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國的國家領袖決定進行打擊台灣的軍事行動,將會有多項行動可供選擇,從挑釁性
的軍力展示到全面入侵。然而民間介入的角色與程度將依賴於決定使用什麼形式的軍事行
動。它們包括:
*軍事演習: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兵棋推演發現1980年代晚期至1990年代初期之間發生
斷裂,解放軍在台灣附近的兵棋推演變的更頻繁也更複雜。更多模擬可能的軍事行動,
如兩棲登陸和跨越海洋。軍事當局在許多方法中動員並部署民間支援和戰力。第一,軍
事單位依賴地方民間經濟提供運輸、供應、通訊和人力支援。第二,民間單位,特別是
海洋相關組織、民兵組織、地方級政府與黨部,都已經被定期地動員參加軍民聯合演習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2002年夏季在南京軍區進行的軍事演習,當時有三十艘大型民船在
一場為期兩天的模擬兩棲登陸行動中,運載摩托化步兵師進行跨洋行動。
*軍事部署:在台灣海峽周遭建立龐大的軍事存在是另一個選項。這類部署將會是大規模
的,例如在福建、浙江、廣東部署旅級或師級的武力,然而現有的軍事設施將不足以支
持它們,迫使它們徵召民間場所供軍事使用。包含三軍單位使用軍民兩用機場和海港。
然而第二炮兵部隊的飛彈單位,將足夠在使用有限的民間資源中更能夠自足。
*封鎖台灣:這項目需要與民間政府機構密切配合,特別是中國民用航空局、通訊部、和
國家海洋局。可確定的是封鎖將造成中國東部與南部商業海空交通的嚴重中斷。
*低密度作戰:中國可以將大量漁船送到台灣水域做為傷害島嶼沿海防禦的一種方法,派
遣軍用與民用航空器飛進台灣空域,或是在台灣內部培植第五縱隊以擾亂社會秩序。如
果中國想要避免直接的兩軍交戰的話,民間設施將在這類行動中扮演最主要角色。以福
建和浙江為基地的漁船艦隊已經實施過這類型的戰術。例如在2002年8月,國防動員委
員會在舟山集合數千艘小型漁船進行組織性的跨洋行動。
*有限的飛彈打擊:解放軍會發射有限的飛彈攻擊台灣的軍事設施,或奪取外圍的台灣島
嶼。1995年7月到1996年3月之間的三次飛彈試射對台灣造成龐大傷害,尤其是對股市造
成的影響。民間的介入在這裡是有限的。
*奪取外圍島嶼:解放軍會發射攻擊並奪取某些靠近中國本土,較小且防衛較鬆散的島嶼
,如金門。解放軍有足夠的能力進行這類軍事行動而不需要動用民間設施。然而如果奪
取島嶼是更大型戰略的一部份,藉以入侵台灣和其他大型島嶼,例如澎湖的話,軍事首
長可能分派第二線的後備與民兵,動用民間設施以攻擊台灣。
*全面入侵:如本書第八章所解釋的,入侵台灣將會是龐大的工作。它將需要廣泛且持久
的民間支援做為後勤與運輸的基礎,並動員民防與民兵單位。
在中國決定攻擊台灣的當下,軍事首長最有可能進行即刻且全面性入侵。解放軍在過去歷
史的特色是大規模襲擊,例如在1952年的韓戰、1962年的印度和1979年的越南。更重要的
是,軍事規劃者相信兩岸之間的差異過於龐大,以致於必須訴諸武力解決,有限的軍事攻
擊無法嚇阻台灣入侵島嶼,唯有入侵島嶼是可行項目。雖然解放軍沒有發動大規模兩棲入
侵行動的經驗,且只擁有有限的海運能力,因而中國軍事規劃者主張台灣海峽並非跨越海
洋的重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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