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回答
我目前是用grence文中的推文
http://diary.tw/tim/42
SQL SERVER + CTE
我在下SQL時用
with myorder as ()
select from myorder between A and B
在上萬筆的結果中
取order by 之後的 第A筆到第B筆
接下來的部份就是放棄內建的PageIndexChanged
自己寫了一段產生分頁按鈕的程式
再判斷每頁的A及B
以這寫法取代原本的ViewState
在每次換頁時都重新Select between A and B
這樣速度快超多的
謝謝各位囉
※ 引述《lcloud ( )》之銘言:
: 建議使用store procedure做db server端的paging (代入pageIndex跟pageSize)
: 如果有需要把資料下到用戶端
: 在資料量大的時候也不太適合透過http 因為會timeout
: 純做view的話 更沒有必要讓上萬筆的資料每次都在server端跟client端往來
: ※ 引述《ak47veinte (火柴盒20)》之銘言:
: : DataAdapter.Fill()裡頭可以設定要抓的資料筆數
: : 試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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