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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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第早在天啟六年(1625年)十月到任以後就擬撤關外軍民糧草,以"堅壁清野"的方式
應對後金可能的 來犯,斷然不給後金劫掠糧食的機會,活活餓它一個冬天。這個策略
雖然被"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等人阻擾,但在撤退錦州、大淩河、右屯軍民
的時候還是貫徹得比較好,據《清太祖實錄》記載:"大兵將至右屯衛,守城參將周守
廉率軍民已遁……大兵前進,錦州遊擊蕭聖、中軍張賢、都司呂忠、松山參將左 輔、
中軍毛鳳翼,並大淩河、小淩河、杏山、連山、塔山七城軍民大懼,焚房穀而走。"由此
可見,軍民撤退的時候都是"焚房穀而走",即將糧食和房屋都燒毀, 堅決執行了"堅壁
清野"的策略,此處所謂"七城"是包括了"寧遠"之前的所有城池,即右屯、錦州、大淩河
、小淩河、杏山、連山、塔山這"七城"。總體來 看,後金只在右屯的海邊撈到了點馬料
,並沒有獲得"米粟十余萬"。既然後金未能從右屯、錦州、大淩河、小淩河、杏山、連
山、塔山這"七城"的百姓手中獲得 "米粟十余萬",那自然是從官倉中獲得。當時在關外
,除右屯有較大的官倉外,最大的官倉在寧遠附近的"覺華島"上,在右屯外努爾哈赤獲
得了點馬料,並沒有 獲得"米粟十余萬",但在覺華島上的收穫則不同,那裏儲存著可供
渤海灣周遍地區使用的糧食,光船隻就有兩千多艘,可見其儲存規模之大。
"覺華島"雖然在海上,但離海岸線很近,直線距離只有8裏,即4000米,在北國冰天雪地
的正月,海河皆有封凍的可能,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15中有這樣的記載:
"……無人不慮冰堅可渡之時,恐奴入寇,而今果然矣!"可見,海河冰封在當時已經是
常識了,這覺華島離海岸線僅有4000米,不能說萬無一失,所以高第也有意將寧遠和前
屯都撤下來,但卻遭到了如"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等人的極 力反對而作罷。
《明史》記載如下:"督屯通判金啟 上書崇煥曰:'錦、右、大淩三城皆前鋒要地。
倘收兵退,既安之民庶 複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沒,關內外堪幾次退守耶!'崇煥亦力
爭不可,言:'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複 ,安可輕撤?錦、右動搖,則寧、前震驚,關
門亦失保。今但擇良將守之,必無他慮。'第意堅,且欲並撤寧、前二城。崇煥曰:'我
寧前道也,官此當死此,我必 不去。'第無以難,乃撤錦州、右屯、 大、小淩河及松山
、杏山、塔山……"
這段史料顯示,高第並非是沒有預料到海河冰封後會對覺華島形成威脅,所以堅決奉行
"堅壁清野"的策略 "第意堅,且欲並撤寧、前二城",可"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
煥二人,一個管糧,一個管兵,二人都抗命不遵,所以高第擰不過他們,只有作罷"第
無 以難",最後"寧遠"和"覺華島"就都沒有撤退,這就給後來努爾哈赤獲得"米粟十余
萬"埋下了危險的伏筆。
後金發動"寧遠大戰"是為了搶犯糧草而來,後金攻打寧遠城當然是想破城而劫掠裏面的
輜重糧草,可後來他 們發現了覺華島上的糧草輜重居然沒有撤進寧遠城,於是轉而攻打
覺華島去了,覺華島上糧食一得手,那還不撤退嗎?所以,後金在"寧遠"停留的時間非
常短,攻打寧遠的時間實際僅有兩天,二十三日到寧遠,二十四日、二十五日攻寧遠,
二十六日早上發現了覺華島上的糧食竟然沒有撤走,於是轉而攻覺華島。
《清太祖實錄》記載:"帝即令軍中備攻具,於二十四日以戰車覆城下進攻……次日複攻
之,又不能克,乃收 兵。二日攻城共折遊擊二員,備禦二員,兵五百。二十六日,聞大
明關軍所需糧草俱屯于覺華島離甯遠南十六裏,遂命兀內革率八固山蒙古,又益兵八百
往取之…… 焚其船二千餘,及糧草千餘堆,複回大營。二十七日,帝回至右屯衛,將糧
草盡焚之。"
這裏有兩個細節需要關注,一是"聞大明關軍所需糧草俱屯于覺華島"並"遂命兀內革率
八固山蒙古,又益兵 八百往取之",二是"焚其船二千餘,及糧草千餘堆",這裏講努爾
哈赤先下令去取明朝囤積于覺華島上的糧食,後來又燒了糧草千餘堆,這兩處粗略來看
似乎有矛盾的地方,但細看則完全符合邏輯,後金軍佔領覺華島後獲得了島上全部糧食
,能搬走的全部搬走,不能搬走的自然全部燒掉,這說明後金在覺華島上獲得了足夠多
的糧食,而且數量巨大,以至於十三萬大軍都不能再搬了,於是剩下的就破壞性的全部
焚毀。
後來提到,二十七日努爾哈赤回到右屯,將原來他派四萬人義務勞動從海邊搬回右屯的
糧草也全部燒掉,其原 因和焚毀覺華島上搬不走的糧食是一樣的。值得一提的是,努爾
哈赤並不缺心眼兒,他從覺華島上能搬走的糧食絕對比右屯儲存的好,否則他決不會從
覺華島上扛著 "飼料",而路過右屯時卻燒毀了"大米白麵"。
綜上所述,後金獲得的"米粟十余萬"並非是在右屯獲得的,而是在覺華島上獲得的。所
以,這丟棄糧食之責 任完全應該由"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來負責,而非一早
就讓他們撤退的高第。根據明朝李輔等人纂修《全遼志》下卷中專門提到"督併分理錢糧
"為 "知州"或"通判"之職責,右屯撤退中百姓家中搬不走的糧食皆焚毀,而官倉中的糧
食則由專門分管糧食的官員負責轉運,所以未能全部撤走"糧料"則是督屯管 糧之官員的
責任。在《明史》中更是明確了這個"督屯通判"金啟的責任:"啟 起小吏,官經歷,主
賞功事,勤敏有志介。承宗重之,用為通判,核兵馬錢糧,督城工"由此可見,"督屯通判"
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是"寧遠大戰"中"丟糧 棄島"的直接責任人,若他們將遵從高第
撤退的命令,將寧遠和覺華島的軍民和糧草都撤往關內,就不會發生"丟糧棄島"的重大
過錯,若他們將覺華島上的軍民和 糧食都撤退進寧遠城,也不至於造成覺華島上那麼
慘痛的損失。
《明史》記載:"我大清初解圍(寧遠),分兵數萬略覺華島,殺參將金冠等及軍民數
萬。",也有資料說: "虜騎既至,逢人立碎,可憐七千之將卒,七八千之商民……囤
積糧料,實已盡焚。",戰後當時的薊遼總督王之臣統計損失之奏章裏說:"……兵將俱
死以殉國, 糧料八萬二千餘,及營房、民房俱被焚毀",總之夠損失之重,被殺戮之淒
慘。
"寧遠大戰"中後金損失僅數百人,而明朝"寧遠"、"覺華"的軍民總共則有數萬之眾,後
金劫掠了覺華島 上糧食十余萬石,並焚毀了覺華島和右屯的不能帶走的糧草,其中右屯
約數萬石,覺華島八萬二千石,這幾乎是關外明朝政府官倉裏所有的糧料儲備了,損失
和死傷 都可謂巨大,後金則完全達成了劫掠的目的,並滿載而歸。此戰很難算成明朝的
勝利,而應該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失敗,同時也說明高第下令撤退的正確性,更充分證明
瞭"督屯通判"金啟和"寧前道"袁崇煥等人抗命不遵是錯誤的,並且他們是此次失敗的直
接責任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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