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reamingfly:可以水桶我沒關係 (拜 01/23 14:31
推 stuppi:版主看到上面那篇才發現不只丼飯50元 之後還用分身PO了食記 01/23 14:41
→ stuppi:請問那需要刪文嗎 會不會誤導版眾? 謝謝:) 01/23 14:42
推 stuppi:又用標題去看了 不少篇耶.....好像不應該再去查 可是... 01/23 14:45
→ Class:懇請版主處理後備份存檔,避免日後不知情版友繼續矇騙受害 01/23 14:49
推 returnto:吵飯XD 01/23 15:01
→ z010389:這麼多分身還真是猛... 01/23 15:26
→ vivilu:s大指的誤導板眾是指....? 01/23 16:17
推 longya:可以水桶那些分身嗎 很煩 01/23 17:44
推 Attui:好多分身喔 都看不懂了 01/23 17:47
→ HolyBugTw:考慮一下,不管怎樣都要先自介如何? 01/23 21:40
推 kencunning12:分身弄成這樣,吃相真的很難看 = =" 建議水桶分身+1 01/23 21:54
→ watasiku:無論東西好吃與否,開分身老王賣瓜這種事本身就很點點點 01/24 00:48
→ watasiku:,這跟寫假食記跟試用文不是相同嗎,有生意差到需要用這 01/24 00:49
→ watasiku:種手段?贊成水筒全部分身! 01/24 00:50
推 Lailungsheng:推~開分身真的很糟糕. 01/24 01:21
推 edabass:剛才爬了一下這家店的文章 我不會想去吃 01/24 01:56
推 xyzzz:C大厲害 :P 01/24 12:30
推 yajenhina:那些老闆的分身假裝出來的食記 要全當廣告文吧 01/24 14:21
推 QQminiai:我也建議水桶分身+1 廣告文實在太誇張 01/24 14:34
推 stuppi:版主抱歉 就是他用分身PO了兩三篇食記 會不會有廣告嫌疑 01/24 16:10
推 kilio77:C大認真了!! 01/24 16:56
推 temel:已寄信給板主說明,不希望採取法律行動,請自重 01/25 09:03
推 coingate:可公評的事情要告什麼? 01/25 21:30
推 ilovekr:法律行動不是掛在嘴邊的,真的有本事不會明著來 01/25 21:55
→ watasiku:不太能理解要採取什麼法律行為?若真的光明磊落,怎不直 01/25 22:42
→ watasiku:接公開版面說明,用分身PO假食記本來就很差勁 01/25 22:43
推 temel:直接公開版面說明??可以嗎,板主不是說不行?? 01/25 23:02
→ temel:去過店裡的人就知道,店裡的電腦是可以上網的 01/25 23:03
→ smena:不知店裡的網路有沒有固定IP @@ 01/26 09:11
推 ldwang:景華街50-70元選擇有很多,這邊上班的我很幸福。 01/26 09:58
→ ldwang:相比萬芳,80-120消費個人多是萬芳解決。 01/26 10:02
推 ldwang:老闆你110便當跟180忘了啥定食我都用過,都不錯 01/26 10:05
→ ldwang:每天想吃的心情都不太一樣,將來一定都會吃到 01/26 10:06
→ ldwang:希望您不要花時間在沒內容的廣告上,否則,會反感的。 01/26 10:09
推 CHIAYU817:ridosa的連結是廣告~ 01/26 17:14
推 xyzzz:開分身、假食記、真廣告被抓到是要採取什麼法律行動 ? 01/26 21:30
推 Drink43:我不了解可以受公評的事情到底要告什麼? 01/27 00:46
→ Drink43:法律不是用在這邊的...就算你用 也只會穩輸 01/27 00:48
→ watasiku:看了上面推文,大概猜到店主要說的了:同IP是因為有客人 01/27 00:51
→ watasiku:在店內上網,所以有這種事很正常。但這種說法我覺是信者 01/27 00:52
→ watasiku: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我持保留態度。反正就跟看食記一樣 01/27 00:54
→ watasiku:,每個人味覺不同,別人說好≠自己會好,看過就好,反正 01/27 00:54
→ watasiku:若覺這是間雷店別靠近就好,留給時間來公評即可 01/27 00:55
推 temel:寄信給板主也不處理,那只好提告了,我已經提出說明了 01/27 08:40
→ temel:去看看說是我分身的id ,再去查查ip吧,是不是不同 01/27 08:41
→ temel:開分身有就是有沒有就沒有,這不是什麼可受公評之事 01/27 08:42
推 temel:我的電腦是放在櫃台上的,熟客都會在等餐點時上網 01/27 08:44
→ smena:其實把帳號丟給PTT的站長也能查出是不是分身 01/27 10:07
→ smena: 帳號部 ID_MULTI 01/27 10:09
推 ilovekr:趕快去告,說網路代號ABCD為同一人會有名譽受損的可能?! 01/27 11:20
→ ilovekr:連名譽受損都沒有哪來的誹謗.... 01/27 11:22
推 Attui:真的告了記得po版 我想看後續 01/27 12:25
→ email1105:h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所以TE大是前一戈的老闆嗎 01/27 14:02
推 dreamingfly:t老闆好樣沒看懂公告的內容 01/29 11:08
→ dreamingfly:有空的話可以再看一次喔 01/29 11:08
推 QQminiai:這位老闆啊 和氣生財吧 動不動就亂告人的 我看你還是 01/31 14:01
→ QQminiai:不要做生意好了 吃個飯可以搞得這麼生氣你真厲害! 01/31 14:01
推 temel:很多人都誤解我開分身寫食記,當然要提告做澄清 02/01 21:39
推 temel:還有板友寫信來攻擊,這也會一併處理 02/01 21:44
推 Avengers:我又不是分身,我才剛從美國回來 02/04 00:48
推 yajenhina:窩剛從家哪打毀來~中文縮的不太好 英文也縮的不太好 02/07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