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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沒有營利或交論文,就可以無視別人的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PTT再怎麼說,也不是 完全不公開的網路空間。當你在此發表一篇文章,內中大量引用人家已經公開發表過的概 念,卻沒有告訴閱讀這篇文章的讀者,這些概念是引用他人的,就已經產生抄襲與剽竊的 嫌疑。這跟你最後發表的東西品質到底好不好,完全八竿子打不著。 概念的引用,本身就需要說明。文字敘述是否一致,只不過是一個判斷上的技術層面。 否則同樣算是偷襲與剽竊。連原作者沒有在自己晚發表的作品上,引註說明自己已經發表 過的觀念,都可以列入所謂的「自我抄襲」,請問非原作者的他人,在引用他人的觀念與 著作時,就沒有這種問題?至少,你必須說明,你的概念是出自某某人的哪個著作。 何況,你的問題根本不在於是否侵犯了滕昕雲關於「德軍閃擊戰並非間接路線而是包圍會 戰」的這個論點。就算滕昕雲只是將普德學派的一般概念整理過來並發表,他在中文學界 就是有他專屬的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任何其他人在之後要再度論及普德學派,除非是想 探討滕昕雲完全沒有觸及到的部分,否則不管你是支持還是反對他的論點,都必須說明他 曾經在什麼時候,於什麼著作中,探討到你現在討論的議題。然後,你再說明為什麼支持 或反對,你這麼做的原因何在。而不是混在一起大鍋炒。更何況你還用他的譯名,難道不 需要提到他的名字與著作?光是這裡你就站不住腳,不用說其他概念的部分。難道說因為 克勞塞維茨如此有名了一百多年,所以現代人可以完全不提到克勞塞維茨,就直接拿他的 思想來充作自己的東西? 最後提一下,滕昕雲在那本書的第一章與第二章裡頭,關於普德學派的戰略思想的介紹, 就是圍繞著作戰思維去發展,不僅提到了從拿破崙戰爭開始的新戰爭型態導致的概念轉變 ,也提到老毛奇對作戰概念的發展。然後他再帶到兩次世界大戰,不僅有希里芬計畫,還 提到德蘇兩國對於作戰概念的差異,甚至也提到盟軍對作戰的運用。「作戰」是普德學派 獨特的戰略思想,類似這樣的文字敘述也出現在這些章節裡。 「閃擊戰:迷思與真相」,是2003年的書,已經絕版。真的尊重滕昕雲,就去圖書館找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84.244.2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04076973.A.686.html
Morisato:這麼說吧,那本書的第一章是從13頁到29頁,內容和你所提 06/30 05:50
Morisato:相差甚多,並沒有啥拿破崙戰爭到希里芬計畫,那是第二章.. 06/30 05:51
Bismarck:OK,很很感謝你的補充,因為我人在美國,手邊沒書,只能 06/30 05:54
Bismarck:先靠印象。 06/30 05:54
※ 編輯: Bismarck (71.84.244.251), 06/30/2014 05:57:00
caseypie:無限上綱又ㄧ典範,你怎麼不提你偷襲與剽竊的定義來源? 06/30 06:17
deathtrowa:夠了好嗎......這又不是寫論文 06/30 09:22
deathtrowa:回答你有關克勞塞維茨的問題:當然可以當然沒有問題。 06/30 09:23
CKnightalker:但我認為在文章前加個"滕昕雲老師認為"這樣的詞比較 06/30 09:27
CKnightalker:合適 06/30 09:28
deathtrowa:最多也就是樓上說的那樣,但也就是那樣沒什麼大不了的 06/30 09:30
ChoshuArmy:這種事,問藤學長的看法不是最方便? 06/30 09:46
hazel0093:得,我說話常常用很多李敖的觀點,從此以後我言必 06/30 10:04
hazel0093:李敖曰,哇靠我又不是在寫報告 06/30 10:05
hazel0093:真要照這標準玩,本版文章至少有一半都是廢文 06/30 10:06
hazel0093:你的標準你自己很嚴格遵守,但不代表應該用在其他人身上 06/30 10:09
axlnslash:原po或許是知識淵博的人,但也展現很多知識份子 06/30 10:26
axlnslash:的通病:尖銳與刻薄 06/30 10:28
siaco:學術倫理也是要尊重一下 高標準不一定算尖酸或刻薄 推 06/30 10:51
kerry0496x:夏天到了 很多大大火氣都很大的 06/30 11:23
hinenak:我還以為會來這個版的多少會注重治學 06/30 12:02
hinenak:該說PTT始終就只是PTT嗎? 06/30 12:05
roseritter:戰史版不愧為戰史版 06/30 12:51
lwo005:行文不引經據典 就像那個號稱自己想出核融合的傢伙 06/30 13:23
valepiy:上一篇有號稱了什麼嗎? 06/30 13:25
nopressure:小鼻小眼 有夠無聊 06/30 13:31
sarraya:sfsm並沒有號稱前文的內容都是他想出來的吧... 06/30 13:32
Morisato:除非真的書看太少了,不然我相信沒人會認為鹹魚可以自己 06/30 14:08
Morisato:想出普德學派(那樣就變成一代宗師或者另一顆橘子.) 06/30 14:10
Morisato:真講,鹹魚上面幾百字的短文大概就是"閃擊戰 迷思與真相" 06/30 14:12
Morisato:的精要,但那本書的附標是"普魯士/德意志軍事思想的詮識" 06/30 14:13
Morisato:但是,只要看完滕的裝甲雄師前三部,大概也能講出相同東西 06/30 14:15
diablo81321:我們在討論幽默感一詞的時候可不會言必稱林語堂 06/30 15:08
hgt:俾斯麥這講得有點過了,而且我記得超過百年以上的,著作權自動 06/30 16:36
hgt:會自動消失不是嗎?所以引用古人完全沒問題的 06/30 16:37
polizei:戰史板不是某個研討會場會是學術論文/期刊,其實我覺得檢 06/30 16:53
polizei:視標準別訂這麼苛,我本身在學術界,當然知道剽竊的嚴重, 06/30 16:54
polizei:但是只要發文者沒直白的說「這是我的原創」,我想別把這裡 06/30 16:55
polizei:弄到像學術界審文的標準,倘若這樣幹,我寧願去投期刊也不 06/30 16:56
polizei:願在這裡發文,畢竟投注心力一樣,在這發文卻是無償的啊。 06/30 16:57
hgt:說實在真的會有人認為那些東西是sfsm的原創嗎? 06/30 19:45
vt1009:無聊 06/30 20:01
saltlake:今年一月下旬剛公布的著作權法 第三十條 06/30 20:02
saltlake: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 06/30 20:02
saltlake: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06/30 20:03
saltlake:但是 第十八條 規定 06/30 20:04
saltlake: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 06/30 20:04
saltlake: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 06/30 20:05
saltlake: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 06/30 20:05
saltlake:不構成侵害。 06/30 20:05
saltlake:不過呢 06/30 20:07
saltlake:第十之一條 06/30 20:07
saltlake: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 06/30 20:07
juunuon:見獵心喜 06/30 20:08
saltlake: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 06/30 20:08
saltlake:概念、原理、發現。 06/30 20:08
donkilu:不附引用,但也沒吹牛說自創,我個人是能接受... 06/30 20:55
sfsm:唉...我沒引用呀~~~我要引用直接一個字一個字打上去就好 06/30 21:02
sfsm:受滕老影響,在敘述上和滕老相似是一定的, 06/30 21:05
sfsm:而且滕昕雲在自己著作或是雜誌投搞都會不厭其煩再次解說 06/30 21:06
sfsm:我那篇文是不是我原創還是受滕昕雲影響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06/30 21:10
sfsm:但是原PO回台灣後翻翻你那唯一一本滕昕雲的書,敘述上絕對 06/30 21:13
sfsm:抄襲的手法,事實上在沒有作者同意下引用文章那才真的犯法... 06/30 21:14
sfsm:沒有 06/30 22:07
polizei:引用文章"不"需要作者同意,前提是要把他的名字寫出來... 06/30 22:17
sfsm:喔!感謝指正 06/30 22:45
amaranth:論文或投稿/發表等級必須詳列資料來源供查詢跟負責,一 07/01 09:10
amaranth:般狀況不需要 07/01 09:10
amaranth:不然會搞到連回答問題都要先回去查出處才能回答 07/01 09:13
polizei:amaranth簡化了我的論點(握) 07/01 12:01
JosephChen:就我讀起來,鹹魚大主要是介紹,並不覺得有據為己有; 07/01 17:29
JosephChen:當然俾斯麥大能提供滕昕雲,讓大家也學到很多; 07/01 17:29
JosephChen:不過BBS是交流平台,引用上可參照學術但毋需同等嚴格。 07/01 17:30
hwsh60013:推文中肯多了,說真的,這裡說到底不是正式學術場合,沒 07/01 22:55
hwsh60013:有必要搞得道德魔人,鹹魚大也沒挑明說這都是我的原創, 07/01 22:56
hwsh60013:照你這種說法這個板一半的文章都廢了 07/01 22:57
MaxwellsEQ:你用中文有先註明來源是倉頡嗎? 07/03 11:37
MaxwellsEQ:以後是不是每一句話都要註明引用的學派來源?? 07/03 11:37
tsitned:沒有同儕審核通過不得發文 07/03 11:50
arnold3:人家好心po個文章還要被你規定怎麼寫 真不知你是哪位 07/05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