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Warfare
標題Re: [建議]板規修正草案
時間Wed Apr 8 16:37:28 2009
※ 引述《clockwatcher (人間正道是滄桑)》之銘言:
: 個人有點意見斗膽與大家商榷.既然允許投票決定修正草案,似
: 應該要稍微允許先討論一下.
: 何謂諷刺?這不好下一個可以包含所有態樣的操作型定義.
: "我認為你的方法論有嚴重問題","邏輯有重大謬誤",對於某些
: 重要顯而易見的史料無知或無視".對某些人來說可能他覺得臉上
: 掛不住就覺得這是諷刺,但是我覺得這也可能只是在討論方法論
: 上的問題,不見得對人毫無益處.
: "我覺得閣下您真是位人才","這種想法相當天才",又算不算是
: 諷刺?
: 這次我跟NKN的意見倒是完全一致,我個人以為這樣的操作容易
: 流於主觀.或者至少要先經過規勸,之後不聽再水桶.因為諷刺與
: 否往往是有些主觀的,個人感覺不同的空間比人身攻擊大很多.
: 還是就加上此兩條新版規應先經版主警告後才處分?
這問題我認為只需要一個解答, 就是全權由版主決定. 不需要更
多的準則.
因為設立這些版規的目標是「維持看版治安」, 而不是「維持看
版正義」, 前者和後者是有很大的分別的.
如果是認真的討論的話, 任何對人的評論, 不論是讚揚或者批評
, 都是多餘的. 是的, 包括讚揚在內, 也是沒必要的. 也就是說
, 我說你是天才, 不論那是讚許還是諷刺, 都是沒必要的.
另一種是「我無心嘲諷你, 但你覺得有」的情況.
比方說, 我說你有邏輯謬誤, 你因此覺得是嘲諷, 就算我沒有意
思令你難受. 你覺得難受了, 就唇舌反譏, 結果導致罵戰, 那到
底是誰導致了罵戰? 站在我的角度是你, 站在你的角度是我. 無
論說誰導致了, 被說的一方都不服.
但不處理, 明顯地看版治安氣氛會惡化, 新手或者信心不足的人
就不敢加入討論, 因為一說話隨時會被嘲笑, 批評.
那可以將事情簡化一點: 既然當事人根本不能被說服, 那版主打
從一開始就不必將當事人是否服氣列入考慮, 也不必考慮處置是
否公平正義, 版主只要主觀認定出現一個會破壞看版治安的諷刺
, 便可以立即作出版主認為任何必要的行動.
在這樣的前提下, 版主的判斷反而比任何當事人, 或者跟當事人
同陣營的人, 意見更有參考價值. 因為版主是局外人. 版規可以
不公平也不正義, 但不能無法維持治安. 也沒必要耗費太多的人
力成本.
當然版主有可能濫用這權力, 問題是, 濫用權力的結果就是看版
人口和文章的流失, 如果我覺得版主太過份, 我可索性離開這版
, 不提供任何討論, 讓版荒廢, 這就是最好的抗議方法. 而看版
由盛轉衰, 最終也影響到版主的名譽, 這代價和權力是公平的.
如果不能信任版主, 則自然流出此版. 正如我從不在我認為版主
人格有問題的版發言.
簡單一點說, 我主張的是絕對王權. 原因是這版並不是大版, 我
們有權選擇離開這版. 版主可以主觀認定誰在諷刺, 但同理我們
也能主觀離開任何不值得信任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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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飲水思源的理念, 還是該打的廣告,
hkday.net --- 碩果僅存還願意和其他地區轉信的香港 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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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englap 來自: 144.214.37.254 (04/08 16:40)
推 assasin92:C大意思是說 類似運動比賽 以裁判的仲裁為準? 04/08 16:44
→ chenglap:對. 04/08 16:44
推 amurosheu:推一個,我喜歡這樣的想法 04/08 16:53
推 clockwatcher:即使這樣,第1次版主還是以先發警告為宜. 04/08 16:56
→ chenglap:版主可選擇警告, 但屬於非必要, 版主有權立即行動. 04/08 16:58
推 chiwenadam:討論不必有正有負,但適時的讚揚不可避免 04/08 17:11
推 polizei:這個方法不錯 04/08 17:52
推 soaringfish:推 借轉個板感謝 :) 04/11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