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going (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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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關於版權......
時間Sat Oct 15 01:28:56 2005
< 前文恕刪 >
http://www.must.org.tw/must_p25_open1.htm#公開播送部分
裡面:
網路廣播:(94.06.18總會通過修訂之使用報酬,將送IPO審議)
^^^^^^^^^^^^
突然發現這句,不知道是不是IPO(智慧財產局)沒有通過的話
must就不能按牠們規定的那樣收費呢?
有個想法不知可行否?
一旦開始收費時,幾個電台合起來,對外而言則代表一家公司
由這家公司去跟must買授權
然後大家一起去攤70000(非營利的最低金),
不知這樣的偽裝法會不會太明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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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2.57
※ 編輯: papagoing 來自: 61.64.182.57 (10/15 01:53)
※ 編輯: papagoing 來自: 61.64.182.57 (10/15 01:55)
推 dunn:如果沒過應該下面會加註IPO保留吧 &你似乎用了一個不好的字.. 10/15 03:33
推 papagoing:我猜應該是must內部通過,但還沒有送到IPO審議=>故無保留 10/15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