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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ckfish (i love jwewe)》之銘言: : 請問如果想自做個新聞網 : 是否可以自己去搜集各大報的文章內容轉貼呢? : 內容當然會附註來源等訊息。 : 這樣的作法會違反版權嗎? 要事先通知報紙出版單位嗎? http://moj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E0000093& FullDoc=%A9%D2%A6%B3%B1%F8%A4%E5 著作權法第九條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 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 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 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 其他文書。 //只是節錄法律的一小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58.15
backfish:那就不用告知發報單位囉? 192.192.197.5 12/31
superGA:http://0rz.net/e500t 220.135.162.76 12/31
NintendoGC:http://news.google.com.tw/ 140.92.4.181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