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nese228 (Janeite)》之銘言:
: 日本在戰國時期是基本上是個後期封建制度定型化的轉折期
: 要比也是拿來跟12-13世紀 西歐類似的"混種封建"相比
: 為了說明 先把在這時期的日本地方制度大概介紹一下
: 日本在6-7世紀時 從推古天皇到天武天皇的時代
: 大致把隋唐的國家制度完全抄過來 在中央實行律令制度
: 並且把不聽話的大臣和大連消滅掉 確立了以天皇為中心的官僚中央政府
: 而在多數地方 在各地則設立了國(二級地方行政單位)和道(一級地方行政單位)
: 國內設國衙 其功能大致如同今天台灣的縣政府兼警察局與地方法院
: 國衙的首長是國司 底下當然有一票小公務員
實際上國司手下沒有多少人,行政班子不到十人,連兵算在內可能也只有一百多人
日本的一個國可能差不多中國大陸一個縣的大小,而國下面還有"郡"(單純的區劃單位)
這樣子縣政府連警察局才一百人左右,實際上不可能進行到人頭的律令管理
所以管理時都是以戶(族)為單位,一戶有數百口人者
: 工作就是收稅 推行中央政府的政策 特別是頒田制(成年國民分田)和租庸調
: 維持治安 審理案件等等
班田制實際上是個無法真正實施的制度,因為收稅是以戶為單位,導致戶下的人口越來越多
加上為了鼓勵開墾,而允許新墾之田自有,因此戶越大就越有利
: 另外在一些特殊地方還有中央設立的分部
: 比如九州的太宰府 還有陸奧的多賀城
: 律令制度前期 大致上就是靠這套公務員維持大和朝廷的國家體系
這其實是一套建立在地方自願服從中央權威的前提之上的體系
: 但到了中期以後 隨著藤原北家獨大 越來越壟斷中央資源
: 中央的朝廷越來越揮霍 稅收開銷入不敷出
主要是皇子皇孫公家子弟越來越多,搞到最後要分成三六九等...
: 加上人口增加 律令制度的基礎頒田制越來越難運作下
我認為這個制度根本上不可能真正運作,很可能是就當時社會的運行法則設立制度
然後冠以從唐朝抄來的名義而已
等到整個社會運作的規則發生改變.自然也就徹底失效
: 地方逐漸變成莊園化 國衙也因為收不到稅(因為人都被莊園搶走了)
: 必須自己發展自己的莊園養活自己 結果也變成很像莊園領主
: 到最後 就是原來的分國地方制度名存實亡
實際上在地方農民當中,如前所述大族大戶也越來越強勢,這些人就是所謂的"國人"
: 這些變化的基礎首先是人口增加 土地開發逐漸飽和
: 結果就是莊園逐漸崩解 不是獨立出來變成不繳稅的自治體
: 就是分解成許多小聚落 稱作"惣"(音同"總")
: 然後這些村落聯合起來 代表的首領就是國人眾
: 這些人既不是武士 也不是一般意義的死老百姓
: 他們為了能自保 能打仗 但有自已的經濟實力 所以也不用聽中央政權的話
這個過程早在室町幕府之前就開始了
我看到一些論文(翻譯成中文的)就有提到鎌倉幕府結束後國人的活動
還有國人取代原本的莊園領主,得到室町幕府承認的案例
: 而他們的首領通常就是上層武家分出來 不能繼承家業的庶子
: 所以又很想出頭
: 在室町初期的南北朝時代 因為全日本打的亂七八糟
: 不少國人眾翻身擠進武家的末端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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