦查了一下..這位仁兄後來又被降了..反正李 140.112.250.145 05/13 03:26 : → Cimon:擊敗他時是親王 140.112.250.145 05/13 03:26 嘖我搞混了…「敬謹」是封號,他的諡號是「莊」親王。諡號的確是延續明代親 王一字、郡王二字的常規(其實不一定);而封號,皇帝或╳╳帝君牛鬼神蛇的加到三 、四十個字也不嫌多。當然親王不會那麼誇張,不過似乎也沒規定只能封一字號吧? 若是,恕我孤陋,可否舉證說明出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45 ※ 編輯: Nomic 來自: 140.112.250.145 (05/13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