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ujikiOuji (古事記王子)
看板Warfare
標題Re: [請益] 軍隊需要"改革"或另起爐灶
時間Wed Feb 16 21:55:43 2011
恕刪一部分。
※ 引述《xboxps33 (前進突刺!!!刺!!)》之銘言:
: 清朝的例子 壞了砍掉重練:
: 八旗入關時很威
: 之後腐化 換成綠營
: 綠營腐化後 換成湘淮軍
: 湘淮軍不行後 又換北洋新軍
這個例子舉的不好,或者應該說實際上並不存在說砍就砍以及憑空重起爐灶的情
形;八旗和綠營是清初就並行不悖的兩套軍制,只是到了康熙年間八旗就從很威變成
很虛罷了。至於勇營團練在概念上可有得追溯了,明清之間也不少見,如果有人說清
初是三套軍制並行其實也沒有多大錯誤,只是戰亂漸息以後政府當然不樂見民間搞這
種自衛武裝了。
再以明代為例,晚明實際存在的軍隊類型其實至少有以下幾種:
1.衛所軍。這實在再明白不過了似乎不用我多說,不過我還是要說明一下,在明
代一般人的概念中衛所軍和以下提到的其他類型的兵都是不一樣的;所謂的「軍」是
一種世襲身分,是分戶的依據,明初在管理戶籍時將人民依其職業區分,一般農民屬
民戶,工匠屬匠戶,煮鹽的稱為竈戶,依此類推。衛所制被掏空以後非軍戶才有應募
當兵的機會,但是衛所軍本來就要當兵,理論上是不准應募的,實際上就會有把應募
當兵的軍戶抓回來充軍的事例。
2.土司兵。土司指的是那些奉朝廷正朔但內政相當獨立的少數民族政權。他們轄
下的少數民族兵有奉朝廷令徵調出擊的義務,但一般說來朝廷不能直接指揮這些少數
民族而要透過土司的頭頭。這實際上是一種外籍兵團。土司兵或者寫作土兵,不過土
兵在文獻中常常有另一種涵義,為作區分這裡稱之為土司兵。
3.弓兵、民壯、快手。弓兵和民壯和快手在涵義上稍有不同,不過在這裡我們只
提他們之間相同的部分,那就是他們在戶籍上屬民戶,但是是被強制徵招而非雇募來
的。這類型的士兵通常是在內地衛所被掏空後由地方的州縣官負責組織的,或者像弓
兵是由巡檢司來組織管理,通常是負責維護地方治安抵禦山賊海寇而不像衛所軍有義
務奉調出征。
4.募兵。募兵理論上也是以民戶為主,與民壯類型不同之處就在於他們是主動應
募而非被強制徵招的也不歸地方政府管理,是衛所制故障後晚明朝廷四出征伐的主力
,也是清代綠營的先驅。
5.鄉兵。鄉兵也屬於民籍,但與上述的募兵民壯類型不同,鄉兵並非由政府組織
而成,是由地方豪強有力人士自行組織的;這類型在明末清初之間最為普遍,在明清
兩政權交侵之下通常也依違其間,有時候根本是為了抵抗某一方才投向另一方而實際
上幾乎保持獨立狀態。順治初河南江浙丘陵地帶的山寨以及順治中晚年閩粵一代的「
海寇」比較屬於這類型,也是清代團練的先驅。
簡表:
明軍┬外國籍─土司兵
└本國籍┬軍戶─衛所軍
└民戶┬民間組織─鄉兵
└政府組織┬強制徵招─民壯
└志願應募─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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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淮軍的起源雖然是團練但和團練終究是不同的,單憑團練要平太平天國大概也
不可能。團練最大的弱點是它只是地方人士保家衛國或者豪強保護其利益而成立的,
其家鄉利益之外無關的地方他們是沒有興趣淌渾水的。湘淮軍和團練的不同點至少有
二,第一他們的將帥多半是儒生,彼此有儒家的意識型態做為共同行動的準則,有師
生關係在連繫彼此,而君臣關係則使他們在保護地方利益之外更有報效國家的誘因。
第二他們麾下的農民主力在意識型態上也是與太平天國相左的,湘淮軍以太平天國破
壞傳統信仰號召之;再者,在物質利益上湘淮軍通常也不阻止其士兵進行掠奪乃至屠
城。綜合以上兩點,湘淮軍可說是針對太平天國的弱點而組織的,但太平天國反儒家
以及反傳統民間信仰的弱點清朝都沒有,而明末的地方團練強半不是儒生組織的,保
護地方利益的用意要遠大於報效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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