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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a8841 (匡國軍節度使)》之銘言: : 其他恕刪。單就「無過犯子弟」試抒見解。 : 《大明會典》卷七十八,選補生員: : 「正統元年,令生員名缺,許本處官員、軍民之家及社學俊秀,無過犯子弟選補。」 : 此處所謂「無過犯」是指父兄無過犯還是子弟自身無過犯? 我並不這樣認為,應該是父兄無過犯才是正確解,原因在大明會典卷七十七 "凡舉保孝廉人材秀才、及山林隱逸、禮部即行所屬、委自正官、選求民間、 果係名實相副、素無過犯之人" 也就是,他在這邊就講明了,要沒犯錯的人才可以,而這邊用的是之人,而 非子弟,在往下同卷 正統九年,聽本衙門保勘、禮部嚴考通經無犯者送試。 這邊也是用無犯者,也是指本人,而非用子弟 到這邊我們可以做一解,如果無犯必須是本人的話,那麼就不會用子弟,大 明科考並沒有限制年紀,只要不要太老就可以,唯一年紀規定只有在錄取上 面,不能太老,但是沒明說幾歲是太老,那麼通篇都用本人解與子弟就不符 接著我們再看同卷的內容,大明會典卷七十七 天順二年、令兩京天文生陰陽人、及官生子弟、許就在京鄉試 正德十年、令兩京武學幼官及軍職子弟、有志科目者、亦許應試、惟不充貢 這邊就很明確了,所為子弟是指父職之子。也就是父親為官或為軍之子,前 後文搭起來就是父親沒犯錯遭極刑的直系子弟 :  即於社學無過犯 高等子弟內選補,庶得學業易成。……」 : 顯然是社學廢弛,印證《明史》所謂「其法久廢」「生員之充發,皆廢格不行」, : 此時要重新創修社學,那此處所言「無過犯高等子弟」自當指 : 未來在重修的社學內修業期間無過犯、考試名列高等的社學生能夠補進府縣儒學。 : 並非說父兄犯罪的社學生不能補儒學生員。 他這邊的意思其實是在說,社學體系出了問題,但明代社學並不重要,社學以今天來說 就算是公立的小學,然在明朝還有族學、私學等諸多教育體系,甚至不上學也沒人有意 見 : 回頭來看,袁崇煥斬毛文龍時,並未有任何機關做出黜革毛氏諸子的宣告, : 還續用毛文龍兒子毛承祚為參將。 還是一樣的,這點和另一為舉的楊家問題一樣,毛承祚不是學生阿他已經帶兵了 而他是不是毛文龍的兒子?這點還有待商榷,他最後被凌遲原因是造反,而根據 大明律謀反大逆不論父母兄弟一律問斬的,根據大明律凌遲只有兩個方法,一個 是忤逆,比如殺死自己的父母之類的,另一個就是謀反 : 且須注意,「本支親屬極刑黜退」是該等親屬受極刑時已經是生員的子弟才被黜革, : 毛承斗(毛鈺)在崇禎二年剛好十歲,應無學生身分,遼東雙島上大概也沒學校。 : 綜上所述,實在無從推導毛承斗會因毛文龍被誅而無法補生員, : 更不能說他補了生員等於毛文龍被平反。 : 又,有武學的可能性? 武學很寬鬆,文武不能並論,生員要求比武學高很多,而在明朝不論文武基本上三 點就可以了,是本人,家世清白,不是文盲,剩下都可以靠錢打通,文方面稍為高 一點,不是文盲是基本的還要有點才華,毛鈺繞不過去的就是家世清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09.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13378965.A.B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