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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對岸中國的網路文章多數很有問題 而且多數文章論述多憑推測,並不著重史料考證,所以明顯與史實不合 這篇轉貼的文章與一般對岸的文章不太同,他多處引用《明史》、《清太祖實錄》 與《清史稿太宗本紀》資料來論述 由於我對明史的了解恐怕只有國中歷史課本的程度 明末史稍微多懂一點點 這還是拜閻崇年的《明亡清興六十年》系列講座之賜.....Orz 想請教諸位板友對此篇文章的看法 http://bbs.tiexue.net/post2_1966292_1.html 今將此文轉為繁體,請教諸位板友對於此篇的看法 在許多人看來,"寧遠大戰"是袁崇煥最輝煌的一個功績,此戰當中袁崇煥大顯"英雄氣概" ,抗拒經略高第撤退的命令,拒絕 "逃跑",以死守城,並以孤城抵擋住了後金十幾萬大 軍,可謂奇男子偉丈夫……但歷史事實並非如此,此戰不僅不是明朝的一個勝仗,反而 是因為袁崇煥等人抗命 不遵而造成的可悲之失敗。 寧遠大戰之前,中國整個北方地區都處於"小冰河期"(Little Ice Age)裏的長年旱災 中,1625年災情加重,受災範圍很大,整個蒙古、建州、寧遠、遼陽、朝鮮北部都受了 災。當時與明朝修好的蒙古林丹汗迫于無賴,以發 動戰爭來度過災年,於是後金和蒙 古的戰事便拉開序幕了,戰事集中在舊都附近。與此同時,明朝方面守遼四年的孫承宗 于天啟五年(1625年)十月被閹黨彈劾 而下臺,此刻蒙古和後金已處於戰爭狀態。 孫承宗下臺不久的1625年底,蒙古林丹汗和努兒哈赤的戰爭到了後期。努兒哈赤迫於 蒙古的壓力,動員了 所有力量回援,林丹汗終於退卻,兩方都蒙受了巨大損失,漠南 蒙古靠近後金的部落被努爾哈赤控制。當時,後金雖然使林丹汗退卻,但也付出了沉 重的代價,且已經做了全民動員,努兒哈赤在舊都城下面對絕塵而去的蒙古軍顯得很 無奈,此刻他必須要回損失且要索取過冬的給養。於是,努爾哈赤把目光轉向明朝這邊 ,於是就 爆發了"寧遠大戰"。 明朝遼西地區雖然也受災,但明朝還有富庶溫潤的南方,北方邊鎮雖在災區但通過漕運 和海運有源源不斷的糧 食和輜重輸送到前線,因此對於後金來說有劫掠的價值,於是 便有了"寧遠大戰"。後金為索取過冬的糧食,必須發動以劫掠為目的的戰爭,也只有這 樣才能轉嫁發動全民動員帶來的虧空,所以努爾哈赤親自率領十三萬大軍來襲,其中還 包括在戰爭後投靠努爾哈赤的蒙古軍隊。 孫承宗下臺以後,高第接任,面對當時的形勢,針對後金有搶犯明朝糧食的企圖,高第 在獲得準確情報的情況下決心"堅壁清野",這個決策是完全正確的,決不是什麼慌忙逃 跑,而是在據實研判以後形成的果斷決策。 高第十月到任之時蒙古和後金因災荒而已經處於戰爭狀態,在高第看來無論其戰爭結果 如何,後金都極有可能 將災荒和戰爭的損失轉嫁給明朝,所以到任後馬上開始議"撤錦 、右"之事宜,《明史》記載如下:"十月,承宗罷,高第來代,謂關外必不可守,令盡 撤錦、右諸 城守具,移其將士於關內。"這是非常負責任的作法,而且後來高第還提供 了關於後金來襲擊的準確情報,所以高第的撤退決不是盲目和膽怯,而是在研判的基礎 上 審時度事的謹慎決策。 天啟六年即天命十一年(1626年)正月初六日,遼東經略高第奏報:"奴賊希覬右屯糧 食,約於正月十五 前後渡河。"這個情報很準確,《清太祖實錄》記載:"天命十一年 。正月十四日,帝率諸王統大軍征大明。十六日次於東昌堡,十七日渡遼河……",高 第的情報與後金渡河時間只相差一兩天,可謂非常準確可靠,由此可見高第的撤退並非 是他看到後金大軍來襲就慌了神而一味逃跑,而是先有撤退的提議,後有準確的情報, 整個過程謹慎而及時。高第在十月提議撤退之時,後金和蒙古正在撕殺,根本沒有要攻 打明朝的意思,而後來有了準確情報,高第也是提前十餘天通知前線的錦、右 兩地, 完全不是因為後金臨時來襲擊才撤退的,更不是謠傳甚廣的因為高第撤退後金才來襲 擊。 高第上奏的時間是"正月初六",後金軍是"十四日"出發,"十七日"渡過遼河,這個 "遼河"應該是"大 遼河",因為"十六日次於東昌堡"是說後金大軍在渡河的前一天已經 到達"東昌堡",東昌堡再往前就是"大遼河","大遼河"離高第所提到的"右屯"約百餘裏 地,距離非常近,時間相當緊迫,若右屯明軍在高第於"正月初六"發出:"奴賊希覬右屯 糧食,約於正月十五前後渡河。"的警報後,馬上撤退,並疏散百姓、 轉運糧食,那時 間應該來得及。從"正月初六"算起到"十七日"尚有十餘天時間,而此刻後金大軍離"右屯" 尚有百餘裏地,但遺憾的是"督屯通判"金啟和"寧 前道"袁崇煥對高第的撤退命令置若 罔聞,不但陽奉陰違,到後來還公然抗命,最終導致了嚴重的後果。 《明史》記載:"督屯通判金啟 上書崇煥曰:'錦、右、大淩三城皆前 鋒要地。倘收兵 退,既安之民庶複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沒,關內外 堪幾次退守耶!'崇煥亦力爭不可 ,言:'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複 ,安可輕撤?錦、右動搖,則寧、前震驚,關門亦失 保 。今但擇良 將守之,必無他慮。'" 在許多後來的評議中,袁大人堅決不撤退的"豪言壯語"成為了一大亮點,許多文人還以 此來反襯高第的怯懦和膽小,並用這些語句把袁大人裝點成一個"英雄"式的人物,可事 實並非如此。在瞭解前面提到的背景下,高第上任後,根據當時後金和蒙古作戰的事態 判斷關外不安全,於是提出退守的策略,並在預先獲得準確情報後提前十餘天發出警報 ,並下達"堅壁清野"的決策,且及時通知了寧遠、右屯,反而是非常負責任而謹慎的 舉措。 另外,從錦、右撤退也並非"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說得那麼聳人聽聞。明朝 軍隊於1625年 夏天才派了少量部隊進駐松山、杏山小淩河、錦州、大淩河、右屯等城, 但這是"虛著",明軍並沒有在這些地方駐紮重兵,這裏的軍隊數量非常少,這些地方的 駐軍在戰時也就起個警戒作用而已。根據後金《清太祖實錄》記載:"十六日次於東昌 堡,十七日渡遼河,……有前鋒至西平堡,捉哨探問之,告曰:'大明兵右屯衛 一千, 大淩河五百,錦州三千,以外人民,隨處而居。'"由此可見,明朝當時在錦州、大淩河 、右屯的兵力相當少,這是後金戰時的偵察記錄,相對比較準確,這 說明面對後金傾 巢而出的大軍,袁大人所謂:"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複 ,安可輕撤?錦、右動搖,則 寧、前震驚,關門亦失保。今但擇良 將守之,必無他慮。"的說辭完全不切實際,以錦 州、大淩河、右屯三城加起來還不到五千人的兵力,如何能分別抵擋住後金軍傾巢而出 的進攻?尤其是大淩河城, 才五百人,袁大人居然說:"今但擇良 將守之,必無他慮 。"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說辭。 就在後金大軍接近右屯之時,錦州、大淩河、右屯的明軍加起來才只有四千多人,這點 人手非但守城不足,就 連修城都不足,按照明朝當時的築城工程所需要的勞力數量來 看,沒有上萬人連一座小城都不能修築,袁大人自己也深知這一點,"寧遠大戰"以後他 當上了巡撫,他提出修"松山諸城"這些小城的時候開口就向朝廷索要"四萬班軍", 《明史》記載如下:"今山海四城既新 ,當更修松山諸城,班軍四萬人,缺一不可。 "袁大人所說的"松山諸城"應當是"松山、杏山、塔山"等城,這些城池跟錦州、大淩河這 些城還有相當的差距。 在後金於1626年正月進攻明朝之時,明朝"錦州、大淩河、右屯"三城根本不具備防守的 可能,非但沒有 足夠的人手修築,而且守備也不足,如大淩河這種城才區區五百人,根 本不是防守所足備的軍隊,而從明軍"右屯衛一千,大淩河五百,錦州三千"的兵力部署 來看,這些城池在1625年夏就沒有認真修築過。若果真如袁大人修"松山諸城"那樣,派 好幾萬班軍,修完以後決不可能就派區區幾百號人去守。 綜上所述,"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對高第下令"撤離錦、右"之決策的抗辯 完全是不負責任、不切實際的聳人聽聞。 值得一提的是,後來袁大人當了巡撫,專門負責關外戰事之時不僅向朝廷請求派"四萬 班軍"恢復"松山諸 城",之後又恢復了錦州、大淩河、小淩河等地,並揚言:"敵知, 則三城已完,戰守又在關門四百裏外,金湯益固矣。"戰守又在關門四百裏外,金湯益固 矣", 可結果"寧錦大戰"一打響,後金軍就輕取大淩河、右屯衛兩城。據《清史稿太宗 本紀》記載:"辛未,上聞明人於錦州、大淩河、小淩河築城屯田,而崇煥無報 書,親 率師往攻之。乙亥,至廣寧,乘夜進兵。丙子,明大淩河、小淩河兵棄城遁,遂圍錦州 。明台堡兵二千餘人來降,悉縱之歸"。從《清史稿太宗本紀》的記載 來看不算"大淩河 、小淩河"這些城池,當時明軍就是在"台堡"的降軍就有"二千餘人",可見袁大人在 "大淩河、小淩河"這些地方花的本錢非是孫承宗于 1625年夏駐軍時可比的,孫承宗部署 在"錦州、大淩河、右屯"的兵力加在一起才四千餘人。 另外,或許有人會說,袁大人之所以在"寧錦大戰"之時會丟了"大淩河、小淩河"等城, 那是因為他還沒有修完啊,必須提醒持這種觀點之人兩點,一是既然在後金攻打過來之 前不能保證完成修築,為什麼要花那麼大的本錢去修?而且還以放棄策應朝鮮和東江鎮 為代價,《明史》記載的袁大人之奏章裏他的這個意思很清楚,袁大人奏章裏說:"倘城 不完而敵至,勢必撤還,是棄垂成功也。故乘敵有事江東,姑以和之說緩之。敵知, 則 三城已完,戰守又在關門四百裏外,金湯益固矣。 "可結果如何?不但大淩河、小淩河 丟了,就連"四萬班軍"修復的"松山諸城"都沒有保住,皇太極在包圍"寧遠"和"錦州"之 時,也佔領了"寧錦"之間的這 些地方,切斷了"寧錦"之間的聯繫;二是若"大淩河"、 "小淩河"這些城還在修建之中,那麼光是"班軍"就有好幾萬,加上駐軍就更多,可結果 卻是"明大淩 河、小淩河兵棄城遁" 、"明台堡兵二千餘人來降",從這個結果來看,袁 大人當年對"錦、右"的判斷也是不切實際、不負責任的,他所謂"擇良將守之,必無他慮" 完全是錯誤的判斷,從而也證明了高第當時果斷決策撤退的正確性。 在整個撤退過程中,決策者高第既負責又謹慎,體現出一個統帥應有的氣質,但執行人 卻相當不得力。關於 "撤錦、右"之問題,先有"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相繼 反對高第的決策,後有在安排撤退的環節上陽奉陰違、公然抗命,最終導致在有準確情 報的情況下因為沒有及時而得力的組織糧草轉運,致使部分糧食在右屯被後金所劫掠。 《清太祖實錄》記載:"丙寅,天命十一年。正月十四日,……大兵將至右屯衛,守城 參將周守廉率軍民已 遁。帝令八官領步兵四萬,將海岸糧俱運貯右屯衛。"從這裏可 以清楚的看到,後金從海岸邊獲得了"右屯"裏的部分糧食,這些糧食並不在右屯裏面, 而是在海邊上,說明明軍曾用海船轉運這些糧食,但當後金來到之時還沒有轉運完畢, 於是部分落到了後金手裏。 在遭受災荒的後金看來,這是非常寶貴的戰略資源和物資給養,所以努爾哈赤很重視, 派出了八位指揮官率領四萬步兵進行搬運,而且妥善的儲存進右屯衛。後金此舉說明努 爾哈赤是很希望獲得這些糧食,而不是將其儲藏在右屯待以後撤退時歸還明軍。 根據這個史料,加上《明史》中的一段文字:"(高第)乃撤錦州、右屯、 大、小淩河及 松山、杏山、塔山守具,盡驅屯兵入關,委棄米粟十余萬",許多人認為後金獲得了"米 粟十余萬"的糧食是因為高第撤退的責任,但是剛才討論已經 提到過,高第首先就擔心 右屯的糧食--"奴賊希覬右屯糧食,約於正月十五前後渡河",並一早就下令撤退-- "十月,承宗罷,高第來代,謂關外必不可守,令 盡撤錦、右諸城守具,移其將士於 關內"。以上兩點說明高第撤退的決策和命令都是負責和及時的,右屯的糧食之所以會部 分落入後金手中,完全是如"督屯通判" 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這等人從開始的執行不力 、陽奉陰違,到後來又公然抗 命不遵而耽誤時間所導致的。所以《明史》中那段記載只能說明高第下令撤退,但卻不 能把"右屯丟糧"的責任歸咎于高第,"右屯丟糧"的責任應該由前方如"督屯通判"金啟和 "寧前道"袁崇煥這等人來承擔,正是因為他們的執行不力才會導致 "右屯丟糧"的後果。 在明晰了"右屯丟糧"的責任以後,我們來關注另外一個往往被人忽略的事實,那就是後 金所得"十余萬"的糧食,到底從何而來?這一點本來好象很清楚,就《明史》和《清太 祖實錄》對照來看,後金無疑是從"右屯"獲得的糧食,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清太祖實錄》記載:"丙寅,天命十一年。正月十四日,帝率諸王統大軍征大明…… 大兵將至右屯衛,守城 參將周守廉率軍民已遁。帝令八官領步兵四萬,將海岸糧俱運 貯右屯衛。大兵前進,錦州遊擊蕭聖、中軍張賢、都司呂忠、松山參將左輔、中軍毛鳳 翼,並大淩河、 小淩河、杏山、連山、塔山七城軍民大懼,焚房穀而走。" 《明史》記載:"……(高第)乃撤錦州、右屯、 大、小淩河及松山、杏山、塔山守具 ,盡驅屯兵入關,委棄米粟十余萬。" 兩相對照,好象這"十余萬石"糧食還真是從"右屯"獲得的,但必須提出的一個細節是右 屯的糧食並沒有數 量,在《清太祖實錄》中只提到了"步兵四萬"將糧食運進"右屯衛" ,這個舉措說明糧食不少,而"步兵四萬"足以運送。就"石"這個單位來將,從準確的重 量 來說以《漢書·律曆志》為准:"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即一百二是市斤(60公斤) 。到了宋代,1石合92.5宋斤,沈括《夢溪筆談》卷三記載:"凡石 者以九十二斤半為法 ,乃漢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一石大米就有59200克,即59.2公斤,和漢代差異不大 ,後來又因為一石糧食恰好是一個人所能挑擔 的重量,所以一石又叫一擔,"石"和"擔" 經常互用。根據這個資料推算,從後金之所以安排"步兵四萬"應該是因為"四萬人"恰好 能一次將其全部運送完成, 按照這個思路估算右屯丟失的糧食差不多為"四萬石",但 根據這段史料只能估計丟棄於右屯海岸的糧食約有"四萬石",而並非"十余萬石",這個 只是估計和推 算,並不準確。不過,後金另外一個舉措說明這裏的糧食絕對沒有"米粟 十余萬石"。 後金二十三日到寧遠,二十六日從寧遠撤退,二十七日路過右屯之時焚毀了右屯的糧食。 《清太祖實錄》記載:"二十七日,帝回至右屯衛,將糧草盡焚之。"看到這裏我們不禁 要問,這努爾哈赤難道缺心眼兒啊?既然要焚毀糧食,幹嘛不在海灘上就燒了,非要用 四萬人搬到右屯裏去燒? 前面提到後金軍於十七日渡過大遼河,挺進到右屯後在海灘上發現了糧食,於是"帝令八 官領步兵四萬,將海 岸糧俱運貯右屯衛",可到了撤軍的時候又燒了右屯之糧,"二十七 日,帝回至右屯衛,將糧草盡焚之。"後金軍這個古怪的舉動實在令人費解,若瞧不上右 屯的糧食那就別搬,但努爾哈赤卻專門安排了"八官領步兵四萬,將海岸糧俱運貯右屯衛" ,這說明後金還是很想要這批糧食的,將糧食搬進右屯那是為了妥善保管,將其 暫存儲 於右屯待撤退時一併帶走,並非是不拿明朝一針一線,揀到的東西要物歸原主,可後來 後金在歸途上又燒了這批糧食,這完全就自相矛盾了…… 我們只要再注意一個細節就能洞悉整個事件的原委了。《明史》中提到"委棄米粟十余萬" ,其中"米粟"這 個細節很重要,明朝對儲藏的糧食有個統稱叫"糧料",這"糧"是指可供 兵民食用的"大米"、"穀物"或"米粟",而"料"則是指餵養牲口的"飼料"或"馬 料", 《明史》中提到的"米粟十余萬"應是"糧"而非"料"。 後金在海邊獲得的糧食決非"米粟",高第於正月初六奏報曰:"奴賊希覬右屯糧食,約於 正月十五前後渡 河",說明右屯確實有相當數量的糧食,此時若及時撤退則會有充足的 時間將"右屯"的"糧料"安全轉運進山海關,可如"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這等 人卻非要陽奉陰違、抗命不遵,這直接導致了"糧料"沒有時間及時轉運,等後金軍果真 如高第所言"約於正月十五前後渡河"時又慌了神,於是在右屯海岸丟棄 部分糧食。這是 右屯海岸上糧食的由來,但值得注意的是既然糧食有"糧"、"料"之分,那麼在撤退時也 必然有先後的,作為"糧"的"米粟"自然是先撤,剩在 右屯海岸上的必然多是"料"而非 "糧"。 剩一些"飼料"、"馬料"在海岸上沒有轉運走,相比把"米粟"剩下給後金那責任就小多, 況且一大堆騾馬 吃的"飼料"後金還未必看得上。不過這後金是遭了災荒啊,還真是餓瘋 了,看到海岸上一大堆"飼料"如獲至寶"帝令八官領步兵四萬,將海岸糧俱運貯右屯 衛" ,後金當時遭災的嚴重程度可見一斑啊,也講究不了那麼多了,即便是"飼料"也可以將 就了,那可比沒得吃強啊。大概後金當時還真準備將這些"飼料"搬回 去美美的吃上一個 冬天,所以專門安排了四萬人義務勞動,將其妥善儲存在右屯了生怕再丟了。不過,後 來努爾哈赤獲得了"米粟十余萬",後金有了"大米白麵" 當然就看不上這些"飼料"了, 於是"二十七日,帝回至右屯衛,將糧草盡焚之。" 綜上所述,通過對後金古怪的舉措和"糧料"的細節分析,整個事件的過程基本清晰了 ,唯一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努爾哈赤後來獲得的這"米粟十余萬"到底是從哪里來的? 還能從哪里來?當然是"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那裏來的…… 待續... -- I found you in my bed! How’d you whined up there? You are a mystery! Little black curly hair! Little black curly hair! Little black, little black, little black,little black, little black curly hai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6.117 ※ 編輯: addoil 來自: 140.114.206.117 (12/04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