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arfar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edbarron (倉庫番....第三代喔XD)》之銘言: 我並不是要單純鞭你,但你兩篇的文脈只會讓學政治學科的讀者有 『思而不學則殆』的結論..... 國防法你看過了嗎? 國防部組織法你讀過了嗎? 如果你讀過了,為何還會對現今台灣的國防指揮鏈有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述,如: : 沒錯 政府當然可以主導國防政策 預算 所有的相關事務 : 但是像是這類部隊調動細微戰術使用等等不是他們該管的 : 在戰爭中他們也撈過界 亂管一通 可能就會有這種結果出現 : 例如軍方把主力部署在交通要點 以及前方重要陣地 : 但是某些民代或是社會團體覺得他們的工作地點住家很重要 : 或是某些古蹟很重要 某些觀光景點很重要 : 在後面說軍方不配置相當比例部隊就要倒閣罷工示威遊行什麼的 如果你讀通了國防法,了解我國指揮鏈為『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國防部』 權責架構,真正立委會干預的程序,也只有總統招開國安會議時需要國會同意。 那我請問,今天老共打過來了,飛彈也打了,但立委干預杯葛國安會議的機率為何? 這些根本是不會存在的虛假議題,一個有基本了解且願意提問的人 應該是會問『國安會議是非常設委員會,待戰時開戰才招開還要跑立委過半同意 實務上老共都開始打總統府打指揮所斬首總統了,能招的開嗎?』 而熟讀法規的讀者,則會在結構中看到回答: 國防法第13條:國防部參謀本部置參謀總長一人,負責指揮軍隊 也就是說,指揮與調度的總權責在於部長,非總統或立委 而這又是一個國家面對文武關係時,要武官為民選文官扛轎時,必須尊重和授權武官專業 和指揮部隊調動。真正在戰時,部長和下轄所屬司令部可以立即在國防法授權內反應指揮 再向剩下倖存的總統或權責代理人,以及國家安全會議之會員報告,以備文人監督。 國防法第7條的『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國防部』架構 則是民主政體避免平時國防部長擅自發動第一擊時,而做出的程序授權驗證。 以上你有看到代議機構的影子嗎?沒有。 : 例如 現代都是文人主政掌管軍事 極權統治者也會照樣干預等等 要談干預,或許有人又會拿希特勒當箭靶吧。 但我必須說提出箭靶的人,請先看哈夫納的《一個德國人的故事》及《破解希特勒》 你才會知道當一個政府毫無干預軍部或少數激烈政黨的示威暴動恐怖行徑 會比積極的干預產生更災難性的後果──那是一種不只公領域連私領域也逐漸侵蝕的痛苦 或者看1900年代日本內閣如何坐視軍部侵蝕他的行政權而變成傀儡。 或是現今黨政軍仍為一體的某國,表面的合諧但背後激發的社會衝突矛盾新聞 干預和不作為有很多種方式,但精髓在於為政體是否有制衡,還是放任軍政立法合體做大 也許內化是一種絕佳的效率沒有錯,但也因此會造成相當極端的運作現實 到不如適時的分責治權和監督。讓平時各人都拿一塊拼圖無人能強出頭 但要緊時又能迅速拼出國防對策,這才是較合宜的國防計畫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4.117
chinese228:推一下,精闢解釋。 09/20 00:33
kerry0496x:其實這種一想就通的東西 不知為何他要用這種方式跟他 09/20 01:05
kerry0496x:說,他才會明白? 09/20 01:05
kerry0496x:我們又沒有要神化民主的意思 09/20 01:05
chinese228:他的想法跟226事件裡的中下層軍官想法很像 09/20 01:08
digpig:我們的立法院會要求對外談判前要先給立院過目 09/20 02:21
digpig:所以我覺得r兄自然會覺打戰時, 我們的立院會高唱指導棋 09/20 02:22
digpig:法規是一回事, 民氣又是一回事. 民氣要求亂搞的時候.. 恩 09/20 02:23
....立委是利益團體或特定選民在圈內的代言人,他們的作為是有一定的邏輯 不是單純的為反而反的民粹,在現在的選舉制度下,只打民粹牌很難進入立院了, 唉呀快走向政治文了趕快拉回正題。 且按照憲法架構,我國要開戰必須總統站出來說來打! 行政院長再召開行政院會議研擬打不打的贏(第一道防線) 真的能打贏也同意了,再將此開戰案給立院議決(第二道防線) 立院的作用如同行政院會議,是一道讓選民思考安全閥 實務上立院就只是個被動接受/拒絕開戰案的守門人。他們能做的是用盡方法質疑挑戰 行政院與總統開戰的目的和成效,以達到拒絕戰爭的效果;而非積極促使戰爭 或是更改作戰計畫下指導,行政院長和國防部給的報告書也不會有這類細項的東西出現 這是憲法和國防二法授權給國防部的權限。 總之真的建議不要以想像投射於現實。不論是政治或是歷史,第一步都是觀察、找出事實 再來才是想像與對辯辯正。單純地想像是無法對現實了解有所助益的。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11.249.4.117 (09/20 08:59)
redbarron:推,解釋很精闢! 09/20 08:46
Voony:推這篇 09/20 12:02
kingsmill:推這篇!以釜底抽薪之法殺翻了原文! 09/22 11:21
kingsmill:不過“思而不學則殆”才是原文哦 09/22 11:22
阿對啦!!!!哈哈哈哈 感謝指正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14.24.153.17 (09/22 12:40)
chungrew:推。這篇文章真的有念過書,包括憲法、行政法、國防二法 09/23 18:15
chungrew:建議問這問題的原PO好好回去唸書再來提問,連政治學的 09/23 18:16
chungrew:ABC都沒有搞清楚,就自己幻想了一個問題,大謬不然 09/23 18:16
sneak: 建議問這問題的原PO好 https://muxiv.com 08/13 07:36
sneak: 所以我覺得r兄自然會覺 https://daxiv.com 09/16 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