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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5x112010032900717,00.html 男子殺人未遂 一審判一年兩個月 2010-03-29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HJG】 林姓男子和雷姓男子發生爭執,林姓男子以尖銳的金屬物品,刺傷對方,警方偵訊時 ,他還冒充別人身分應訊,最後被警方拆穿。台北地院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 一年兩個月有期徒刑。 四十七歲林姓男子只因細故和雷姓男子發生爭執,心生不滿,見雷姓男子和友人在柵公園內聊天,被告繞到雷姓男子後方,假意按摩他的後頸,等對方失去戒心後,手持長 約八公分、前端尖銳不明金屬物品,從雷姓男子左側背部刺入,導致受有左側背部穿刺傷 併左側血、氣胸的傷害。 被告林姓男子坦承傷害雷姓男子,但堅詞否認有任何殺人未遂犯行,辯稱他和雷姓男 子在公園聊天時起爭執,之後在木柵公園看到他,才會拿機車鑰匙從背後打他一拳,他絕 對沒有殺人犯意。 警方偵訊時,被告還以假身分應訊,最後遭警方識破。台北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 被告和告訴人之間並沒有深仇大恨,只因細故即以暴力從後方攻擊雷姓男子,到案後為脫 免刑責,還冒名應訊,顯然欠缺法治觀念,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一年兩個月有期徒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6.140
sphinx530:才一年兩個月... 03/30 15:48
kinling:也太短了吧... 03/30 22:50
dad80613:台灣不意外 04/01 11:43
kim:台灣不意外 殺人強姦判個2,3年也沒什麼 04/03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