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ebjael (calebj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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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國際法的人道主義在戰爭中的適用
時間Thu May 9 15:42:26 2013
※ 引述《NKN (99%是眼鏡與吐槽)》之銘言:
: 所以這還是要看各位怎麼看
: 是有罪
: 打贏了所以無罪
: 還是案件相對少跟殺的人統計數字少所以無罪?
: 或者是爽快一點 這是該死的戰爭 記得 但是別去追究
那我就再回應一下。我要再舉一個例子。
假設現在有個人A﹐犯了強姦罪﹐然後被判死刑。
這可能會引起關於廢死的爭議﹐認為死刑是一種野蠻報復。
也可能引起關於量刑的爭議﹐讓人覺得量刑過重不合理。
也可能隨著研究的深入﹐得到其他一些情況﹐譬如﹕
強姦的人自己曾經被雞姦過﹐
或者被強姦者後來聯合他人又施暴別人報復﹐
或者審判的法官被揭發自己也曾強姦過別人。等等等等。
這些都會讓人對是否直接強姦就不分情況判處死刑而存疑或爭議。
也就是說﹐以下這些爭議的出現是正常的﹕
東京大審判都是勝利者在審判不太合理﹐更合理的話﹐應該雙方回避﹐
由第三方來審判及辯護。(所以現在有國際法庭)。
或者說﹐東京大審判量刑過重(或過輕)﹐
或者說﹐美國的一些行為也該受到起訴。
或者是﹐一些行為如何準確界定我們還有爭議等等。
如果是這樣﹐我認為並不會有太多的人反感。
但你的觀點不是這樣﹐你是反復強調﹐強姦是難免的啦﹐
誰都有可能強姦別人的啦﹐強姦是一種最快征服對象肉體的"暗黑兵法"啦﹐
有的強姦犯躲避了法律制裁啦﹐(注意逃避了法律制裁不等於戰勝者無罪)﹐
剛開始強姦還沒(嗶-)就停止又該怎麼認定啦﹐法官或警察自己也有犯過其他罪行啦。
就象把強姦推諉給"性沖動難以避免"一樣﹐把戰爭罪行同樣推諉給"難以避免"﹐
然後你就說"爽快一點﹐這是該死的性沖動﹐記得﹐但別去追究"﹖
有爭議的是法律的量刑輕重問題和審判過程的公正公平公開問題﹐
到你這裡變成"不要追究"﹖然後還說別人是精神潔癖﹐真是讓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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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3.4.220.203
→ Treeflaw:前面基本同意 只是末三段的詮釋而言 與我所閱讀到的文意 05/09 15:49
→ Treeflaw:似乎有極大的不同 05/09 15:49
推 hazel0093:中間蠻中肯的 像足球的裁判就是第三國 05/09 15:51
→ Treeflaw:我比較認同前一篇D大的推文所說的 "本意並非如此吧?" 05/09 15:51
推 ssarc:現實和對錯是兩碼子事。哪個是對哪個是錯在這上帝已死的年代 05/09 18:20
→ ssarc:又更扯不清了 05/09 18:20
→ ssarc:戰爭罪刑到目前都沒有公認的公正公平公開審判過程和量刑 05/09 18:21
→ ssarc:這就是現實,NKN大只是說出了這個現實 05/09 18:22
→ bxdfhbh:有沒有審判,和是否該受到譴責是兩碼事。 05/10 10:09
推 killeryuan:現實怎樣 和我們要不要接受這個現實是兩回事 05/10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