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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343245.shtml 「沒有長男」證明?被戶政所氣死!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陳幸萱/台北報導】 2011.05.18 02:38 am 原能會綜合計畫處副處長王唯治是家中長男,因為還有個姊姊,父母報戶口時將他登記為 「次男」。四年前王父過世,要辦理繼承,金融機關要求王家「長男」也出面;王唯治當 場傻眼,他說:「要怎麼去舉證沒有的東西,找一個哥哥出來?」 王唯治只好向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出生別」,卻一直碰壁;戶政單位要他 提出「沒有長男」的證明,或者證明他父親「在其他地方沒有家庭」。他覺得很嘔,決定 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判決,戶政事務所應將王唯治更正為「長男」。 王唯治於民國四十年出生,上有一姊、下有一弟一妹。王為證明自己是長男,請出母親作 證。 王母告訴法官,當初當初報戶口,不了解「出生別」的真正意義,因為王唯治前面有個姊 姊,王排行老二,又是男生,她就登記為「次男」。直到第二個女兒出生,才知道正確的 出生順序,把第二個女兒報為次女,但兩個兒子的出生順序都報錯了。 王唯治還拿出王家族譜和保存卅幾年的結婚喜帖為證。王家大陸宗親於民國九十四年自安 徽家鄉寄送的「王氏宗譜」,明白記載了王唯治是「長男」。當年的結婚喜帖,由王唯治 的父母具名邀宴,也同樣載明他是「長男」。 但文山戶政事務所仍不放行更正,理由是戶籍登記有公信力及公示力,緊咬戶籍法施行細 則第十六條規定,要求王唯治必須提出原始身分證等公文書才行。承辦人員還認為,既然 王的父母這樣登記,可能代表上面真的還有一位長子。 王唯治說,自己當公務員這麼久,一直覺得公務員僵化是很嚴重的問題;他認為行政法規 應該要日新又新,考慮現狀、配合修改,否則不能解決民眾的實務難題。沒想到,他自己 就親身遭遇,他很不服氣,決定打官司、討公道。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出生別的登記,一般都由申請人自己填寫,不必提出任何證 明文件;王唯治一開始就被錯報了出生別,到那去找其他的證明文件證明有誤呢?這豈非 強人所難。 法官也認為,繼承權的有無及確認,與戶籍的「出生別」登記沒有關係。法官採信王唯治 提出的宗譜、結婚喜帖,因製作宗譜的人、王的父母不可能預知日後會有本件官司;且民 間習俗十分重視喜帖上長幼尊卑的記載,此都足證王確為長男。 【2011/05/18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9.97
CherryVoe:可是我覺得戶政人員沒甚麼錯耶 05/18 06:38
CherryVoe:以前的人有多個家庭,不見得所有人都會知道"真相" 05/18 06:38
CherryVoe:打行政訴訟確認ok,但是過度苛責戶政人員好像也不太對吧 05/18 06:39
CherryVoe:法官說詞怪怪的,如果有"長男"存在,被繼承財產就會多一 05/18 06:40
CherryVoe:個人來分,繼承跟"出生別"無關,但跟繼承財產數額有關耶 05/18 06:41
CherryVoe:始作俑者是當初去登記的人,自己搞錯先,現在別人要承擔 05/18 06:42
kai761:這件在准否間不好判斷,才會上報吧。早年就是容易因為申請人 05/18 07:30
kai761:誤解、誤繕,或承辦人誤載,或戰亂資料佚失... 現在承辦人要 05/18 07:32
kai761:處理就麻煩了 05/18 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