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你的用心翻譯,不過裡面講到很多內容(尤其西方軍事相關的部份)
就讓人很想吐槽XD
不過單純吐槽也很不夠意思,附加一些我的想法,看看能不能引起討論。
※ 引述《Nomic ((Nomis))》之銘言:
: ※ 引述《Nomic ((Nomis))》之銘言:
: : http://kagiya.rakurakuhp.net/i_216531.htm
: : 推 GroundWalker:推! 另外最後那文章似乎很有趣,可惜看不懂日文XD 09/03 23:05
: 只貼個網頁好像很沒誠意,簡略編譯如下。
: 〈關於長柄鑓的思考(信長時代的兵法)〉
: 1.不可思議的長度
: 秋山駿在〈發現信長〉一文中對長柄鑓的戰力打了個問號,因為它又軟又長。足
: 輕在使用長柄鑓戰鬥時一邊揮舞,一邊刺下、敲打或割傷敵人,但長柄鑓在這種殺不
: 死敵人的情況下簡直毫無效力可言。
個人對這種槍陣的價值看法是,只要能拖住武士,趕跑騷擾的敵人,則其作為肉盾的
戰術價值就很充份了,尤其是在敵人也沒有其它更有效的足輕使用方式時,拿來互打
剛剛好。
至於為什麼要選用長柄武器呢,首要原因可能是因為足輕的心理素質不適合更接近的
白兵戰,而且缺乏盔甲等裝備的足輕若硬要裝備短兵器,遇到武士部隊只會死更慘。
再來就問,使用長柄武器,為何不學馬奇頓方陣/瑞士方陣那樣用平舉戳刺,卻要
用敲打的,可能的原因之一是缺乏這樣做的木材,而若組成稍短的槍陣,
卻剛好會被長柄鑓追求最長長度的戰法剋死。另外也和訓練與紀律有關,
沒有像馬奇頓那樣職業軍隊的操練標準,就算硬組成方陣,也會有很多破綻,
一被敵人利用說不定就崩潰了。
再說到敲打,其實中國古代的戈在攻擊動作上應該也類似,如果執著於這種敲打的
用法,在末端增加些利器不是會更有效嗎?
可能的原因是...為了降低成本而不管這些,或他們也不講究這點,反正只是炮灰..= =
: (Nomic按:日式的長槍如果在末端保持水平,最前端的槍尖處會下垂約15度。)
: 追求一擊必殺是把手段目的化的日本人的壞習慣;沒有殺傷力就不是武器這樣的
: 思考本身就有問題,騷擾也是武器的效力之一。在武田信玄的部隊中有專門從事投擲
: 石塊的,在防禦城寨時石頭也算得上最有效的兵器之一。雖然做為一種遊戲也有在石
: 合戰中打死人的例子,但傷亡率肯定不高;對全身披甲的騎馬武者而言除了騷擾驚悸
: 之外也是無痛癢可言。這樣的話石頭怎麼會是有效的武器呢?飛石擊賊的作用在於,
: 其一是教敵人不敢仰面抬頭,其二是妨礙敵人的突進,第三是使敵負傷,第四是使敵
: 人因負傷而失去戰意。
石頭若用投石索的話就絕對不簡單(雖然日本該例子似乎沒有),
但單用臂力丟石頭,除了射程較差,對人體的威脅性絕對不是玩玩遊戲那樣,
傷亡率絕對很高...(我個人看法)
雖然對於覆蓋裝甲的武士可能干擾作用比起負傷高很多,但這種擾亂陣列的兵種的
攻擊對象,可想而知一定是對方的前排/結陣的部隊,也就是足輕們,
http://www.wretch.cc/blog/kenchen1018/11410435
照這篇的說法,丟丟石頭的效果竟然還可以取代火槍隊...
: 長柄鑓的功用並不只於此,因為還要阻止敵軍突進。在長柄足輕隊的場合,一排
: 長槍並舉橫列、槍的末端抵足於地,有個名堂喚作「平場的大槍」;不過此種配置恐
: 怕是引起了現代人固有的誤解。長柄鑓真正嚇阻敵人突進處不是這種硬殺,而是其有
: 如彈跳棒那般柔軟的彈性;這種彈性在刺殺敵人時顯得軟弱無力,但在對付騎馬衝鋒
: 的武士時,倒可以一端給地面挺住,另一端將敵人彈飛。
該彈性只是製造出一種有趣的結果...看不出有啥特別有利之處...
要說嚇阻,會被刺穿不是更恐怖嗎
: 現在來看看世界上其他地方長槍的使用法。
: 亞歷山大的長槍(sarissa)與歐洲的長槍(pike)與長柄鑓正相反,追求的主要是堅
: 硬而不是長度,也不要求輕便。西方對幹材柔韌性的要求在造弓的場合中有充分的認
: 識,但像長柄鑓那樣中央木質、外包以竹的合成造法從未用於長槍上。這也就是說西
: 方的長槍完全是防禦取向的,尤其是針對敵人騎兵的蹂躪,這在西班牙大方陣(tercio)
: 中表現得最明顯,是把城寨攻防的概念運用到了野戰上,也因此其機動力奇差但防禦
: 力極高。亞歷山大的長槍方陣也是同種用法,主要是做為砧板而非肉博突戰的主力,
: 無論在伊索斯還是高加美拉會戰都是如此。
說"西方長槍完全是防禦取向"有點片面,不過畢竟只是抽象概念,我也沒法咬定他
哪裡錯了。
針對騎兵的蹂躪比較像是副作用,方陣產生時根本還沒以騎兵會蹂躪(衝鋒?)的作法,
西班牙大方陣是為了發揚火力而編成,亞歷山大的方陣跟它除了武器像其它應該差很遠,
即使在戰略上他的方陣是做為砧板的角色,但不代表他因此缺乏自己的機動和進攻能力,
在結成方陣後機動力或許有限,但
The sarissa-bearing phalanx would usually march to battle in open formation
to facilitate movement. Before the charge, it would tighten its files to
close formation or even compact formation (synaspismos).
他們移動時照樣可以分散以加速。
更不用說他們的希臘前身
The phalanx usually advanced at a walking pace, although it is possible that
they picked up speed during the last several yards.
Herodotus states, of the Greeks at the Battle of Marathon, that "They were
the first Greeks we know of to charge their enemy at a run".
步行到最後衝鋒接敵,或是跑步然後衝鋒接敵都是可能的。
: 2.世界上的長槍
: 首先,古代的長槍在亞歷山大手裡登峰造極。sarissa約長4至5公尺,重約4至5公
: 斤;其後在希臘化時代達到最長的6.5公尺。由於這般長直的木材極稀少,通常中間是
: 以金屬管連結。槍桿當然得是硬的。馬其頓最小的戰術單位方陣(phalanx)是由縱橫各
: 16列、256人所組成,最前方四、五列在腰間水平持槍,後方垂直豎槍以遮擋矢石。與
: 之前希臘的方陣一樣,前列若有士兵被擊倒,後方的士兵便向前遞補。當時沒有能夠
: 阻止馬其頓方陣前進的軍隊,而sarissa能有效的妨礙波斯騎兵的突擊和步兵接近。
其實若遇到希臘城邦版方陣,就變成牽制,而非直接碾過
: 遺憾的是戰國時代的日本並不存在這樣組織的軍隊、產生類似的戰術。唯一的理
: 由是紀律的欠缺,紀律的欠缺則源於不存在所謂的公民。沒有公民就不存在公共的觀
: 念,貴族也不會產生高貴的義務(noble oblige)的思想。雖然都說信長是天才,看來
: 憑他一個人也無法創造這整個環境。
一般說法是馬奇頓方陣>希臘方陣,但馬奇頓的"公民思想"似乎和這個優勢無啥關係,
更不用說羅馬帝國是如何用職業軍隊來取代公民軍隊的。
專業的>公民的>雜兵
個人的觀察中,公民當兵可以有一定的紀律,但還是敵不過專業的兵,
沒有公民觀念最多只是限制你不能直接招到有些紀律的兵,但不會阻礙練兵。
: 在sarissa的用法當中沒有揮舞這回事。對方陣中手持長槍的重步兵來說接近戰是
: 其死角,因此在接近敵人之前要盡量保持密集隊形、也避免弓矢瓦解陣形,緩慢行進
: 是其基本戰術。也就是說,只是要專心一意的把槍尖對準敵人避免敵人衝近身,單純
: 的把對手逼死或逼退,絕沒有突擊、刺殺、揮舞或敲打。如此無敵於天下的長槍方陣
: 在亞歷山大死後長度追加到了6.5公尺,使得當初就隱含的機動力低下的弱點雪上加霜
: 。與此同時,支援掩護的騎兵與精練的散兵的減少,配合上羅馬共和國的抬頭,在無
: 法對抗羅馬軍團的標槍、短劍(gladius)以及靈活的機動性之下,長槍方陣終於湮滅,
: 在其後的一千六百年間未曾再出現。
要說sarissa連刺殺的動作都沒有,感到很誇張,難道他們是活動拒馬?XD
This pike had to be held underhand, as the shield would have obscured the
soldier's vision had it been held overhead. It would also be very hard to
remove a sarissa from anything it stuck in (the earth, shields, and soldiers
of the opposition) if it were thrust downwards, due to its length.
雖然沒正面說明,但這段說法支持這長槍還是需要被突刺的。
不然也不需要為了這樣而砍盾牌大小然後讓人以雙手持。
: 長槍方陣的再次出現是近代早期的事。看看有名的瑞士長槍方陣。14至15世紀的
: 瑞士是以城市與鄉村為單位的自治共同體所組成的同盟,其體制下的民兵系徵召而來
: 。瑞士人的主要兵器是所謂的戟/鈎斧槍(halbard),在15世紀初組成的各方陣之下,
: 使用此種兵器的士兵維持彼此間的距離,組成梯次輪番應戰。鈎斧槍經過不斷的改良
: ,於15世紀時追加上錨爪(hook)而臻於完善。尤其是裝在halbard之上的斧刃(axe blade)
: ,使得步兵在以騎兵為對手時戰鬥能力大幅加強,在15至16世紀成為歐洲的主力兵器
: ,並且持續使用到火器開始發揮效力的16世紀末。不過,這裡的鈎斧槍並非長柄鑓,
: 在日本應歸類於所謂的「持槍」。
: 瑞士民兵在1422年的亞伯特一役中遭敵人大軍包圍而大敗,由此開始引進替代兵
: 器,長達5公尺的長槍(pike)。在方陣之外也另外包裹上了五列長槍兵,最前方的四排
: 槍尖朝前,第一排彎腰踏足於長槍桿末以防備騎兵衝擊,第二排則把矛頭對準騎士的
: 臉部,第三排於腰部水平持槍,第四排水平高舉長槍,其後方則是進行白刃戰、手持
: halbard的士兵集中編組。也就是說與使用sarissa的古代方陣相似,一整個就是為徹
: 底防禦而創設的兵種。相對於亞歷山大以伴隨著輕裝步兵的騎兵為決戰兵種,缺乏騎
: 兵的瑞士民兵部隊是以鈎斧槍為其決勝的主力。
瑞士長槍兵就是以無法被阻止的衝鋒而聞名的。要說他們是徹底防禦的兵種,感覺很怪
: 逐漸的pike的槍桿也和sarissa一樣越變越長、從5公尺最終成長到6公尺。雖然pike
: 原本是防禦騎兵的武器,但全身披甲的瑞士長矛兵也把它當作進攻兵器,前進時在胸
: 部的高度水平持槍前進,槍尖略為下垂,給敵人製造壓力。換言之,在這裡也是既沒
: 有突擊或刺殺、也沒有揮舞或敲打,就是單純的逼殺對手,在敵人退怯而陣形紊亂之
: 時,原本就是肉搏混戰之用的斧槍兵才從左右殺出向前突擊。在方陣的前方則配置手
: 持十字弓或手銃的散兵,在接敵之前一邊狙擊一邊前進。絕對沒有彈幕射擊這回事。
: 這樣邊射擊邊前進的散兵稱為狙擊線,他們腰間掛著斬斷敵人長桿兵器的雙手劍,在
: 斧槍兵與敵交戰前做為輕步兵,不時的與敵人白刃相接。這種狙擊戰法後來才被組成
: 陣列、邊射擊邊前進的火銃陣列所取代。瑞士方陣後來被西班牙名將柯多巴(Gonzalo
: Fernández de Córdoba,1443~1515)發展為西班牙大方陣。
我真的不覺得長槍兵能不突刺,這樣敵人還要怕啥XD
: 與希臘方陣的完善典型、馬其頓步兵方陣的衰微類似,西班牙大方陣也不敵荷蘭
: 總督拿騷的莫理斯(Maurice of Nassau)、瑞典王古斯塔夫(Gustavus adolphus)的軍
: 事改革;他們的改革重點是營隊的分割以及連隊中士官數的增加,換言之,也是大幅
: 加強部隊指揮的靈活性。這與成吉思汗不同歐洲重騎兵肢接肉搏是同個道理。
馬奇頓方陣的衰微另一項關鍵因素是少了當初亞歷山大可以配置的多元兵種,
而只剩方陣,其實這也不能是說方陣本身的問題了,就冷兵器戰鬥的效率來說,
他應該還是不弱。而瑞士方陣被火器淘汰則是另一個故事。
: 3.長柄鑓足輕隊的編成目的
: 而目前所知的長柄鑓足輕隊的作戰方式是這樣的:持短槍下馬準備白刃戰的武士
: 布陣於長柄鑓足輕隊之後,突擊時則從足輕隊中穿越前進;目前的史料並不存在如瑞
: 士鉤槍手般從左右繞出的紀錄。在〈川中島合戦屏風図〉中,日本的足輕火銃隊是配
: 置於長柄鑓隊的左右,很明顯是從事狙擊而非彈幕射擊。再者,足輕租來的刀劍鈍弱
: ,說到底只是防身之用,不期待能以此與敵人的長柄鑓隊交戰。此外,在雜賀眾這類
: 特化的鐵炮集團,或者像島津氏這樣武士使用鐵炮的場合,其目的也是狙擊而非壓制
: 射擊。
: 那麼,織田信長所編組的長柄鑓足輕隊與其他戰國大名相比有什麼優勢嗎?我們
: 繼續看下去。
: (比我想像得多,暫時先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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