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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nWayne (不生活自傳)》之銘言: : ※ 引述《boo24 (慎言)》之銘言: : : 是的,所以變更的空間不大,因為那是各方意見的平衡 : : 你的意思是,任何規劃案即便已經敲定且開始運作數年, : : 都可以隨當時情勢任意變更? ~~ : : 參照現在的高鐵案,我不認為如此 : 參照核四是否興建乙案,我不認為你說的話有道理。 : 再參照蘭嶼核廢料是否遷廠乙案,更可以證明你的話沒道理。 : 你要用政府政策來反駁,我想你是找錯了場域。 「可不可以變更」在你我以及現在搞政治的人心中的答案都不同, 要變甚麼不能變?只是要付出甚麼代價的問題。 : : 因為這是相對多數的需要 : really? : 相對多數?這個「多」字是如何計算的? : 你倒是算給大家聽。 使用者數量及分配(以大樓建成時為準): 公衛學院:450人 物治系所:350人 職治系所:270人 醫院:人數不詳 另有300、200.100.80人大教室各一間、60人教室3間 請問平常打球的人有多少? 晚上為了住宿安寧不准打,而白天有多少人在使用? 而且法學院有更多學生表示,目前上課教室太差 那麼對教學用的空間需求不是也很迫切嗎? : : 你看過「大樓設計圖」? : : 蠻神奇的,所有相關單位都還沒看過這個目前還不存在的東西 : 很抱歉, : 我的意思是指平面設計圖以及大樓預定的各樓層設計。 : 平面設計圖早就出來了 你如何從平面設計圖看出大樓內有沒有休閒空間? 起碼我聽到公衛學院是有打算要做的,不過不會是球場就是了 : 而大樓預定的各樓層使用也規劃的差不多了 : 我想這個你比我清楚太多 : 因為你之前口口聲聲說:「這棟大樓有多少人多少單位要用」 : 如果你不清楚這棟大樓預定的使用相關規劃,是講不出那麼有份量且具有權威立場的話 : : 目前的困境是,不管要拆福利社或舊公衛學院,都有另一個團體受到侵犯 : : 真是相當頭痛 : 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不知道宿舍區和球隊協商的如何,福利社拆不拆呢? : : 這更有趣了,「平等的場地借用權」在各系之間本來就存在的 : : 請查查記錄吧! : 哈哈。 : 這句話真是超好笑得。 我想我們的學務分處講得很清楚了 室外場的使用記錄上寫的明明白白,並不是只有醫學院的系隊登記 : 我們的籃球隊要借醫學院的場地, : 真實的情況是什麼你知不知道? : 學期初登記的時候,我們連平等的抽籤權都沒有 : 趕在第一時間跑去登記,可是竟然通通都被醫學院各類系院隊給填滿了 至於體育館室內場,只有院隊能用,因為他們是登記有案的社團 就連醫學院各系的系隊都排不進去固定時段 : 你說有平等的場地借用權,我卻看不出來。 體育館的經費,大半是醫學院出的, 所以教學以外的時間才會優先給醫學院的球隊; 至於個別的使用者,不分那個學院,都要另外付錢辦證 醫學校區的室外場地,本來就一直不乏法社學生的蹤影 反而是法學院學生,聲稱綠地是他們「專屬的球場」 所以希望能在醫學院球場劃定「法社學院的時間」來補償 難道其他的時間就要分別規劃成各學院專用嗎? 這樣把時間分割成一塊一塊,恐怕並不是很適當的利用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