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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尋網上資料的同時,我找到了一些有趣的資料,以讓各位版眾看看當代不同國家軍隊 之間,關於戰術與戰爭之認識、準備、與手段之差異。 以下兩篇操典教令內容,均翻譯自日文資料,若有漏誤,歡迎指教糾正之。 昭和十五年(1940年)改定版 軍令陸字第七號 步兵操典 綱領 第一:軍隊的任務在於戰鬥。故所有思考均應以戰鬥為基準,而戰鬥目的應該是壓倒並殲 滅敵軍、迅速地獲得大捷勝利。 第二:贏得大捷的要素在於各種有形無形的戰鬥要素總合,為求勝過敵軍,需要將兵力集 中在要點上方能發揮效果,訓練精實嚴整、必勝信念堅定、軍紀森嚴至極、攻擊精神旺盛 之軍隊,便可發揮凌駕於物質層面的威力而贏得勝利。 第三:必勝的信念主要是以軍隊的光榮歷史為根源,並以周全的訓練培養之,並有卓越的 統帥指揮以充實之。擁有赫赫傳統的我軍,應以忠君愛國的精神砥礪,反覆訓練以精熟技 術,在最慘烈的戰況下建立上下互信,並抱持必勝的信念毅然堅定的奮戰。 第四:軍紀是軍隊的命脈。戰場環境千變萬化,任務又各有不同,但全軍上至將帥下至兵 卒,都需要心懷一貫的統一方針,以達成萬眾一心的行動準則,此即為軍紀,而軍紀之弛 張足以左右到軍隊的命運。軍紀的要素就在於服從。因此全軍將兵都應當勇於為君對國獻 身、對上級長官至誠服從、將服從命令做為軍人的第二天性來培養。 第五:凡兵戰之事,需要獨斷精神的場面是很多的。獨斷的精神決非與服從相違背,而是 應該能夠明察上級的意圖、判斷戰況大局、因應狀況變化、選擇能夠達成自己目的之最佳 方法的臨機應變手段。 第六:軍隊必須時常充滿攻擊精神、志氣十分旺盛不可。攻擊精神是將忠君愛國的至誠之 心徹底發揮的軍人精神之精華、強固的攻擊精神正是軍隊志氣的象徵。武技之發揮有賴於 精實訓練,教練之發揮方能綻放光彩、然後戰鬥之方能克敵致勝。蓋兵家勝敗非關兵力之 多寡,擁有精實訓練、富有攻擊精神之軍隊,必可以取得以寡擊眾之偉大勝利。 第七:為了達成戰鬥目的,協同一致是極為重要的條件。不論兵種與官階之分別,戮力協 心、全軍一體共同奮鬥,方能期待在戰鬥中收獲成果;考慮全盤大局、各司其職份內、一 心完成任務的努力,這便是協同一致的趣旨所在。也就是說,各兵種聯合作戰是為了讓步 兵能達成其任務目標為著眼點的考量。 第八:戰鬥本身帶有複雜軔強的刻苦性質,特別是軍隊無法期待隨時都能在資材充實、補 給圓滑的理想狀況下作戰。因此,軍隊必須要擁有堅忍不拔、克服困苦欠乏的忍耐力,方 能解決難關、成功邁向大捷一途。 第九:出其不意、制敵機先,乃為戰勝之要訣也。也因此,軍人當擁有旺盛的企圖心、不 追隨前人的創意、以神速的機動力凌駕敵軍、常位居主動之地位、全軍嚴防情報以保住我 軍企圖的隱密、克服惡劣天候與困難地形、達到疾風迅雷之勢、使敵軍全無對應之策是最 為緊要之關鍵。 第十:指揮官是軍隊指揮的中樞、團結的核心。也因此指揮官必須具備熱烈的責任觀念、 及強固的意志以遂行其職責,要有高邁之德性以與部下同甘共苦,要能率先士卒躬行表率 ,成為軍隊之儀表以獲士卒之尊信,又要能身處槍林彈雨下而勇猛沉著,使部下感到有富 嶽崩於前而面色不改的沉穩,又不致流於遲疑猶豫,乃為指揮官最需戒慎注意之所。要如 何在這之間取捨平衡,以避免使我軍陷於危殆之中,其方法不可不慎。 十一:步兵是軍隊之主兵、多兵種聯合作戰的核心、經常在戰場上負責主要任務、從臨陣 先鋒到最後一擊都少不了步兵的戲份。步兵的本領在於,不論地形與時機之影響都能實施 戰鬥、發動突擊以殲滅敵軍。也因此步兵縱然不可缺乏與其他兵種合作的協調,但也可以 自己獨力擔起戰鬥大責。步兵要尊重其兵器、節約彈藥與資材、愛護部隊之馬匹。 十二:戰鬥之原則是萬事尚簡,只有最精練簡單之法才能得到成功。本操典便是基於此一 題旨,把軍隊訓練上主要的法則、原則與制式規條列出,但其運用之精妙又存乎一人之心 有所不同。因此,固然是不可妄然偏離本操典之原則,但也不可太過拘泥而誤了實效。要 適宜地累積努力工夫,輔以時常抱持創意,以對處千差萬別之各種狀況活用本操典。 ### 日文原版上傳者評語: 此一步兵操典綱領,乃是出自於作戰要務令,也與其它各兵種之操典是共通的。除了講述 兵科本位的第十一條以外(作戰要務令去掉步兵科專用的這一項,也就剛好是大家都是十 一條),其他是一模一樣。 常有人以本綱領作為陸軍偏執於精神主義的象徵而誤加引用不絕,但請讀者務必謹記,此 操典乃是師團級以下之基層部隊的戰術級教科書而已。 換句話說,本操典所敘述之原則是基於戰鬥、戰術面為出發點,與戰爭、大戰略方針規劃 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將戰場上與敵接戰衝突的準則,擴大解釋到陸軍高層整體的戰爭規劃 ,在我看來是有點牽強附會了。 關於第一條,本來兵貴神速,速戰速決乃為理所當然之原則。 關於第二條,是講述集中兵力作戰之原則。但其中講到訓練精實嚴整…之類的部分,則是 關於物質戰力上不及敵軍時的對應狀況。實際上我們翻開戰史,有更多的狀況是囫圇吞棗 地把本條當成克敵制勝的聖經加以誤用的案例。 關於第三條,沒有幹勁是贏不了的,不只戰爭如此而已。 關於第四條,本來軍令系統若不嚴正,則根本不可能正常運作。 關於第五條,以通訊聯絡不發達的當時,考慮到獨立作戰當然是有所必要。但這本來應該 是限於戰場上偶爾為之的戰術原則,並不是給所有部隊脫離指揮體系的暴走藉口。滿洲事 變(九一八)與諾門汗的關東軍、第五師團進駐法屬印度支那等戰略的決策,實際上是不 可饒恕的脫序抗命行為。再參考一下綱領第十二條,雖然本操典是希望有人能夠融會貫通 適當運用,但實際的情況真是有夠慘烈的。 關於第六條,以日本軍的性質來說,會稱頌攻擊精神也是理所當然的想法,也把這當成克 敵制勝的秘訣大加溢美。固然考慮到面對蘇聯時,以寡對眾乃是不得不為之舉,不可與正 常用兵混為一談吧。 關於第七條,是講述日本軍的多兵種聯合作戰原則。以步兵作為軍隊主兵看起來是落後時 代潮流的模樣,但這並不是因為獨獨日本陸軍如此。美英德蘇等列強軍隊也一樣是以步兵 為主兵,但問題在於日本軍配備的砲與戰車數量是壓倒性地不足,所以不只是精神綱領上 ,乃至於在事實上都不得不以步兵為主力了。 關於第八條,雖然看起來有輕視補給之嫌,但根據作戰要務令第三部,與實際建制上的戰 鬥序列來看,日本陸軍倒也不是完全無視於補給的。實情是相關單位雖然努力想要搞定補 給,但計劃卻是永遠趕不上變化。更使補給情況惡化的是,軍方以此條目作為不斷攻擊擴 張的藉口,個人以為這才是問題癥結所在。 關於第九條,是敘述關於奇襲的原則。但是講解如此理所當然的簡單概念,似無多費唇舌 至此的必要啊。 關於第十條,是敘述作為指揮官的應有心態。因為過於強調「不致流於遲疑猶豫」的關係 ,輔以第十一條的文字,使日本指揮官有相對地輕視或乾脆無視第七條的聯兵作戰之傾向 ,可說是最大的遺憾所在。特別是日本軍向來缺乏砲兵與戰車,欠缺步砲戰三兵協調的實 戰經驗,導致有許多步兵軍官有裝備時卻反倒無法活用手中的資源,是得附帶一提的重點 。 關於第十一條,是講述步兵運用的心態。搭配第十條的內容來看,雖說將步兵吹捧為能夠 獨力戰鬥的兵種倒也不是完全的胡說八道,但是因為砲兵與戰車的不足,而使本條目成為 日本陸軍自取滅亡的戰術運用之核心,乃是不可否認的鐵證事實。 關於第十二條,是講述關於本操典的運用原則。實際在我看來,似乎日軍並沒能發揮上述 的所謂柔軟性。比起能夠活用此一原則的靈活人物,陸軍更傾向給陸軍官校(陸士)出身 者升官,而陸軍大學的菁英就更不必談。這種人事升遷的運用體制,造就了一批戰術戰略 不分的參謀與將帥。實際上,我認為日本軍在軍長層級以上的高級將帥之培育體制是徹頭 徹尾的失敗,而以作戰規模不大的日本陸軍來說,又經常出現師團長越權逼迫軍長下決斷 的案例,更使得這種弱點更加擴大惡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4.238
qlz:參照諾門罕戰役結束後的朱可夫評語...... 03/21 03:17
MOONRAKER:真正的男人是不需要補給的。(煙…更,伍長你借我一根 03/21 05:21
kingsmill:這份操典提到的觀念是以正確者居多,問題是沒提到的.... 03/21 09:06
mackulkov:"須將兵力集中在要點" Basilone: (菸) 03/23 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