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nominate: 我真的覺得你的邏輯學要重修... 10/29 03:18
→ innominate: 你管他重還是輕,問題是火力大小 10/29 03:20
→ innominate: 不管在甚麼時代,同樣的火炮用同樣彈藥威力就是那樣 10/29 03:21
→ innominate: 只是看你要怎麼分類,你高興要把有洞的都當成重砲也行 10/29 03:22
→ innominate: 那是你的自由,但一般人能不能認同你的分類是另一回事 10/29 03:22
→ innominate: 一直用我流定義法去打別人的觀點很有趣嗎? 10/29 03:23
火力大小?這就證明你沒看我前面找的東西了,虎蹲砲可以發射四斤到五斤的砲彈
比一號佛朗機能發射的還大上五倍,一號只能射一斤
而佛朗機因為用子母銃的關係,他可以在極短時間內發射大量的砲彈,火力是紅夷大
砲的數倍之多,鄭成功用千斤佛朗機打到荷蘭人投降,自己查一下12磅砲發射要多久
時間
按照火力分,紅夷大砲和佛朗機都算上重砲了,他會拿這個出來講主要原因世這位網
友並不用火力分,而是採用重量分,只要比較重就是重砲
→ Swallow43: 你對砲兵跟火砲的理解,不論是現代還是古代,只能用 10/29 05:05
→ Swallow43: 無知兩個字來形容了 10/29 05:05
這段你拿去回給他吧
→ jimmy5680: 鬼打牆的討論還是停了吧,你的解讀方法我只能說很特別 10/29 08:52
→ jimmy5680: 但是顯然其他人並不這麼想...... 10/29 08:54
你會這樣想的原因是他只拿其中一小段來解,也就是其中一句話而以,完全忽略掉
其他眾多文現和科學證據,甚至出土文物,對岸可是有找到超過明朝文獻記載的虎
蹲砲喔
→ aaa8841: 這種斷章法 還以為看到明代試題 10/29 10:06
沒有斷章,相反的把技術改進視作輕砲這種斷張才叫作恐怖
※ 編輯: mshuang (1.169.172.228), 10/29/2014 16:57:21
→ jimmy5680: ...原來又來一位自己為佛朗機比紅夷炮火力更強的天才 10/29 17:00
戚繼光當時弄了一千多座敵台,八千多門佛朗機炮,紅夷大炮僅三十門
然後你說這三十門足以單挑八千多門?
→ Swallow43: 人家K大舉證清楚,條理分明,讓人一看就明白了解重點 10/29 18:24
→ Swallow43: 你除了東跳西跳,然後又隨意舉不相干的例子,前後不一 10/29 18:25
→ Swallow43: 根本無法連結你自己的思維,現在又跳個一零式出來,拿 10/29 18:25
→ Swallow43: 戰車來比,所以你到底想表達的是啥?大概就是讓人家知道 10/29 18:26
→ Swallow43: 你是軍盲這回事了 10/29 18:26
跳來跳去的人是他,不要亂栽從四百門火砲跳到兩百門,然後還硬撐兩百門火砲扣掉一半
還不足以影響戰力?拜託一下該講的文現和相關我前面全部都舉了,不是有標顏色就比較
厲害
→ swpoker: 武器的分類~每個年代都不一樣~你要先提出當時的分類原則 10/30 12:32
→ swpoker: 每個制度也不同,你是用A分類去看B分類造成的 10/30 12:33
我已經舉了,只是多數人都是半途插入,不看前文的
明朝沒有明確的火炮分類,他只有槍械和炮兩種分類而以,不分輕重炮不以火力區分
前面舉例只是讓多數人比較簡單看懂原文到底在說甚麼而以,也就是我在回答他完全
用錯史料來解釋不同的東西
※ 編輯: mshuang (1.169.172.228), 10/31/2014 03:14:35
→ swpoker: 所以就要先去研究當時武器的特性,根據特性去分類 10/31 11:21
→ swpoker: 就會了解是否有誤解之處~也能更清楚當時實際的運用 10/31 11:21
→ swpoker: 例如史書上寫的XXX~看起來超威~結果實際一點用處也沒 10/31 11:22
→ swpoker: 你的論點是砲是否對於戰役有影響,那麼就要先定義"砲" 10/31 11:25
→ swpoker: 定義釐清分類好"砲"之後,才能談後續 10/31 11:26
這沒辦法,以後面另一為網友所寫的東西就沒辦法用,佛朗機炮其實是跳幫炮
簡單的說是一種在肉搏時為了消滅敵方步兵所使用的火炮,但是用在明朝,明
朝就把這種火炮改成實心彈,變成一種快速炮可以攻城,而非他原始設計的目
的,所以那位網友舉外國文獻說那是一種反步兵炮其實並不正確
如果再以現代眼光來看這些炮都很渣,但是對於明朝而言這些都是重要火炮,
講白了就是大器大型火器,他並沒有在下去作類似現代更詳細的分類
→ Swallow43: 你舉的史料在哪?不是出處不明就是斷章取義,前後不連貫 10/31 12:20
→ Swallow43: 從來就沒有個完整敘述,更不用說你對史料的解讀一整個 10/31 12:20
→ Swallow43: 錯誤了,去看一下人家文章怎麼寫的,史料怎麼引用的吧 10/31 12:21
→ Swallow43: 別在那邊主題跳來跳去,人家K大標題跟內容很相符 10/31 12:22
很抱歉該舉的我都有舉,以前面毛文龍反正的內容來說
首先我舉了明會典,選補生員的內容,要求非本支親屬極刑者
接著我又舉了大明律,五刑,十惡,八議
根據大明律和明會典的內容,在被刑求致死不算極刑,相反的大明律還會以鬥毆罪
對相關人等判刑,因此前面舉了東林黨人被刑死為甚麼沒有開除生員,這邊就寫得
很清楚了
其次唯一有關係的那位,是祖父打死族人,大明律也說明了,在打架時不慎打死族
人,判絞準贖,意思是准許用金錢贖罪,這在五刑裡面還有價目表,制於說一些其
他貪汙受賄的,我只能說死的人是毛文龍,屬大案不是市井小民,沒人敢這樣作
所以該講得我都講了,只是要不要去看而以,不是有全文貼上來又加個顏色就比較
有道理好嗎
※ 編輯: mshuang (1.169.172.228), 10/31/2014 13:41:24
→ tucker: 我很懷疑您的閱讀能力,S大認為您的問題並不是沒有舉史料 10/31 14:14
→ tucker: 而是沒有完整敘述、前後不連貫,大家對您的質疑就在這點 10/31 14:15
→ tucker: 您若希望大家認同,是否用大家能夠認同的方法會比較適當? 10/31 14:15
→ tucker: 我想您也沒有搞清楚,K大能夠說服我們的不是貼全文+上色 10/31 14:16
→ tucker: 怪大家沒有理解您的觀點前,是否先想一下為何大家無法理解 10/31 14:18
→ tucker: 到現在您還是直接無法解答大家對您的質疑,卻還是怪大家嗎 10/31 14:19
他開頭第一句話講的就是,我舉的史料在哪邊?其次才是所謂完整論述
事實上我已經完整論述完我要說的內容,只是這邊跳著看的人很多,自
然某個人拿出一篇長篇大論再來個似是而非的論點大家自然叫好
反過來我也問各位,你門認同那位網友所舉的內容時,可有發現其中很
明顯的錯誤呢?
隨便舉好了,前篇體勢重大上色,但是後面體骨亦重他就故意不上色了
改在下一句的一人可舉那部份上色,粗略一看就是條理有序論述明確
如果他在體骨亦重也上色,有人還會說他條理明確嗎?
最後大家的質疑?到底質疑了甚麼?明代火炮如何分類?我說很清楚了
明代不把火炮做分類,其實很多內容在各位網友特別發文反駁以前,我
就以經論述完畢了
※ 編輯: mshuang (1.169.172.228), 10/31/2014 21:00:39
→ tucker: 因為您完全讀錯了,「體骨亦重」是用銅鐵鑄造所致 10/31 21:17
→ tucker: 後段「一人可挽而走」前面還有個改用堅木製造,材質不同 10/31 21:20
→ tucker: 哪能並列?您要說K大故意不上色,大概就是給您跳坑吧(挖鼻 10/31 21:21
唉,明朝有很多利用木炮的紀錄嗎?沒有,所以我也講了,那邊式說他改進工藝
把佛朗機改用木炮,並不能以此做分類懂嗎?我原文都有寫阿,還特地拿日本戰
車來比喻,難道改進工藝就不是重戰車了嗎?誰敢說十式是輕戰的?
而他那篇文章發文的目的是甚麼?論証那些都是輕型火炮不會影響戰局,因此袁
崇煥扣多少火砲都不能作為侯部逃跑的證據,所以他這樣舉的意思拿到今天來說
就是因為日本十式戰車改進工藝,屬於輕型戰車,因此就算一台也沒有也不能當
作影響戰局的證據
這樣理解了嗎?
→ tucker: 從這部分來看,是您沒看前後文,而不是大家沒看前後文啊 10/31 21:22
→ tucker: 反過來,我也要求您回頭看看,到底大家質疑您什麼? 10/31 21:25
→ tucker: 與其回應片段推文,還是花時間寫個完整論述來說服大家吧 10/31 21:26
→ tucker: 或是請註明哪一篇文章吧,我從頭看到尾都沒發現,請您指導 10/31 21:27
你又步說你問了甚麼我怎麼沮哪篇文章呢?
→ Swallow43: 別怪別人老是質疑你,你連我的文字都讀錯而且還斷章取 10/31 21:51
→ Swallow43: 義,上面t大就了解我的意思,只有你看不懂 10/31 21:52
讀錯的式你,我早就全回了
※ 編輯: mshuang (1.169.181.29), 11/01/2014 22:03:04
→ tucker: 還來反問喔?只剩下這招嗎?您都沒有解答所有問題啊!我看 11/02 11:15
→ tucker: 霧殺殺,懇請您指點,忍心丟這句話給我,我也認了啦~ 11/02 11:15
你一直說我問題沒解答,但是你又不說哪個問題沒解答,我怎麼會知道呢?
※ 編輯: mshuang (1.169.181.29), 11/02/2014 11:56:35
→ tucker: 您沒有看到所有嗎...我講這麼清楚了,為什麼還要一直問哩 11/02 12:32
→ tucker: 站在旁觀的角度,您一直顧著回片段提問,只是讓大家無法理 11/02 12:34
→ tucker: 解您真正的想說的論理,整理這點功夫應該是由您來做的吧? 11/02 12:35
→ tucker: 若以戰史來看,您一直在戰線各點試圖反擊,可是對手已經將 11/02 12:42
→ tucker: 層次提升到戰場整面,這樣想要擊敗(?)對手無疑是有難度的 11/02 12:43
沒辦法,他現在的作法就是把各片段放大而以,忽略整體內容,所以
如果你仔細看他全部的文張,你會發現根本不知道他在說啥
※ 編輯: mshuang (1.169.181.29), 11/03/2014 23: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