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Yong (本因坊 怪哉)
看板Warfare
標題歐洲兵制改革的再討論
時間Wed Feb 7 10:39:49 2007
上文我們談到了義務兵役制﹐或者說征兵制﹐普魯士的軍事改革是在整個歐洲
軍事變革﹐尤其是兵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展開的﹐那麼兵制對一個國家的國防力
量來說有什麼意義﹖征兵制是先進的還是落後的﹖歐洲是怎樣走進征兵制的﹖
……不急﹐慢慢來﹐你說咱們國家現在實行的是什麼兵制﹖是義務兵役制﹖看
上去好像是﹐根據1984年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現行兵
役法是1998年在此基礎上通過的修正案)總則第2條白紙黑字寫著﹕“中華人民
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從概
念上說適齡公民確實有服役的義務﹐但好像我們中間大部分人好像幾乎沒有感
覺到自己曾經服役當過兵﹐而且眼下當兵好像還很熱(有時候還得有關系有路
子^_^)﹐絲毫沒有“強制征召”的意思﹐以至於jungleford讀書那會周圍還有
同學戲稱大一軍訓那會兒就算是服役了。既然扯到這裡﹐jungleford就暫時先
扯遠一點了﹐其實簡單想一想就能明白﹐任何軍隊都有規模限制﹐任何兵役法
都有年齡限制﹐就中國大陸而言﹐兵役法第12條和13條規定﹐每年所有年滿18
周歲的男性公民﹐隻要沒有特殊情況(殘疾、現行犯等)﹐在4年之內(現在特
別情況還可以延長到6年之內)都有服役義務﹐而且是服現役﹐就是真的穿軍裝
了。就大陸的人口規模基數而言﹐每年這個年齡段的gg(也包括mm﹐因為兵役
法規定mm可以自願當兵)有多少﹖怎麼著也得是上千萬數量級了吧。PLA現在總
規模多少﹖經過近二十年的兩輪大裁軍﹐大約在150萬左右﹐看來還有繼續縮編
的趨勢。軍隊不納稅﹐而且還花納稅人的錢﹐花國家的外匯﹐這麼多人國家都
要包吃包住﹐試問和平時期哪個國家養得起一支數量龐大的常備軍呢﹖而且每
年又不是全部大換血﹐復員的隻佔一小部分﹐那麼這樣一比下來攤到每個人頭
上也算是小概率事件了。其實呢﹐我們在那個年齡的時候﹐檔案都在各地方人
武部放著呢﹐但人那麼多﹐每個地方分到的征兵名額又那麼點﹐當然是想當兵
的優先征召咯﹐但這些人還是超出了征兵計劃﹐那不就得擇優錄取嘛﹐所以許
三多他爹要拼命跟解放軍gg套近乎呀﹐這跟我們高考、考研、找工作、申請出
國的道理是一樣的﹐中國人口太多﹐木有辦法…… ^_^ 但換一個地方可能就不
一樣了﹐譬如海峽那邊的台灣﹐人口才兩千多萬﹐適齡gg(或mm)就少得多﹐
那怎麼辦﹐那到了年齡你就得進軍隊﹐阿扁的公子被爆料逃避兵役可是一件大
醜聞哦﹐所以看到有的材料說大陸實行的是募兵制而台灣是征兵制﹐這其實是
不準確的﹐雖然我輩也很期待將來兩岸統一那天對面的gg們就徹底解放了﹐哈
哈。但如果是戰時完全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不僅所有適齡兵源都得待命﹐而
且征兵年齡范圍也還有可能擴大﹐這個叫做動員體制(Mobilization)﹐解放
前說得不好聽叫“抓壯丁”﹐以中國的人口﹐真正動員起來那是很可怕的。以
上是一點胡謅﹐為的是對兵制這個話題做一點感性的入門。
在中國史學界﹐對歷代兵制的研究已是一個比較大的專門方向﹐很多前輩大師
都出過相關的專著﹐感興趣的朋友不妨翻一翻雷海宗先生的《中國文化與中國
的兵》一書。總的看來﹐中國歷史上的兵制發展比歐洲更系統更全面和多樣化
。羅馬帝國衰落以後﹐北邊的“蠻族”(羅馬人曾經很牛B﹐自認為是“正朔”
﹐別人當然就是“蠻族”啦﹐跟先前中國繁榮發達的中原地區被認為是正統一
樣﹐偶們南方人就被鄙視成“蠻夷”了)開始崛起﹐並從部落戰爭時代進入了
封建社會﹐我們一說自己就是“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其實呢﹐無論國內國
外都有學者指出這是個誤用詞(misnomer)﹐中國那是叫“兩千多年的專制集
權社會”﹐“封建”一詞(Feudality)是個舶來貨﹐來自它的本意“封地﹐采
邑”﹐不是集權﹐而是分權﹐君主通過賞賜土地或勢力范圍獲得重臣對自己效
忠﹐受封的諸侯在各自領地裡都有比較完整的自主權﹐形成一個個“獨立王國
”﹐“針插不進﹐水潑不進”(FT﹐這好像是文革時候批鬥中宣部的大字報﹖
^_^)。作為德國尤其典型﹐最多的時候達到上千個大小邦國﹐名義上屬於同一
個“神聖羅馬帝國”﹐這也是德國長期分裂的一個制度原因﹐而在中國反倒是
我們稱之為“奴隸社會”的周朝更像這種制度﹐相似的還有幕府時代的日本。
在山頭林立的中世紀﹐兵制是家族式的﹐下級獲得土地﹐建立自己的城堡﹐但
有替上級打仗的義務﹐每個小地頭蛇都有一批自己養的私人軍隊﹐要打仗了就
的把這些來自不同封地的數目不等的部隊拼湊起來﹐這個叫做騎士制度
(Chivalry)。但問題是騎士戰爭是一種“昂貴的活動”([2]﹐第1章)﹐一
個重裝騎兵所配備的全套人員裝備的花費隻有有一定身份地位尤其是財富的諸
侯才支付得起﹐多打幾次仗造成的損失需要補充﹐有時連諸侯自己也覺得財政
吃力﹐於是發展到15至16世紀﹐一種新的兵制開始得到廣泛采用﹐那就是“雇
傭兵制”(Mercenarism)。注意﹐這裡的“雇傭兵制”與現代募兵制還不太一
樣﹐現代募兵制其實相當於前面兵役法裡講的“志願兵”﹐兵員基本來自國內
﹐相對於“義務兵”而言﹐因此稱其為“Voluntaryism”更為合適﹐而雇傭兵
制雖然也是自願原則﹐但更強調的是花錢雇傭﹐雖然也要花錢﹐但比之前面自
家養的騎士花的錢要少得多﹐花同樣錢可以招到數量更多的兵員﹐此後歐洲雇
傭兵之風盛行﹐最出名的大概要算瑞士的雇傭兵了([2]﹐第2章)。另一個特
點就是兵員很多從國外招募﹐近代以前﹐“民族國家”的概念還不是很穩固﹐
為誰賣命也不算什麼普遍的道德意義上的問題。以雇傭兵為主的戰爭持續了相
當一段時間﹐問題也暴露出來﹐就是癒來癒多的人開始靠這個“募”得到錢來
養家糊口了﹐不打仗他們就得解散﹐於是失去了生活來源﹐一些人就利用他們
殺人越貨的老本行幹起了綠林生意﹐給社會治安帶來了很糟糕的影響﹐而且雇
傭兵缺乏平時的訓練﹐也沒有什麼忠誠性可言﹐能像瑞士雇傭兵那樣高素質的
兵源實在是風毛麟角﹐打起仗來往往要麼是勢如破竹﹐要麼是一潰千裡﹐這種
完全靠rp的賭博式戰爭並不是歐洲大佬們想要的。時間進入到18世紀後半葉﹐
在地球的另一端﹐北美大陸爆發的一場以民眾武裝對抗職業軍隊的戰爭給歐洲
軍事家們帶來了一種概念全新的戰爭模式──“人民戰爭”﹐當時有兩個來自
歐洲的軍人參加了這場獨立戰爭﹐一個是拉斐特侯爵
(Marquis de La Fayette)﹐後來成為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國民軍總司令﹐另一
個就是我們上面介紹的格奈斯瑙。
18至19世紀的歐洲兵制改革﹐實質上是武裝力量從私人化向國家化的轉變﹐前面
描述的軍隊實質上隻是君主或領主的個人私兵而已﹐這個轉變是從“征兵制”的
啟用開始的。征兵制(Conscription)事實上在古斯塔夫二世之前的瑞典已經開
始采用﹐國家擁有一支從民間征召的常備軍﹐到了古斯塔夫手裡﹐將國內的常備
軍用於守土防衛﹐而對外作戰仍然大量使用雇傭兵。從前﹐特別是和平時期把老
百姓招入軍隊是不可想像的﹐統治者要考慮這樣做可能付出的代價﹕草民們都武
裝起來了﹐說不定什麼時候他們不爽了就會來打到寡人頭上﹐那寡人我想搞點零
花錢向他們多收點賦稅當保護費都不成 :( 不行﹐絕對不行﹐槍桿子一定要牢牢
掌握在自己人手裡。那jungleford你剛才不是說有雇傭兵制麼﹖招募的不也有很
多是草民﹖那不一樣呀﹐既然是雇傭﹐當然就要花得起錢﹐人家雇傭兵就是靠“
刀口上舔血”﹐吃這碗飯的﹔況且雇傭兵是戰時啟用﹐戰後遣散﹐並不是常備軍
﹐既然是戰時﹐也是外患大於內憂﹐主要矛盾決定打仗而不是反水更符合自己的
利益。而且雇傭兵的規模仍然有限﹐在“三十年戰爭”期間法國王室所能養活的
軍隊人數不超過1.2萬人([2]﹐第4章)﹐而今天一個滿員的師都有這麼多人了﹐
正是征兵制使得原來成本高昂的戰爭活動變得“廉價”了﹐也就是說﹐國家之間
打仗的門檻降低了。
真正的革命性變化來自法國大革命﹐王室被推翻﹐已沒有“國王的軍隊”這個名
份﹐而在反法同盟的圍攻下﹐戰爭性質轉變為“為保衛祖國”而進行的“人民戰
爭”﹐不是為了騎士的榮耀﹐也不是為了賺錢﹐作為國家公民都有從軍義務﹐這
個轉變其實很倉促﹐完全是迫於形勢﹐在“愛國主義”的精神感召下的自發行為
。通過法國大革命﹐所謂“民族國家”(National State)的理念開始佔主導地
位﹐國家的軍隊也即“人民軍隊”(Citizen Army或National Army﹐德語
“Volksheer”)﹐孰料此舉竟為後世的征兵制與總體戰的局面埋下了伏筆。之後
拿破侖在歐洲四面出擊﹐通過戰爭方式在全歐洲搞“輸出革命”﹐這就回到了我
們前面講普魯士軍事改革之前的情形。
以上這些就是沙恩霍斯特時期的義務兵役制、“平民戰爭”思想、梯次預備役等
等措施的歷史背景﹐通過1813年的普魯士解放戰爭﹐平民也加入到軍隊這個傳統
意義上隻有貴族子弟才有資格進入的“光榮行列”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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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ser1:抓壯丁跟徵兵制完全不一樣吧? 02/07 11:31
推 richdiet:???他怎麼沒寫募來常備兵,雇傭兵到普遍徵兵中間應該 02/07 11:46
→ richdiet:還有一段時期是採用常備募兵制 02/07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