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omasJP (筆劍春秋梁父吟)》之銘言:
我覺得這篇某些說法大方向雖說是正確的,
但用了太多全稱,做出多餘的宣稱,
認真反駁會有點像在挑語病,但還是回應一下好了。
另外這篇似乎想在火力/近戰二元外提出拒止的說法,
但我認為這三者並非並列的存在。
: 很多人對長矛的的理解都是錯的
: 把長矛拿來當作近戰武器是希臘重步兵,或者南非祖魯人那種風格的"戰士"的做法
: 但是對於"士兵"來說,長矛的用途非常簡單:
: 在戰場上變出一座"劍山"讓敵軍無法接近,除此之外別無其他
: 這種用法更接近馬其頓方陣或西班牙大方陣,而不是希臘重步兵那樣把長矛舉在頭頂朝下戳
: (要注意古典的希臘重步兵因為握持在長矛中段,所以矛桿的長度只利用到一半)
這段如果改成:"除了某些悍勇的部隊,其它部隊使用長槍多是消極的拒止之使用方式"
我會比較能接受。
不過,有沒有拒止的功能,與兵器本身以及戰場實際狀況是脫不了關係的,
你拿短槍列陣或許可以拒止騎兵,但不可能拒止步兵,就算想拒止,
到最後也只能變近戰肉搏,更不用說雙方都是短槍步兵時怎麼拒止。
: 在中國古代,刀牌跟矛戟一直是截然兩分的,刀牌才是真正的近戰兵種
: 而"長槍"則是由馬槊演變來的,原本是在馬上使的傢伙,它已經不是古典的長矛了
不太懂這段表達什麼,以及為什麼"因此刺刀衝鋒是變種戰術"?
: 所以刺刀衝鋒其實只是一個變種戰術(它真正的威力要等到法國革命戰爭時期才出現)
: 刺刀最正統的用途是在敵軍騎兵衝過來的時候
: 排成一個方陣刺刀朝外讓馬老爺不要直接衝進來
: 步槍+刺刀並非結合火力投射跟近戰,而是火力投射跟拒止
: 近戰由誰負責呢?當然是由騎兵負責啦
: (歐洲至少直到七年戰爭都是如此,衝鋒殺傷力最大的是騎兵)
這邊的論證頗奇妙。
七年戰爭前衝鋒殺傷力最大是騎兵-->近戰由騎兵負責-->刺刀並非近戰而是拒止功能-->
刺刀衝鋒是變種戰術<-->刺刀方陣擋騎兵是正統戰術
七年戰爭中看看普魯士應該會找到步兵發動刺刀戰衝鋒案例,
因為騎兵衝鋒比較威所以否認步兵近戰威力沒啥道理,
至於區分變種或正統戰術的理據和意義也不明,
似乎只是為了強調拒止作為一主要功能的理論觀點。
其實我覺得拒止根本不應該被當作一個動作或獨立的功能,
而是某種類別近戰能力附帶的特殊效果,
這樣理解不是更簡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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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更重要的是,火力投射其實自從古斯塔夫改革以後,就完全是砲兵的任務了
: 就算有了燧發槍,步兵也很難跟有效率的野戰砲部隊PK
: (滑膛槍時代火槍的功能,基本跟羅馬軍團丟出去的標槍差不多)
怎麼個完全法? 炮兵也不是無處不在的吧,
在刺刀衝鋒前的火力消耗戰的規模跟標槍應該不等同,
標槍更接近衝鋒干擾與接敵前騷擾的效果,但步槍是可以打到覺得對方動搖再衝。
另外步兵不能跟野戰炮pk,也不代表火力等於零吧,
就算放到現代,步槍兵更不可能和飛機大炮pk,但也不會說火力投射的任務完全
不屬於步槍兵吧。
發現當你用"負責"和"任務"等字眼時,我就不太懂你的邏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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