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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22531&type=%E7%A4%BE%E6%9C%83 對少女言語騷擾 色男被判6個月徒刑 【10/19 15:05】 〔本報訊〕台北市文山區一名14歲女國中生5月間行經興福國中門口時,遭到一名39歲張 姓男子言語騷擾,女學生的手還被他拉著不放,幸好有另一名女學生發現,把張男推開, 才結束這場驚魂記。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後,判處張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當時,張男看見少女後,對她說出:「妳是處女嗎?如果是處女可以賣很多錢,可以賣 到120萬。」不堪入耳的話,雖然少女未理會,但張男並沒有因此放棄,還一路尾隨她至 小巷,還說:「妳毛長齊了沒?妳月經來了嗎?你想被幹嗎?」並強拉女學生的手不讓她 離開。張男今天被台北地方法院依少年恐嚇、強制等罪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5.239
Drink43:總覺得判6個月太便宜他了 10/22 01:17
claireho1985:六個月太少+1 10/22 08:47
ntou92710007:腦殘的法官.... 10/22 10:13
angeldusty:死變態= = 10/22 10:16
a93202042:文山區... 不會是我妹遇到的那個吧 死變態 10/22 14:04
scott5432120:這是恐嚇了吧= = 10/22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