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ph (愁痕飄絮)》之銘言:
: 太佩服你了, 先拜一下 :D
: 我個人的經驗是, 就算有人直接給我設計好的頁面(html)
: 即使沒有原始設計稿, 我仍然會直接重做一個.
: 拿我最近的迷你案子來說, 有個朋友學校期末專案是要弄個投票系統(辦網路活動需要)
: 他設計了一個極簡單的投票頁面(body底圖一張), 中間一個長條形區塊, 淡色紙紋背景
: 內容是已經用Dreamweraver排好的表格 -- 3 X N 的投票選項, 只有第一個是真實資料
: 所以我只需幫他套簡單的PHP投票系統程式即可,在我拿到後看一下HTML原始碼行數
: 812行, 不意外, Photoshop 軟體直接表格排版輸出, 我個人絕不使用這種頁面,
: 維護起來太吃力了. 二話不說立刻手工重刻一個.
: 不到兩小時HTML+CSS做完, 不到50行.
: 最後用YUI增強一下投票連結的按鈕, 撰寫PHP樣板邏輯code
: index.tpl.php 僅65行 (CSS外部引入)
小弟再想一個問題,如果像是這種Case,那把PHP作成純粹只輸出HTML,像是<li></li>
這種格式
然後用CSS+JavaScript來完成版面,這樣的話還會需要用到樣板嗎?把前端和後端的
工作完全抽離來作應該會比較輕鬆吧
還是小弟沒有這種大團隊合作的經驗,所以不知道是不是視覺設計都看得懂Code不需要
程式開發者再去幫他重新排版(因為小弟每次和同學合作都是他小姐畫好PhotoShop
之後收工,小弟再去排成HTML然後寫程式),因為如果程式開發者一定要介入的話,
多一道樣板系統的工還挺詭異的@@"
(後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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