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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omasJP (筆劍春秋梁父吟)》之銘言: 我覺得這篇某些說法大方向雖說是正確的, 但用了太多全稱,做出多餘的宣稱, 認真反駁會有點像在挑語病,但還是回應一下好了。 另外這篇似乎想在火力/近戰二元外提出拒止的說法, 但我認為這三者並非並列的存在。 : 很多人對長矛的的理解都是錯的 : 把長矛拿來當作近戰武器是希臘重步兵,或者南非祖魯人那種風格的"戰士"的做法 : 但是對於"士兵"來說,長矛的用途非常簡單: : 在戰場上變出一座"劍山"讓敵軍無法接近,除此之外別無其他 : 這種用法更接近馬其頓方陣或西班牙大方陣,而不是希臘重步兵那樣把長矛舉在頭頂朝下戳 : (要注意古典的希臘重步兵因為握持在長矛中段,所以矛桿的長度只利用到一半) 這段如果改成:"除了某些悍勇的部隊,其它部隊使用長槍多是消極的拒止之使用方式" 我會比較能接受。 不過,有沒有拒止的功能,與兵器本身以及戰場實際狀況是脫不了關係的, 你拿短槍列陣或許可以拒止騎兵,但不可能拒止步兵,就算想拒止, 到最後也只能變近戰肉搏,更不用說雙方都是短槍步兵時怎麼拒止。 : 在中國古代,刀牌跟矛戟一直是截然兩分的,刀牌才是真正的近戰兵種 : 而"長槍"則是由馬槊演變來的,原本是在馬上使的傢伙,它已經不是古典的長矛了 不太懂這段表達什麼,以及為什麼"因此刺刀衝鋒是變種戰術"? : 所以刺刀衝鋒其實只是一個變種戰術(它真正的威力要等到法國革命戰爭時期才出現) : 刺刀最正統的用途是在敵軍騎兵衝過來的時候 : 排成一個方陣刺刀朝外讓馬老爺不要直接衝進來 : 步槍+刺刀並非結合火力投射跟近戰,而是火力投射跟拒止 : 近戰由誰負責呢?當然是由騎兵負責啦 : (歐洲至少直到七年戰爭都是如此,衝鋒殺傷力最大的是騎兵) 這邊的論證頗奇妙。 七年戰爭前衝鋒殺傷力最大是騎兵-->近戰由騎兵負責-->刺刀並非近戰而是拒止功能--> 刺刀衝鋒是變種戰術<-->刺刀方陣擋騎兵是正統戰術 七年戰爭中看看普魯士應該會找到步兵發動刺刀戰衝鋒案例, 因為騎兵衝鋒比較威所以否認步兵近戰威力沒啥道理, 至於區分變種或正統戰術的理據和意義也不明, 似乎只是為了強調拒止作為一主要功能的理論觀點。 其實我覺得拒止根本不應該被當作一個動作或獨立的功能, 而是某種類別近戰能力附帶的特殊效果, 這樣理解不是更簡單嗎? : ===== : 而且更重要的是,火力投射其實自從古斯塔夫改革以後,就完全是砲兵的任務了 : 就算有了燧發槍,步兵也很難跟有效率的野戰砲部隊PK : (滑膛槍時代火槍的功能,基本跟羅馬軍團丟出去的標槍差不多) 怎麼個完全法? 炮兵也不是無處不在的吧, 在刺刀衝鋒前的火力消耗戰的規模跟標槍應該不等同, 標槍更接近衝鋒干擾與接敵前騷擾的效果,但步槍是可以打到覺得對方動搖再衝。 另外步兵不能跟野戰炮pk,也不代表火力等於零吧, 就算放到現代,步槍兵更不可能和飛機大炮pk,但也不會說火力投射的任務完全 不屬於步槍兵吧。 發現當你用"負責"和"任務"等字眼時,我就不太懂你的邏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2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