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抗日期間的軍事合作探討合作系統中的核心問題
作者:謝定正
提 要
一、抗戰期間,由於中國軍隊武力無法與日抗衡;因此,只有藉助外來支援或協助,
這些國家在軍事合作中的軍售、借款與派遣軍事顧問,甚至援助航空隊等,直接或間
接都影響國軍的建軍與軍力的發展,是好還是壞?尚難定論?對於過去軍事合作的經
驗教訓中,可不可能體認出心得?至於在軍事合作牽動下的武器獲得、軍隊訓練與教
育等方面,實質上,有沒有獲得諸多的助益?能否以此借鏡,對於今後的軍售、軍隊
訓練以及軍事教育等問題上,導引出較為有利(益)的方向?能不能從過去的經驗教訓
中,尋找出軍事合作運作中的核心問題以提供參考?
二、文中採用功能分析法,是以「對日抗戰期間的德、俄、美等多國與中國的軍事合
作交往情形」為系統架構中主要參考的部分,從國民政府在戰時追求國家利益的前提
下,為獲得多方助益對抗日本的侵略戰爭,從歷史經驗中獲得軍事合作系統架構下的
各種變項因子。
三、影響軍事合作系統架構的變項因子計有:國家戰略利益(聯盟利益)、軍事戰略
利益、戰略物資需求、戰略位置利益、市場需求(軍火與農工產品)、等值利益交換
(以物易物)與「科技整合需求」等因子,這些因子也就是軍事合作系統架構的核心
。
四、若要探討軍事合作運作系統是否有標準模式,由於軍事合作中的變項因子,受到
合作國:是處於平時或戰時?戰略物資缺乏程度?國防工業能力?科技水準?等等關
鍵因素的影響。因此,很難找到一個標準模式的說法,只能說不同的兩國進行軍事合
作時,都會有不同的變項因子,變項因子是多是少都很難律定,而且各變項因子的排
序更是不盡相同的。
壹、緒 論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
中華民國肇建以來,始終是處於內憂外患的局面;尤其是,到了民國26年7月7日的「
盧溝橋事變」,引發對日抗戰。國人在守土有責的認知下,實施全民抗戰;抗戰在形
勢上是守勢,在性質上是自衛,在時間上是持久,在空間上是全國國土,在人力上是
全民族。抗戰期間,由於軍隊武力無法與日抗衡;因此,只有藉助外來支援或協助。
先後計有德、俄、美、英、法等五國與中國政府進行軍事合作,在軍事合作過程中,
又以前三者影響較深。這些國家在軍事合作中的軍售、借款與派遣軍事顧問,甚至援
助航空隊等,直接或間接都影響國軍的建軍與軍力的發展,是好還是壞?尚難定論?
對於過去軍事合作的經驗教訓中,可不可能體認出心得?至於在軍事合作牽動下的武
器獲得、軍隊訓練與教育等方面,實質上,有沒有獲得諸多的助益?能否以此借鏡,
對於今後的軍售、軍隊訓練以及軍事教育等問題上,導引出較為有利(益)的方向?能
不能從過去的經驗教訓中,尋找出軍事合作運作中的核心問題以提供參考?
二、研究方法與架構
文中採用功能分析法,是以「對日抗戰期間的德、俄、美等多國與中國的軍事合作交
往情形」為系統架構中主要參考的部分,從國民政府在戰時追求國家利益的前提下,
為獲得多方助益對抗日本的侵略戰爭,從歷史經驗中獲得軍事合作系統架構下的各種
變項因子,諸如:國家戰略(聯盟)利益、軍事戰略利益、戰略物資需求、戰略位置
利益、武器市場需求與等值利益交換(以物易物)等等項目,以及當下軍事合作發展
中很重要的科技整合需求項目,均列為重要的變項因子;這些變項因子就是軍事合作
系統運作架構下的單元,也是主要核心,更是影響合作成敗的關鍵因素。但是不同國
家間的「變項因子」,往往都不是在同一個位階上,因此,產生軍事合作間談判籌碼
的不對稱性;另外,影響變項因子「放大、縮小」的主因,往往又操控在軍事合作的
主事者(決定者)或利益團體身上,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影響軍事合作的運作與發展。
三、研究範圍與限制
文中是從軍事戰略觀點中的建力層次切入,對於用兵方面問題不在探討範圍。由於軍
事合作系統規劃步驟與作法與專案管理中對於專案建案方式概同,故文中不作多加的
說明,而是針對主要影響軍事合作系統運作的核心─各個變項因子的內涵去探討與分
析。另在軍事合作的國家中,因為,英、法兩國在抗日期間大都是追隨美國的步調,
援華的程度上,遠不如德、俄、美三國對中國影響的深度與全面性。因此,英、法兩
國與中國的軍事合作關係略去不論。
以下將從多國軍事合作的緣起、抗戰期間德、俄、美等國對國軍軍備的發展與影響、
軍事合作運作系統的核心問題探討、合作系統中的指導與支撐性議題探討等內容分述
如下:
貳、多國軍事合作的緣起
歐美列強諸國是侵略中國也是供應中國武器的發源地,在抗戰之前,軍事合作的國家
計有德國;抗戰期間,軍事合作較具影響力的計有俄、美兩國,合作的緣起概述於後
:中德兩國的軍事合作,最早起於1875年,由於當時清廷見西方國家之洋槍、洋操及
戰術的精進,均非中國軍隊可以比擬的。於是開始向德國購買火砲槍械,聘請德國教
官李勱協(Lehmayer)來華教習三年,並選派軍官隨李赴德學習軍事技藝。 民國肇建
後,德籍教官在中國軍隊中,一直扮演十分重要的教習角色。民國二0年代德國為積
極發動大戰作準備,與中國持續保持友好態度,積極派遣軍事顧問與出售軍火給中國
,以利德國獲得所需的戰略物資──鎢沙。
中日戰爭爆發後,由於德日建立反共聯盟,使得中德關係於民國27年夏季告一段落。
戰爭初期,隨著德國勢力退出中國,中日衝突並沒有引起美英法等國的介入,這些國
家僅僅是採取觀望態度,祇有蘇聯突然由侵略者姿態轉變為援助者的角色。這一重大
轉變的主因,是來自於蘇聯本身感受到日本的威脅,認為日後日俄終必一戰。民國30
年6月,由於德軍進攻蘇聯,蘇聯在自顧不暇情況下,宣布停止供給援華物資與派遣
軍事顧問。
在俄國勢力相繼退出中國之後,中美軍事合作的關係開始萌芽。實際上,中美兩國軍
事合作快速發展,是緣起於美國遭受「珍珠港事件」的損害,引爆太平洋戰爭的結果
。美國援助中國抗日,實有利於牽制日本的百萬軍隊在遠東地區,方可遂行英美兩國
策定『重歐輕亞』的大戰略構想,有利先擊敗德國,再擊敗日本的作為。
實質上,抗戰期間與中國軍事合作發展密切的主要國家,都是基於國家戰略的需求與
經濟利益的考量下促成的,以下針對德、俄、美等國分別探討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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