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邦聯向北方展開的三大攻勢作戰(Antietam 1862,Gettysburg 1863,Nashville
: 1864),結果是把自己的兵力資源給消耗殆盡,遠超過自己所能承受的再生能力.
把1864年胡德在Nashville的行動和李在Antietam 1862,Gettysburg 1863
的攻勢相提並論﹐真是不倫不類。
1862年李第一次北伐的企圖是﹕奪得馬裡蘭州﹐贏得英法的外交承
認﹐有可能的話﹐迫使聯邦求和。在北部獲得補給﹔
1863年李二出祁山^_^的企圖是﹕在北部獲得補給﹔通過勝利加強
北部主和派的力量﹐有可能的話﹐拿下華盛頓﹐爭取歐洲的外交承認。
這兩次攻勢﹐是南方為了贏得戰爭勝利的﹐牽動全局的戰略級進攻行動﹐
而1864年胡德的北進﹐是想把已經攻取亞特蘭大的謝爾曼拉出佐治亞州﹐
純屬一個戰區級的牽制行動。如果不行﹐就東進弗吉尼亞和李會合﹐胡
德的北進﹐最遠的目標也不過是原屬南方但已經落入北軍之手的田納西
州府納什維爾。
而且在富蘭克林之役北軍重創南軍以後﹐小心過頭的北軍撤到納什維爾﹐
魯莽之極的胡德繼續尾隨過去﹐把自己陷入到不敢攻又不敢撤的尷尬境地﹐
坐等北軍12月15日的進攻﹐這次在戰略上目標格局小﹐戰術上自殺性的
北進﹐李的兩次北伐怎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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