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rash:我認為一般以標籤為主,內容為輔,class應該沒影響 06/04 21:03
→ kerash:類別樣式這種東西是給網頁設計師方便識別的,不是網路爬蟲 06/04 21:04
→ kerash:ex: 重點粗體字,用strong , 不重要的粗體改用 font-weight 06/04 21:05
→ kerash:這樣對SEO的幫助會好一點(這只是舉例) 06/04 21:05
→ WWWVVV:但如果一個專案經手很多設計師的話...怎麼訂定共同命名規則 06/04 21:05
→ WWWVVV:因為之前主管有提到希望命名可以前後端統一... 06/04 21:06
→ WWWVVV:可以提高專案進度~方便管理這樣 06/04 21:07
→ kerash:個人習慣沒辦法改,如果要訂定也只能由一人當標準 06/04 21:08
→ kerash:兩三個人同時討論標準最後一定會亂掉 06/04 21:08
→ kurtisgod:我覺得個人習慣要改才對 如果是一個team co-work的話 06/04 21:32
→ kurtisgod:有時候根本不需要另外命class 有時候則是同樣的style 06/04 21:32
→ kurtisgod:寫了一堆 都是不同名 觀念清楚才是重點 06/04 21:33
→ tyf99:我不知別人是怎樣分工,但我自己絕對不會把排版拆成兩人以上 06/04 21:40
→ tyf99:維持整個網頁的風格一致性,遠比什麼命名規則重要 06/04 21:40
→ oj113068:大的專案本來就可能轉手或協力吧,制定一個規定對維護 06/04 22:05
→ oj113068:是好事,之前不知道看哪裡的文章有提到入口網站的維護 06/04 22:06
→ oj113068:不然至少要寫註解吧。 06/04 22:07
→ WWWVVV:恩~所以大家都是一人從頭寫到尾... 06/05 06:00
→ superpai:你把兩個問題混在一起了 一個是class/id命名風格 06/05 07:34
→ superpai:這有兩個流派 semetic / oocss 06/05 07:35
→ superpai:至於多人合作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製定doc才是重點 06/05 07:36
推 EROS4:我認為多人維護的話semantic可能會好點,但要配合framework 06/05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