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81311i ()
看板Warfare
標題Re: [分享]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德國海軍戰略
時間Thu Oct 4 17:47:23 2012
三十四您對紐倫堡的審訊和對您的判決有什麼看法?
1944年,美國財政部長摩根索在他的關於處理戰敗的德國的著名計劃中規定,對德
國戰犯無需審訊即予槍決。
與此相反,美國司法部長比德爾和外交部長斯退丁紐斯向羅斯福總統建議,對德國
戰犯分為兩級進行審判:
甲級:德國最高領導成員應由國際法庭進行審判。
乙級:官職較低的德國戰犯應由各佔領國法庭進行審判。
根據為召開雅爾塔會議而提交羅斯福的備忘錄,盟國之間進行了長時間的協商,討
論了對德國戰犯的最後處理方案。協商的最後結果就是戰勝國締結的並於1945年8月6;日
簽署的倫敦協定。
列入甲級審判名單的主要戰犯總共是二十四個德國領導成員,其中也有我。我不知
道,盟國對於把我列入被告之中,是否一開始就是意見一致的,但我獲悉,美國人和英國
人是反對對我起訴的,因為他們在德國海軍作戰部的作戰日誌中沒有發現關於我違反戰爭
法規或人類道德的事實,可是俄國人和法國人卻堅持要對我起訴。我不清楚法國人為什麼
在這一點上支持俄國人。
於是,盟國決定,自1945年10月起,在紐倫堡對德國的頭目們開庭審訊。
倫敦法規規定,按下列罪行對我們進行審判:
1.陰謀破壞和平罪;
2.破壞和平罪;
3.違反戰時公法罪;
4.違反人道罪。
這幾條的含義如下:關於“陰謀破壞和平罪”,盟國認為,德國頭目們為了發動這
場戰爭曾進行過密謀,因而不只是國家元首希特勒對這次戰爭的爆發負有罪責,而且所有
曾參與密謀的德意志帝國的頭目,無論是政界、軍界或實業界的,對此都負有罪責。
根據這一新的法律原則,凡策劃、準備、發動、領導以及僅僅是同情或參與了一場
侵略戰爭的,就構成了“破壞和平罪”。
從“違反人道罪”的事實來看,凡奉國家之命而犯下大量罪行,如在集中營大批屠
殺犯人,都應以違反國際法論處,無須考慮該國的國內法律即可提出起訴。
總之,倫敦法規制定了新的法律,它賦予這些新的法律原則以追溯力而不顧迄今為
止的“無法律規定者不罰”這一法律原則。同樣,這些新的法律原則也不考慮當前普遍適
用於各國的法律,例如:服從乃軍人之天職。這就是說,從今以後凡違反國際公法者即等
於個人犯罪而予以懲罰。這樣一來,歷來公認為用來最後解決政治衝突的戰爭手段,現在
憑藉對既往之事的追溯力,就可宣告為犯罪行為而受到懲罰。
現在再來談我個人的問題:我是由於第一條“陰謀破壞和平罪”、第二條“破壞和
平罪”及第三條“違反戰時公法罪”而在紐倫堡受到控告的。
在紐倫堡對我的起訴和審訊的四個戰勝國中沒有哪一國就第四條“違反人道罪”對
我提出任何起訴。後來紐倫堡法庭宣布我第一條“陰謀破壞和平罪”為無罪,但由於第二
條“破壞和平罪”和第三條“違反戰時公法罪”而判了我十年徒刑。
然而,我被判為犯有“破壞和平罪”並不是由於策劃、準備和發動一場侵略戰爭,
而僅僅是因為我作為一個軍人參與了一場侵略戰爭。我想在這裡提一下:紐倫堡法庭和其
他佔領國的法庭判決了唯一的一個僅僅由於參與過一次侵略戰爭而有罪的德國軍人,這個
人就是我。我並非由於參加對英國、法國、美國作戰而被治罪,因為紐倫堡法庭並沒有把
進攻西方國家的戰爭說成是德國的侵略戰爭。我之所以在紐倫堡被判刑,那是因為我在
1940年執行了上級軍事長官的命令,在佔領挪威時往那裡派遣了潛艇後援艦隊。
毫無疑問,在任何一個國家,每一個軍人都是應該執行這樣的命令的。如果他不這
樣做,那末該國家就會由於他在戰爭中不服從命令而給予嚴懲。很明顯,這樣一個不服從
命令而受到處罰的軍人就會被大家視為最不道德的人。作為一個正直的軍人,根本不可能
有這種不服從命令的想法。
當然不僅僅是這些。根據“破壞和平罪”這條新的法律,對僅僅是一場侵略戰爭的
參與者也是要加以懲處的,然而,究竟什麼是侵略戰爭,在條文中既沒有明確的定義,也
沒有清楚的解釋。至於一場戰爭是或不是侵略戰爭,這純粹是個政治問題。這個問題應該
由政治來決定。而每個國家總是試圖在戰爭中證明他方是侵略者,或者證明本國是在受到
威脅時才不得不拿起武器進行必要的自衛的。這條判刑的規定後來在朝鮮戰爭中,在1956
年11月英、法進攻蘇伊士的戰爭中,再也沒有使用過。因此我認為,倫敦法規中“破壞和
平罪”這一條新法律是不合理的,如果把這一新法律的全部條款施加在參加過侵略戰爭的
下級士兵身上,那就更行不通了。要是每個士兵都可能依據這一法律而受到懲處的話,那
末,每個國家的任何一個士兵在戰爭爆發時都有權在他拿起武器保衛祖國之前,先考察一
下本國政府所推行的全部政策,以判斷這場戰爭是否侵略戰爭。因為他如果參加了一場侵
略戰爭,那末他總有一天會受到國際法庭的嚴懲。如果他考察後得出的結論是:政府下令
他去參與的戰爭是一場侵略戰爭,那末他就有權宣布:“不,我不干!”於是他就可以丟
下武器回老家。
從德國方面看來,紐倫堡的這部分判決,恰好如同飛鏢 [ 譯者註:澳大利亞土著用
的一種投射武器,用曲形堅木製成,投出後可飛回原處。 ] 一樣,立刻回擊到投射者自
己身上。目前美國正處於這種戲劇性的境地:美國大學生援引紐倫堡的判決聲稱,他們有
權利、有義務對美國在越南進行的戰爭是否合法進行考察。根據考察結果,他們拒絕服從
國家規定的兵役法。於是,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為了對國家和全體人民負責而採取重大決
策的權力竟被一部分公民剝奪了。在我看來,在我們今天的世界秩序之中,還沒有哪一個
政府會承諾這一法律觀點,我也沒有看到哪一個國家政府把它付諸實施。
同樣,這一新法律要把武裝部隊高級將領、部隊指揮官按上指揮侵略戰爭的罪名,
也是行不通的。如果一個軍官在以後由於參加一場侵略戰爭而要受到懲罰的話,那末,他
就必須同政府官員一樣有權決定戰爭與和平的問題。我認為,讓一個軍官享有國家政府官
員所享有的這種同等權力,這樣的民主國家不要說在今天的世界上找不出來,而且在將來
也永遠不會有的。
因此,我認為,只有這樣的原則才是對的:如果一個士兵接到政府的命令:“戰爭
開始了,你必須上戰場!”那末他的義務就是理所當然地執行這個命令,因為任何國家都
是政治高於軍隊之上的。這也是必要的。誰動搖了這一點,就是動搖了國家生存的基礎。
當我據此拒絕接受對一個軍人由於他參與一場侵略戰爭而給予的懲罰時,我還想從
另一方面講幾句:如果有人嘗試想防止在未來發生侵略戰爭的話,那倒是很受歡迎的。但
遺憾的是,事實證明,在紐倫堡的這種嘗試不僅成了這種新判決的開始,而且也是它的結
束。
這就是說:侵略戰爭是個政治概念,在當時紐倫堡的法規裡既沒有對它下過定義。
而且一直到今天也不可能對它下定義。
一個國家的決定戰爭或和平的政治家們,當他們在行動中採取重大決策時,總是由
他們的政治信念和他們所看到的政治局勢所支配的,而不是考慮到:如果戰爭一旦失敗,
他們將承擔責任並會受到懲罰。
聯合國至今也沒有做到使這一法律得到國際上的公認。因此,倫敦法規中關於“破
壞和平罪”這條法律並不是什麼法律上的新發展,它不過是在紐倫堡由戰勝國一度用來懲
處一下戰敗國而已。
其次,我被判為犯有“違反戰時公法罪”,並不是以對我起訴的核心部分即指揮潛
艇戰作為依據的。在指揮潛艇戰方面我沒有被判罪。
判我犯有“違反戰時公法罪”無非是以下三個方面的理由:
1.1942年10月德國元首發布了所謂“突擊隊命令”,這項命令是針對在德國從事破
壞工作的敵國小股部隊的。這些小股部隊不穿軍人制服而用偽裝進行破壞活動,這種行為
,如命令中所指出的那樣,是違反國際法的。因此,命令中說:他們被捕後,不應按日內
瓦公約作為戰俘對待,而應交付德國保安處處置。關於這個“突擊隊命令”,不過是我在
1942年任潛艇司令時傳聞到的一個通知而已,這也沒有什麼奇怪,因為這一命令純屬陸戰
方面的措施而同海戰絲毫無關。
我作為潛艇司令根本沒有理由去審查這個針對敵國部隊違反國際公法行為的命令是
否合法,事實上我也不可能這樣做,當時我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法律權力。我認為,沒有哪
個國家會有人持這種看法,即一個司令官在得到事實上同他毫不相干的命令時必得去檢驗
這一命令是否合乎公理。
我自1943年任海軍總司令以後,再也沒有聽到有關這一命令的消息,因為它僅僅同
陸戰有關,直到後來,在紐倫堡我因這一命令的存在而受到譴責。
2.判我犯有“違反戰時公法罪”的第二條理由是:我要求把集中營的囚犯充當造船
廠的勞動力,雖然我應該知道,在集中營中也關押著被佔領國家的居民,他們是不應該被
押去勞動的。
事實是這樣的:當戰爭臨近結束時,我大力準備盡可能多的船隻,以便盡可能多地
完成橫渡波羅的海從東到西的運輸任務,同時把傷員、難民、婦女和兒童拯救到西部港口
。因此,我想盡快地在造船廠內修理好這些運輸船隻。於是,我把裝備部長的負責造船廠
的代表們叫到我跟前。他們建議我使用集中營的犯人來加速修理工作。他們還補充說,集
中營的犯人很樂意幹這項工作,因為在這里幹活能使他們得到好得多的待遇。由於這個緣
故,我當然同意了這些代表們的建議。
我不知道在這些犯人中間也有被佔領區的居民。事實上紐倫堡法庭既沒有肯定也沒
有確證在哪些造船廠使用過外國犯人。當然,由於造船廠是屬於裝備部長而不是屬於我管
的,因此我完全不可能就這方面的情況作出答复。
可是,紐倫堡法庭認為,單憑在當時情況下要外國工人為造船廠幹活的想法以及在
那些完全不屬我管的造船廠內發生這類事情的可能性,就足以給我判罪了。
3.判我犯有“違反戰時公法罪”的第三條也是最後一條理由是:
1945年春,由於我的反對,希特勒放棄了宣布廢除日內瓦公約的打算,雖然如此,
紐倫堡法庭竟然斷言,我當時是想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不經宣布就撕毀日內瓦公約。但是
,事實的真相是:
(1)由於我的反對,希特勒放棄了退出日內瓦公約的打算。
(2)紐倫堡法庭根本無法確證我違反日內瓦公約的事實,而把企圖損害日內瓦公約的
罪名強加在我的身上。
(3)相反,德國海軍俘虜營中英國和美國犯人自己的頭兒在戰爭結束被釋放時,曾經
書面向德國海軍部證明,他們受到了相當好的照顧和寬待。這些證明都提交給了紐倫堡法
庭。
這就是判決我犯有“違反戰時公法罪”的三條理由。
對我判罪的這些理由在法律上是不可理解的。我想在申述之前再舉下面的一些事例
:
紐倫堡法庭的美國法官弗朗西斯·比德爾在法庭裁判時對我投了無罪釋放的票,當
時,比德爾先生的一個助手打算按照美國法庭通常的做法那樣把表決時的這個少數意見記
錄下來,但比德爾先生為了不影響盟國之間的合作而沒有讓他這樣做。
1946年9月底艾森豪威爾將軍作為對德管制委員會的委員,在決定是否要執行對我的
判決時,他的美國法律顧問曾經要求他拒絕簽字,撤銷對我的判決。儘管如此,艾森豪威
爾還是同意了這個判決。這位未來的美國總統可能有這樣的觀點:政治上的考慮應優先於
法律上的判斷。
原倫敦大學教授、英國的國際法學者史密斯就紐倫堡法庭對我判決的依據寫道:
“這種言詞看來是這樣的笨拙和含糊不清,它說明法庭成員在處理鄧尼茨案件時是
多麼的窘迫,在判決的各個方面要找出充分的事實根據對他定罪並不那麼簡單。”
在國外,特別是英國和美國的卓越的軍人、政治家、歷史學家和法學家都認為對我
的判決是不公正的,並且多次稱之為“出自偽善的對法律的公然曲解”。
魏剛將軍在1958年4月16日的一封信中關於我的判決寫道:“在我看來,對海軍司令
鄧尼茨的判決是不公正的。”這封信如果在法國公開發表也許會使人感到興趣。
法國前總理皮埃爾·艾蒂安·弗朗丹在1957年12月18日的一封信中寫道:
“我完全同意您信中所表明的觀點,我認為對海軍元帥鄧尼茨的判決——正如加勒
里海軍上將在這一照會中所說的那樣——簡直是一種偽善。”
英國軍事歷史學家J·F·C·富勒在1957年7月3日的一封信中談到紐倫堡審訊以及關
於我的問題時,他所寫的一段話也許同樣會在法國引起人們的興趣。概括起來,富勒對於
我的判決也表示了與上面相同的“出自偽善的對法律的公然曲解”這樣一種意見。他在
1957年7月3日的信中寫道:
“1870年9月,德國民族報紙對於被捕的法國皇帝獲得寬大處理表示不滿,這時,俾
斯麥卻不這樣看。他說:'民眾感情和社會輿論總是這樣看問題的。人們這樣認為:在國
與國的交戰中,征服者理應把戰敗者交付法庭,按照自己傳統的法典對戰敗者所干過的一
切行為(不論這些行為是對戰勝者自身或是對第三者)進行懲罰。這完全是一種沒有理性的
要求。懲罰和復仇同政治毫不相干。政治不應該同民眾要求報復的呼聲混在一起,也不應
該只是謀求行使法官的職權。'遺憾的是,西方盟國沒有能夠為全世界產生一個俾斯麥類
型的政治家。”
這就是富勒的觀點。他指出,拿破崙第三在1870年的戰爭中受到了德國政治家俾斯
麥的完全不同的處理,這位法國皇帝只不過是幽禁在加塞爾城的“威廉高地”皇宮之中而
已。
上面講到的幾封信都是寫給紐約的美國人H·基斯·湯普森先生的。
正因為我認為我在紐倫堡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正因為像我一開始所講的那樣,“
破壞和平罪”這一紐倫堡的新法律並沒有被證明為法律上的新發展,從而不能被看作是對
判決的合理的改革,所以我對紐倫堡法律第四條“違反人道罪”的看法是完全不同的。
我在本書中早已作過敘述,當我在1945年5月7日作為當時的德國元首第一次得知一
個犯罪集團背著德國人民在集中營中大規模殺人時,我立即採取了措施。我曾請求艾森豪
威爾將軍盡快地促使德意志帝國法庭能夠審查和處理德國人所犯下的這種罪行。但我一直
沒有得到他的答复。
由於當時德國方面沒有立即審理這些罪行,因此在紐倫堡對這些罪犯們進行審判,
比起讓他們逍遙法外,當然要好些。我也肯定,對違反人道的罪行實行製裁是倫敦法規的
一個革新,因為在我們這個時代,要防止顛覆政府的活動,單靠一個國家的國內法律制度
顯然是不夠的。
當紐倫堡法庭結束了審判工作,在宣布判決前一個星期,也就是1946年9月3日那一
天,我們這些被告獲得了在審判結束語中發表意見的權利。我在結束語中說:
“我想講三件事:
“1.希望你們本著良心來判斷德國潛艇戰是否合法。我認為潛艇戰是合法的,我是
按照我的良心去做的。如果有可能,我還會照樣做下去。我的部下出於對我的信任而執行
我的命令,他們絲毫也不懷疑這些命令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在我看來,無論什麼追加的罪
名都不能否定德國士兵的美好信念以及他們志願走上戰場,前仆後繼,奮戰到底的高貴品
質。
“2。這裡紛紛傳說在我們這些被告中間曾經進行過密謀活動。我認為這樣的說法是
一種政治信條,對這類東西,人們只能是既可信又不可信,而無法加以證實。但是大部分
德國人民永遠也不會相信,他們的災難竟然是由這些密謀造成的。這種說法只能使德國人
民從這次審訊中更加難以得出對於認識過去和未來都是極為重要的教訓,這個教訓就是:
以領袖原則作為政治原則的這種認識是錯誤的。
“領袖原則在全世界所有軍隊的軍事領導中已得到了最好的考驗。據此經驗,我曾
經認為領袖原則在政治領導中也是正確的,特別是在1932年德國人民正處於絕望境地的時
候。新政府的巨大成就,整個民族中出現的一種前所未有的幸福感,似乎可以說明這一原
則是對的。可是,儘管德國人民極大多數富於理想,行為正直,具有獻身精神,最後,領
袖原則卻把災難帶給了德國人民。由此看來,這樣的原則是錯誤的。這個原則之所以錯誤
,是因為人的本性顯然不可能做到不屈服於這個原則的權力的誘惑而利用這一權力去干好
事。
“3.我把我的一生獻給了我的職業,獻給了德國人民。作為德國海軍的最後一個總
司令和最後一個德國元首,我感到,我所做的和我所允許做的一切,對德國人民是負責的
。”
我認為,從這個結束語中可以看出,我根本沒有想到,那幾條東西竟會成為我受審
判的理由,並且據此對我作出判決。
我過去和現在都這樣認為,在紐倫堡對我的判決是不公正的。很明顯,唯獨我一個
人是出於政治上的原因而不得不坐牢的。
三十五.關於您在施潘道的一段監禁時期,您有什麼要說的嗎?
對這個問題,我想先引用別人對我在施潘道時期的有關評論。
在我獲釋前不久,1956年10月1日,一個美國記者在一本美國周刊中寫道:
“獅子 [ 譯者註:指鄧尼茨。 ] 頗為自在。”——“為了保持工作能力和清醒的
頭腦,他毫不後悔,滿懷憎恨地做著體操和閱讀書籍。”
一個英國記者對我作瞭如下的描寫:
“海軍元帥鄧尼茨一直沒有後悔的表現,他仍然是施潘道最危險的人物。”
在信仰和宗教方面,我們在施潘道受到法國神父們十分合乎人道的照顧。神父尼古
拉評論我時寫道:
“他是一位完美的君子,顯得有點謹慎。人們往往由於他政治上的狂熱和對待盟國
監獄看守人員十分謹慎的態度而譴責他。看來,退休的海軍元帥鄧尼茨愈來愈表現出懷有
新的政治野心。”
法國教士尚茨在談到我時說:
“我一直很同情鄧尼茨,雖然他還是所有人中最狂熱的一個,不過他不像赫斯 [ 譯
者註:魯道夫·赫斯,德國納粹黨魁之一。 ] 那樣是病態的,而是有理智和有自衛意識
的。他被監禁以來就竭力使自己具有頑強不屈的精神。他肯定會想,你們從我身上是得不
到什麼東西的,我是不會屈服的。”
以上所引的法文是我從米歇爾·C·韋瑟爾的重要著作《紐倫堡的脫險》一書中摘錄
出來的。
米·韋瑟爾在這本書中說,我這種十分謹慎的舉止會使人們設想,我在釋放後會重
新有政治企圖。對此,他寫道,人們在作這樣假設時忘記了這樣一個事實:我在被任命為
希特勒的繼承人(這件事使全世界都感到驚奇)之前,從來不是一個政治家。
韋瑟爾說對了。我在施潘道時期,以及早在1945年5月22日作為國家元首被拘捕後,
根本沒想到重登政治舞台,因為這在當時的情況下以及從戰後的形勢發展來看,顯而易見
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在施潘道的克制態度並不是出於政治上的野心,而是由於我個性方
面的原因。首先,如我在前面已講過的那樣,我根本不知道我有什麼罪。因此,我認為,
我之所以由於政治上的原因而受到無辜的判決,不得不在施潘道坐牢,可能是盟國的政治
家們認為,作為國家元首希特勒的繼承人在戰後的德國是不容許有自由的。
在施潘道時期,我個人的觀點是,讓一切照原樣保存著。如同在戰爭結束時一樣,
我也曾這樣命令過德國海軍:不要銷毀任何文件,因為我們的行動一直是光明磊落的、崇
高的、沒有什麼可隱瞞的;在紐倫堡受審時,我一直堅持這一看法,在審訊結束時,我還
是這樣明確地表示,我是被非法監禁的。——這裡我想引用我的辯護律師考茨比勒在公佈
判決之後對記者所作的解釋。他說:
“在我看來,紐倫堡法庭對一個被證明為無罪的人判刑十年要算是最輕的懲罰了。
”——這同我在施潘道時期對我罪責問題的看法完全一致。因此,我並不感到有任何義務
由於對我非法的監禁還要去為“款待”我的“主人們”效勞並對他們表示親熱。這就是我
採取克制態度的主要原因!可是,這一態度對看守人員和監獄管理處卻產生了完全相反的
結果。看守們顯然尊敬我。即使不是全部也是極大部分的監獄長也這樣。例如:如果我向
一個看守打破沉默而向他提出任何一個要求時,那末這個看守——多半是個老兵——總是
馬上很好地滿足我的要求。當然,看守們的這些舉動偶爾也被監獄當局發覺,以致我由於
在監獄裡膽敢使用“命令權”而受到兩次警告。——對此我當時只能報之一笑,因為,天
曉得,這種權力不是我,而是監獄當局才配有的。
但是,促使我採取克制態度還有一個簡單的原因。從性格上來說,我不會在監禁後
同看守們閒談,同他們建立任何較親密的關係,或者試圖成為取悅於他們的人。如果一個
人把精力耗費在這種地方,那末,他一定會像俗話所說,帶著一隻“空鍋子”,一事無成
,毫無價值地活在世上。因此,我的自我克制是完全合乎我的天性的。也許,這種克制態
度的主要原因是在於我相信,如果我能反躬自省並力圖使自己獨善其身,那末,我就能十
分順利地度過監禁期。我盡可能地充分利用為監獄處所允許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那些
東西,追根究源或者深入探討,把它們弄清楚。我努力從我所能看到的那些書本中認真吸
取精神上的東西,並儘可能地把它們化為自己的東西,因為自我修養是指人們把那些根據
自己的觀點從精神上加以“消化”了的東西變為屬於自身的一部分,而不是指人們僅僅讀
過一下稍稍記在腦子裡的那些東西。
這樣,我就打算按照歌德在他的《西東集》這本詩集的《蘇萊卡》中的原則度過這
幾年生活,歌德寫道:“人若不計得失,生活隨遇而安;如欲一成不變,就會丟失一切。
”
最初幾年,我們是單獨監禁的。這就是說,我們在庭園裡一起勞動時互相不能講話
,當我們離開單人牢房去洗東西或領飯時,更須保持沉默。——這種庭園勞動是在監獄圍
牆之內的一片沙地上進行的。在最初的“沉默期”,特別在往後的幾年裡,我們七個施潘
道的犯人在共同的勞動中都找到了自己的知心朋友。在庭園勞動中,我同前德國外長馮·
牛賴特男爵相處了多年。今天我還滿懷敬意地、衷心地思念著他。我認為他是我一生中有
幸結交的一些最好的友人之一。我認識他是在1915年,那時他是君士坦丁堡的德國大使馮
·汪根海姆男爵手下的一名參贊。有一次他應我們的長官海軍少校克諾爾的邀請偶爾來到
“帝國布雷斯勞號”作客。當時我是克諾爾的副官,因而我也能榮幸地參加會見。——三
十餘年後,我們又在施潘道朝夕相處,我們在一起回顧往事和一生的遭遇。我從他身上學
到不少東西。——那幾年的庭園勞動使我們常在一起,這方面他懂的東西當然比我多,因
為在此以前我的大部分時間是在海上度過的。在這方面我也是要向他學習的。我們相處得
很好,我可以自豪地說,我們是志同道合的,我們互相幫助,共同度過這些歲月。在最後
的一段時間裡,他的健康狀況壞極了,他已經年逾八十,感謝上帝,他總算在1954年11月
被釋放了。——我和牛賴特僅僅發生過一次爭吵。牛賴特原是個好獵手,相反,我曾有二
、三次應邀去獵小鹿,然而每次都是一無所獲。(剛才我忘了說,有一次,我在非洲伴隨
一位熟識的農夫去捕鱷魚。那條鱷魚本來是可以被我獵獲的,然而在關鍵時刻我卻射偏了
,於是,這條鱷魚使勁地甩著長長的黑尾巴一頭鑽進水里去了。)在施潘道,每當牛賴特
斷定有田鼠在我們的沙畦裡挖洞時,他就獵興大發,在田鼠溜出來時,他總想扔它。我對
待田鼠卻同他不一樣。我們發覺,田鼠特別愛吃水芹的根,這樣,我們的水芹就枯萎了,
這使牛賴特很傷心,因此他決心要消滅畦中的這些田鼠。當他能打到一隻田鼠時,他就獵
興勃勃,雙眼熠熠發光。有一次,我把兩塊麵包放在鼠洞口,緊張地等待著,看看是否有
田鼠跑出來吃麵包。果真不出所料,一隻田鼠爬出來東嗅西聞,小心翼翼地找麵包屑吃。
正在這個時候,牛賴特跑過來了,我們發生了在施潘道的唯一的一次爭吵。他對我說:“
鄧尼茨,我們必須明白,我們在這裡是乾什麼的!要末我們乾脆在這裡搞個動物園,要末
我們在這裡好好種植青菜和水芹。我們再也不能縱容這些危害園內作物的動物了。”這就
是在我們之間發生的唯一的一次半真半假的不睦。我深深地懷念牛賴特!
上面我提到了關於我們單獨監禁的事。只要還有一個像魯道夫·赫斯這樣可憐的人
在施潘道坐牢,我就不想在此繼續發表關於我們待遇的意見。
三十六.您今天對於德國海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行動和功績有什麼總的看法?您是怎樣
被任命為德國海軍總司令的?
1942年12月,我們的重巡洋艦在挪威北面對一支為俄國運送軍需物資到摩爾曼斯克
去的英國護航艦隊發動襲擊,沒有取得成功。我們巡洋艦這次出擊不利,促使希特勒下令
立即讓海軍大型艦隻退役並加以拆毀。海軍元帥雷德爾表示反對並提出辭職。這一行動使
希特勒感到意外,但他還是接受了雷德爾的辭呈。希特勒委託雷德爾物色一個繼任人。沒
有多久,1943年1月14日,海軍總司令雷德爾元帥向武裝部隊最高統帥希特勒遞交了如下
報告:
“我的元首:遵照您的命令,關於選擇我的繼任人,我建議如下:我認為海軍元帥
卡爾斯和海軍上將鄧尼茨最為合適,後者在戰爭中屢立戰功,我曾三次予以優先提拔,晉
級很快。海軍元帥卡爾斯(五十八歲)在軍官團中由於一些人先後解職而居於首位。根據他
的人格和他在指揮作戰以及其他方面(船艦型號,組織)的豐富經驗,我認為他特別合適。
由於軍官雖立有戰功,但不能越級提拔,所以任命卡爾斯,看來不會有什麼困難。鄧尼茨
也同樣合適,任命他,有利之處甚為明顯,即特別突出潛艇戰對於戰爭的決定意義;不利
之處則在於,任命鄧尼茨上將為海軍總司令後,他就不能像現在這樣全力以赴地直接指揮
潛艇戰了。這一不利之處也許可以採取組織措施得到彌補。我的元首,謹請您據此做出決
定。”
在1939至1942年間,我是潛艇指揮官,按當時的軍事組織系統是隸屬於德國艦隊司
令之下的。因此,在人事管理以及有關的規章紀律方面都受制於上級,但在作戰時,我是
獨立的並且直接對海軍總司令負責。
在上述這段時期內,艦隊司令官有伯姆上將、施尼溫德上將、呂特晏斯上將(後來陣
亡於“俾斯麥號”艦上),他們作為我的軍事上級,都對我作過鑑定。在這些鑑定中寫道
:一個“擬可授予最高領導職位的旗艦司令”,一個“可於日後擔任艦隊司令或海軍總司
令的軍官”,“根據我的看法,這是一個可提拔到最高領導職位的合適的人物”。
為什麼我在回答這個問題時要提這些事情呢?我認為有以下兩個原因:
1.自1942年年底以來,我作為潛艇司令和海軍總司令雷德爾元帥之間在公事和私人
關係方面發生了分歧。分歧的原因是,在我看來十分迫切的建造潛艇問題在裝備方面沒有
得到優先重視,這樣就使得我長期以來憂心忡忡。我擔心,儘管德國潛艇在數量很少的情
況下取得了戰果,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頑固的防禦力量和英國、美國所增添的商船終將打
敗德國的潛艇戰。由於在總戰略方面我和雷德爾之間的分歧愈來愈大,致使在海軍作戰中
並沒有把重點堅定地放在我認為是正確的潛艇噸位戰上面。例如,把潛艇調遣到收效不大
的地方去,從而使擊沉的數字從1941至1942年總噸位約為一百萬噸的高度降下來,如我在
回答第十五個問題時所說的那樣。
雷德爾和我之間的分歧當然在海軍中保不了密,不言而喻,上面提到的幾位艦隊司
令對此是知道的。
儘管這位海軍總司令和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分歧,但上面提到的幾位艦隊司令在關
於我的鑑定中還是堅持了他們自己的看法,認為我當海軍總司令是合適的。同時,儘管雷
德爾和我有分歧,但他本人在給希特勒的信中還是推薦我當海軍總司令。在我看來,這充
分證明了海軍高級軍官具有尊重客觀的正直的作風,他們都是非常客觀地看問題,而不是
從私人分歧來決定他們行動的,這種分歧對他們的行動可說是毫無影響,最好的證明就是
雷德爾本人。他在辭呈中對我做出了十分客觀的結論而沒有考慮到多年來他和我在公事和
私人關係方面所發生的分歧。
2.為什麼我要引用雷德爾的信和三個艦隊司令對我的三種評語的第二個原因是,我
力圖使本書在關於這一問題的解答方面有助於說明歷史的真相。有一些人片面而輕率地聲
稱,希特勒任命我為雷德爾的繼任人是出於政治上的原因,而與海軍元帥雷德爾的願望和
想法背道而馳。這完全不符合事實。所以,我引證了1943年1月14日雷德爾海軍元帥的信
,這封信現在存放在弗賴堡的聯邦檔案館軍事檔案裡。
這樣,在1943年1月30日,我當上了海軍總司令。我要滿懷信心地強調,雷德爾交給
我的那部分國防軍在思想感情、同志關係和遵守紀律方面都是團結一致的。根據1917和
1918年兵變的經驗以及1920年卡普叛亂的經驗,德國海軍對於內部協調一致,無疑特別重
視,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直到這場艱苦戰爭的最後一天,德國海軍的戰鬥力始終
沒有被摧毀。結果是:1939年9月大戰突然爆發後,德國海軍在對付英國這個海上強國時
,雖然作戰力量很弱,但卻無疑取得了比預期大得多的戰績。就這樣,為數不多的、比起
英國來居於劣勢的大型兵艦在雷德爾的英勇而盡職的指揮下投入了戰鬥,在第二次世界大
戰中擊沉了敵艦三十三萬四千噸。同樣,以敵軍噸位作為戰鬥目標的輔助巡洋艦擊毀了敵
人艦艇八十五萬七千噸。
1943年春天,戰爭已進行了三年半,德國潛艇數字還未達到1939年計劃的四分之三
,這一計劃對英國在大西洋上的生命線進行適合時機的決定性的打擊,我認為是必要的。
就是這些為數不多的德國潛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沉了盟國商船二千八百八十二艘,總
噸位為一千四百五十萬噸左右,約佔盟國在戰爭中損失的二千二百萬噸總噸位的百分之六
十五。這個數字足以顯示德國潛艇武器的巨大威力,並且證明,德國要是能夠及時地把重
點放在潛艇裝備的建造方面,大西洋的戰局將會別開生面。
這裡還要提一下,海軍大型軍艦和魚雷艇在佔領挪威時所起的決定性作用。
德國海軍在戰爭最後階段往返頻繁的運輸任務中也經受了考驗,它率領一批商船穿
越波羅的海,把二百多萬士兵、傷員、難民、婦女和兒童,從東方運到西方。德國海軍竭
盡全部力量直到戰爭的最後一天。戰爭末期為支援陸戰而成立的若干海軍師,儘管缺少陸
戰經驗,卻英勇地經受了考驗。
我相信,歷史總有一天會稱頌和肯定德國海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所表現的英勇氣
概;同時,歷史將會證明,德國海軍沒有完成也不可能完成它的總體戰略任務:如果我們
至遲在戰爭爆發初期加速建造潛艇,使我們能夠不失時機地以較大數量的潛艇投入戰鬥,
如果我們在作戰方面把一切措施都完全服從於意義超過一切的潛艇噸位戰,那末,這場海
戰,這場以攻擊英國生命線為目標的大西洋戰役將會出現另一個局面。丘吉爾在他的回憶
錄第4卷第110頁有一段簡短明了、十分確切的話:
“潛艇戰對我們來說是致命的災害。德國人本應把全部力量放在這上面,好好地干
一下的。”如果我們能照丘吉爾的話,也就是前面已經說過的那樣去做,該有多好。
毫無疑問,心理方面的因素對這種錯誤也起了作用:一些只習慣於水面作戰的海軍
軍官對潛艇戰抱有懷疑態度。德國潛艇能在大西洋卓有成效地進行噸位戰這一鐵的事實,
證明他們迄今為止的對海軍戰略的看法過時了,然而要使他們拋棄這種看法卻是困難的。
這種矛盾難免發生在人們的生活之中,它表明,有名望的人物對於政治軍事事件會產生多
麼巨大的影響。正是這樣的人物在改變著歷史。
三十七.您今天對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德國的政治發展是怎樣評價的?
誰要是作為德國人經歷過最近七十年的話,他就要不斷地反复探討這個問題:德國
怎麼會遭到這場災難的,根源在哪裡?接著他要問:人們難道不能從這個根源中為未來吸
取一些教訓嗎?
只有對歷史進行精細的研究,弄清楚歷史的真實情況,才能夠最大限度地找到關於
這一問題的客觀答案。這種研究必須以當事者那時所知道的情況為基礎而不能以我們今天
所知道的為基礎。這種研究必須著眼於當時現實的特定環境,而不能把過去的情況混同於
今天幾乎完全不同的情況來加以評論。
我不是歷史學家,因此,我只能以我個人的見解和我個人的經驗來對第三十七個問
題作部分的解答。
由於美國參戰,我們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從根本上失敗了。美國越過大西洋到歐洲
大陸來發展它的強大勢力,這是一種危險,而我們低估了這一危險。而這卻決定了法國戰
場上對我們不利的形勢。
此外,同英國這個海上強國交戰,也是導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的因素,然而,我
們沒有在政策上採取一切措施來加以避免,其原因正如我們今天所認識到的,在於我們的
大陸思想。1914年戰爭開始時,德國皇帝和大部分德國人的行動使我們相信,這場戰爭要
不了幾個月。我們除了相信我們能夠迅速而勝利地進行陸戰以外,還相信,在海戰方面迅
速打敗英國艦隊將會取得軍事上、政治上的巨大成果,從而勝利地結束對英國的作戰。但
是,我們沒有看清楚,只要德國艦隊駐紮在北海,不去對英國的生命線——大西洋海上要
道——發動進攻,那麼,英國人就沒有必要從戰略上被迫進行一場海戰。可是,鐵比茨艦
隊不能做到這一點,因為艦隻的活動半徑太小,航行持續時間太短。——這樣,德國艦隊
在對英作戰的戰略上起不了決定性的作用。把艦隊駐紮在北海,對英國來說並不是主要危
險。
在戰爭期間,為了在英國的通商航道上進行決定性的進攻而製造的德國潛艇,在
1917年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後來的失敗,那是由於英國實行了護航制,而德國方面則由於
當時缺乏無線電指揮技術而不能把潛艇集中起來同英國護航艦隊交戰。
到了1918年,對德國人來說,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失敗已經十分明顯,這時候,人們
就期望,也許能在美國總統威爾遜所宣布的“十四點建議”中對待敵友雙方都做到公正無
私的那種理想的基礎上,與戰勝國達成公正的和平,簽訂一項和平協定,這項協定能夠真
正帶來和平並同宿敵取得和解。
但情況並非如此。凡爾賽和約規定,德國是爆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罪魁禍首,因此
,德國必須無條件地支付賠款。德國的東部、西部和北部的領土都被割去。德國在國外的
全部私人財產都被沒收。德國軍隊縮減到十萬人,禁止設置總參謀部,不得建立德國空軍
和建造潛艇。
很清楚,德國各階層人民都認為凡爾賽和約的條件是不公平的。只是在敵方的壓力
下,德國政府才被迫在凡爾賽和約上簽了字,不然的話,就要對德國繼續實施飢餓封鎖並
進行全面的軍事佔領。這一和約的簽訂是不合理的,它成了新成立的德意志共和國的內政
負擔。所有具有民族感的德國人都希望從凡爾賽和約苛刻的條款中解放出來,拒絕單獨承
擔戰爭罪責。凡爾賽和約是出於政治上的原因把戰爭罪責強加給德國人民的,事先並沒有
進行公正的調查,而有關戰爭爆發的全部文件都可以提供出來作為調查之用,從而把這個
問題弄清楚。
這樣,凡爾賽和約並沒有給世界帶來和平,在經濟方面也是如此,甚至對戰勝國來
說也沒有帶來好處。到了1931年底,德國失業人數增加到五百多萬。在這樣一種形勢下,
右翼的國社黨和左翼的共產黨在德國人民中間得到普遍的擁護,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1930年9月的國會選舉使國社黨人從原先的十二席上升到一百零七席。他們提出的關於實
現德國人民的團結並把德國人民從凡爾賽和約下解放出來的綱領使他們贏得了很多選票,
這些選票過去一直是投老牌資產階級政黨的。共產黨人在9月選舉中由原先的五十四席上
升為七十七席,面對這些數字,承擔共和國的內部安定和國家安全重責的德國國防軍既是
高興、又是憂慮地註視著這一發展。這兩個政黨正在不可遏制地日趨強大。毫無疑問,德
國國防軍寧願讓民族的國社黨取得統治地位也不願讓國際的共產黨佔上風。
大家都記得,那時國社黨的各種傾向開始時並不是一目了然的。
這首先表現在阿道夫·希特勒本人身上。他在德國人民大眾面前只顯示了他的好的
一面。今天我們知道,希特勒有“魔鬼的性格”,這種人的性格除了好的一面以外,同時
伴有特別兇殘的一面。這種魔鬼的性格使他在掩蓋這種兇殘的品性時無須喬裝,這種雙重
性使他在心理上有可能在一種品性佔上風時就完全排除另一種品性。這就是為什麼直到戰
爭結束時,甚至連希特勒周圍最親近的人都不能完全了解他的原因。
就這樣,1933年希特勒上台了,從這時起直到1939年,他的政治成就是非常巨大的
:消除了失業現象,經濟走向高漲。希特勒的外交成就也是異乎尋常和眾所周知的。這些
成就當然得到了德國人民大眾的歡迎。在歐洲,德國在合併奧地利、佔領捷克斯洛伐克之
後,其勢力擴大到這樣的地步,以致德國政府只有在對外政策上進行克制才是正確的。因
為其他國家,特別是英國,對德國在歐洲的壯大毫無疑問是竭力反對的。
但是希特勒完全沉湎於大陸思想,低估了英國的敵對態度。這樣就爆發了第二次世
界大戰,它違背了德國大多數人民的願望,也可能違背了希特勒的本意。
這次戰爭我們又失敗了。這就需要進行一次徹底的歷史研究,查明一切原因並反复
地加以思考。但是,即使這樣,我們也難以斷定,由此而得出的關於戰爭失敗原因的總的
歷史判斷,是否絕對適用於一切方面。何況,即使有了已經發生過的真實情況也不能證明
,如果事情不是這樣處理的話,那末它的結果是否會這樣或那樣而不會是另外一個樣子。
但我相信,如果希特勒對這場海戰——大西洋戰役——的意義能及時地正確地理解
的話,那麼,戰爭肯定會出現另一種局面。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如英國陸軍元帥蒙哥
馬利這位陸軍人員於1962年7月11日在英國上院的一次演說中所說的那樣:“歷史的重大
教訓是,對方實行陸戰戰略是注定要以失敗而告終的。第二次大戰從根本上看,是一場爭
奪海上航道控制權的鬥爭。”
當然,德國政府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這種大陸思想並不是兩次大戰失敗
的唯一原因。毫無疑問,更深刻的原因需要從我們民族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去尋找。
德意志各民族在長達幾百年的歷史過程中一直沒有真正實現民族的和政治的統一。
德國位於歐洲中部,德國邊界會受到來自各個方面的威脅。正是由於德意志各民族分居於
不同的特定的邊界地區,因此,他們的政治態度也就各不相同。例如,普魯士對俄國的政
治態度不同於巴伐利亞對俄國的政治態度,巴伐利亞和德國西部對法國的政治態度也不同
於普魯士對法國的政治態度。
英國是一個島國,它的邊界受不到威脅。同樣,法國就其地理形勢來看,也能非常
容易地把全體人民統一起來並製定一個全民族的統一的政策,而這種狀況,幾百年以來,
直到德國在1871年實現(而且也只是在奧地利從德國分離出去的情況下實現)統一以前,都
是這樣的。
德國在統一方面的缺陷妨礙了全體德國人民鑄成政治上的統一的性格,即鑄成有政
治涵養的性格,而不是那種無節制的感情衝動的性格。
這種歷史狀況使得德國在政治上至今還有許多錯誤。但從另一方面來說,當然不僅
是德國,其他國家在政治上也犯過錯誤。因為任何人都無法預見到未來,在政治領域內也
不例外,所以,每個國家總是會重複地犯政治上的錯誤。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治家們
盡可能地從客觀的現實出發而決不能憑空想或感情衝動來估量當時的局勢,作出政治上的
決定。
概括起來說:
正如我們今天事後所知,我們在1914年與英國交戰是一個錯誤,因為我們只有一支
能在北海作戰的艦隊,根本沒有做好對英國這個海上強國作戰的軍事方面的準備工作。
成了內政、外交方面的惡果。歸根結蒂,它也是爆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原因之一。
爆發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一個錯誤。對此,德國的政治領導人其實不管在任何情況下
都應加以避免的。德國在歐洲的實力迅速增長,從政治上和歷史上來說,必然引起英國的
敵視,但英國對德宣戰和英國長期不和解地把戰爭打下去,這對英國本身和整個自由世界
來說,也是一個錯誤:英國從此失去了它的世界霸權地位,歐洲則失去了它在全世界的領
導作用。
英國人和美國人要我們“無條件投降”以及後來1945年德國的徹底崩潰,這是嚴重
的政治錯誤。這次德國的徹底覆滅就等於清除了反布爾什維主義最堅固的堡壘並因而在歐
洲造成了一個真空地帶,這一真空地帶一直延伸到德國中部,那裡遍布著蘇俄和它的衛星
國的勢力,就在今天也還是這樣。當年政治上缺乏遠見,特別是戰勝國的美國人在政治上
缺乏遠見,迫使他們直到現在還得在戰爭“打贏”以後把他們的軍隊駐防在殘存的西德,
以保衛他們在1945年錯誤地認為已經實現了的和平。
這裡我引用美國將軍魏德邁對此所寫的一段話:
“我們對和平沒有提出美國的條件。我們用軍事手段來體現政治並為其自身的目的
服務。我們忽略了,德國無條件投降和德國政權的覆亡必然會在中歐造成一個巨大的真空
地帶,共產主義的勢力和思想正好會來填補這一真空,如果美國人不用公正和民主的觀念
去堅定地加以遏制的話,而這種觀念正是需要我們用巨大的軍事力量和精神力量給予支持
的。
“……從易北河到鴨綠江,共產主義的巨大威脅使美國面臨著危險,這種危險比我
們合眾國成立以來所遇到的任何一種危險都要大得多,嚴重得多。整個事件對我們的嘲諷
就是:這個蘇維埃帝國的很大一部分是我們親手造成的。
“……在我們這一代,美國曾經兩次把它的無可匹敵的力量投入了戰爭,使它的歐洲
盟國取得勝利。我們兩次幫助別人打贏戰爭,然而我們不得不確認,我們的勝利沒有得到
什麼結果,卻帶來了邪惡,而這種邪惡比起我們去征討那種邪惡還要來得壞。
“到了戰爭快要結束的時候,溫斯頓·丘吉爾才開始認識到戰後要取得實力上的均
勢,他在戰爭的最後階段才開始強調:當前十分迫切的政治任務就是我們自己的軍隊要趕
在俄國人前頭抵達柏林。但在這個時刻卻是美國總參謀部說了算。美國的領導人羅斯福和
杜魯門命令他們的軍隊粉碎德國武裝力量,信守與斯大林達成的協議,而無視斯大林已在
波蘭違反了這些協議的事實。時機已失,一切都太晚了。”
今天我們德國對第三帝國背著德國公眾所犯下的罪行深感慚愧,但要每個德國人為
此承擔罪責,這是不合任何法律觀點的。
那種認為一個國家的人民在道德上要比另一個國家的人民壞些的觀點也是錯誤的。
如果那些在戰時和戰後乾了許多奪去大量人類生命的非法行為的民族具有這種觀點,那就
更是錯誤的。
我們不應忘記,在1945年以及戰爭結束後,有一千一百七十三萬德國人從他們東部
的家鄉被公開驅逐出來,其中有二百四十八萬四千名男人、婦女和兒童失去了生命。
這樣的事情並不是類似德國的滅絕猶太人那樣,由一個犯罪集團濫用國家暴力,背
著德國人民,在極端秘密的情況下乾出來的,它是由驅逐德國人的那部分人親手幹出來的
。對此,丘吉爾1945年8月16日在下院中說:
“……這個時期,我特別研究了關於把德國人從新波蘭撤走和驅逐出去的情況報告
。戰前有八、九百萬人生活在這個地區。波蘭政府說,這些人中還有一百五十萬人生活在
新的邊界以內而未被趕走。其餘幾百萬不得不在英美管制區內避難,這樣,我們這個地區
的糧食供應就緊張了。沒有一則消息報導這個巨大的數字。這些難民的去向如何?他們的
命運如何?類似的情況將會在大批蘇台德區的德國人和其他德國人從捷克斯洛伐克被驅逐
出去時以不同的形式重複出現。只有為數甚少而措詞謹慎的報告才透露一些過去和現在所
發生的情況;但是這畢竟封鎖不住鐵幕後面所演出的驚人的悲劇正在把當前的歐洲分裂成
兩半。”
我們德國人不禁由此聯想起在英美空襲德國城市住宅區時所犧牲的數十萬平民。暫
且不論這種空襲在道德方面的問題,即使從軍事方面來看,連今天的英國軍事歷史學家也
認為是毫無意義的。
同時,我們還要緬懷在長崎、廣島死於原子彈下的犧牲者。
我認為,為了今後政治上的發展,相互之間做到不咎既往,少看過去,多看將來,
這不僅對於德國,而且對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所有介入戰爭糾紛的人民來說,都是絕對
必要的。在我看來,那裡出現的許多問題最重要的就是,一切歷史悠久的文明國家的人民
目標一致地為謀求一個自由、和平地解決問題的方案而努力。
三十八.您對歐洲的前途有什麼設想?
我們歐洲必須團結起來,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歐洲分成單個國家的世紀已經過去
了。歐洲的各個國家同蘇俄、中國、美國這些實力雄厚的大國相比,顯得十分渺小,它們
怎麼能夠單獨地同這些大國抗衡呢?
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團結起來呢?我看是沒有理由可以反對的。歐洲各國人民相互關
係極為密切。歐洲的所有民族都具有大體相同的歐洲文化。儘管我們在幾百年來的長時間
內建立、發展和保存著各個單獨的國家,並且相互之間還進行過戰爭,但這是在生活條件
和政治環境處於完全另一種狀況下發生的。然而,這種時代現在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我們歐洲各國人民在自己的發展過程中現在已經進步到了這樣一種程度,即由於這
種進步和由於歐洲地區的狹小、鄰近,同時考慮到使用了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從而打開了
通向歐洲共同發展的大門。這樣,出於這種種原因,我們就找到了一種形式,即通過一個
共同的外交上的領導機構來奉行一種目標明確的、統一的歐洲合眾國政策。這樣我們就可
以最有效地保護我們的政治實力。——這種統一也能使我們維護我們共同的、十分寶貴的
歐洲文化,這比起我們單獨地維護當然要好。在這種歐洲統一體中,我們在精神世界和技
術發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也一定會比我們處於分散狀態所能取得的成就要大得多。我們的歐
洲合眾國在經濟力量方面也會比分散的各國的經濟力量顯示出更強大的威力。
這樣,歐洲合眾國在政治實力方面將同現代那些實力雄厚的大國接近了許多,這是
有利於歐洲安全的。也是有利於美國的,美國對我們的政治援助,特別在當前我們的歐洲
尚未統一的情況下,當然是不能缺少的。如果我們統一了,歐洲將比過去強大得多。這樣
,我們——美國和歐洲——在政治實力方面就佔了優勢。這樣,也就有可能及早地向俄國
指明,同西方和睦相處並讓目前屬於東歐集團的國家加入歐洲合眾國是符合俄國本身利益
的。俄國的政策由於對華的政治局面也許會走上這條道路。
三十九.您目前正在從事哪些活動?
我可以這樣說,我現在仍舊把日常生活的大部分時間用來履行職責。
這裡主要有兩點:
1.如果歷史學家以書面和口頭的形式向我詢問我所親身經歷過的現代歷史,我一定
會答复他們,我感到,這是我應盡的職責。這經常需要花費很多時間並佔去我的整個工作
日。大家只要想一下,譬如,為了審閱一下外文的手稿在表達上是否完全確切,就要花費
大量的時間,然而這是必要的。
不言而喻,我在回答一切有關歷史方面問題的時候,只有當我感到十分有把握肯定
事情的經過確是那樣,我才把情況、事件和資料等等作確切的描述、列舉和說明。
這項工作使我忙碌不堪。有時候會遇到這種情況,如有人出於真正的好心但由於沒
有相應的參考資料和缺乏專門知識而寫了不符合實情的文章,經過我的解釋,得到了糾正
,這就使我感到十分欣慰。我感到,盡可能地幫助歷史學家弄清事實真相是我應盡的義務
。如果我不是這樣做,致使別人在這方面的認識上得出有害的結論,那我就負有疏忽的責
任了。
2.我在晚年所做的第二件事是同我的舊部下保持聯繫。這些勇敢的人大部分至今還
懷念著他們在海軍中服役的日子。那時候,他們堅定而忘我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他們必
須而且已經經受了考驗。無論在艦上或在岸上,他們都感受到洋溢在海軍部隊中的集體精
神。這種精神也存在於上下級之間,因為作為上下級絕大多數都明白,這種共同一致的集
體精神對於部隊的戰鬥力是何等重要,因而,他們不是靠軍階而是靠自己的品性和行為,
努力使自己成為維護這種精神的表率。他們決不會要求下級去做自己設身處地不會做的事
情,他們讓士兵自覺或不自覺地樹立這樣的信念:上級命令必須堅決執行,在戰爭中保衛
人民和祖國乃士兵之天職,它高於自己的生命。
對於他們一生中這段“考驗時期”的回憶,已經成為今天老兵彼此之間還保持著集
體精神的根本原因。舉例來說,如果我今天作為前任海軍元帥和海軍總司令(當然是穿著
便衣),在某個公共場所,例如在火車站的候車室裡坐著吃飯,這時有一個人走到我的桌
子旁邊問我,是否允許他在我身邊就座,因為他也在海軍服過役,我自然會十分高興地回
答:可以。我之所以感到高興,是因為這個老水兵或老部下能夠毫無拘束地接近我這個前
任海軍總司令並與我交談,說明他很清楚,我是根據他的軍人的品質和能力而不是根據他
的職位高低來待人的。
因此,在今天盡可能地保持老水兵的集體精神正是我的職責和內心的需要,因為人
們總不能這樣,在戰爭時期說得很好聽:“我們是同舟共濟,互相依靠的。”而一旦戰爭
結束,就擺出上級的身分,對以前的下級士兵採取這樣的態度:“去吧,現在我不再需要
你們了,別來打擾我!”
就這麼兩件事:與歷史學家的往來以及與老戰友保持軍人的集體精神。這就是我晚
年活動的兩個主要內容。
四十.結束語
在本書結束的時候,我想從德國最高統帥部的最後一份報告中摘錄一段話:
最高統帥部通告
自午夜以來,各條戰線實現了停火,根據海軍元帥的命令,國防軍停止了已經毫無
希望的戰爭。至此,進行了將近六年的英勇戰鬥宣告結束。我們取得了巨大的勝利,但也
遭到了嚴重的失敗。德國國防軍在戰爭後期面對強大的優勢兵力光榮地失敗了。
德國士兵忠於自己的誓言,為人民獻出了一切力量,建立了不朽的功勳。後方人員
直到戰爭的最後一刻都不惜重大的犧牲全力支援前線的士兵。前線與後方所作出的一致貢
獻將在日後公正的歷史評價中得到最後的結論。
德國陸、海、空三軍所作出的貢獻和犧牲使我們的敵人也不得不感到欽佩。每一個
士兵可以以此自豪而無愧地放下武器,在我們歷史上最艱難的時刻,為我們人民的萬代幸
福,勇敢而自信地去從事工作。
在這艱難的時刻,國防軍懷念在前線陣亡的戰士。面對滿佈創傷、血流遍地的祖國
,死者在表現無條件的忠誠、服從命令和遵守紀律方面盡了他們的職責。
大本營
1945年5月9日
今天,我還是完全同意德國國防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後一份報告中的這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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