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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lihpao/garden/201202/20120219529606.html 都更亂糟糟 萬隆居民難進難出 立報╱呂苡榕 2012-02-19 22:21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原本期待提升城市生活機能,帶來公共利益的都市更新,近年成為炒作房地產的標的, 造成許多受害者,有些建商只求順利都更,不顧都市規劃,更讓都市更新的美意大打折扣 。營建署17日召開第三次都市更新居民輔導會議,邀請萬隆地區的都更受害者與建商協商 。輔導會上,居民質疑建商為何不將願意都更的鄰近住戶納入,留下許多缺口,導致都更 面積並非完整街廓,甚至將既成道路納入都更範圍,嚴重影響當地居民出入方便。 居住在羅斯福路靠近師大分部的陳淑蘭一家,是當地都更案中唯一反對到底的住戶,其實 陳淑蘭說自己非反對都更,十多年前陳淑蘭一家也曾與建商洽談協議合建,只是輾轉多次 ,協議合建成了權利變換,而原本的建商也早已換人。 ▲因建商不願將都更的鄰近住戶納入範圍,導致萬隆地區的都更面積並非完整街廓。圖為 萬隆地區空照圖,攝於民國97年8月5日。(照片提供/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 生活機能大打折扣 陳淑蘭不滿現在的建商打算將汀州路4段23巷這條既成道路廢止的規劃設計,因為這條道 路是附近鄰里出入,甚至遊戲的空間。陳淑蘭表示,這裡的小朋友會在這條路上練習腳踏 車,或打羽球,但建商把既成道路買下,而且只買了一半。這一半道路被廢止之後,汀州 路四段23巷就成了死巷,附近居民出入不方便。 雖然建商強調購買既成道路一切合法,且事業計畫都已通過專家審查,但陳淑蘭直言:「 政府官員專家學者並未到場現勘,只看著書面資料,大筆一揮就把我們的生活給揮掉,住 戶只能被制度綁架,被迫接受。」 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成員陳虹穎指出,雖然建商聲稱一切合法,但根據台北市政府都市 更新自治條例第十條,現有巷道全部位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者,或者單一街廓單向出 口之巷道自底端逐步廢止者,可以申請廢止或改道而將道路併入都更範圍。 由於汀州路四段23巷並非單向出口,建商若要廢止巷道,必須將汀州路四段23巷全部納入 都更範圍。但建商只收購一半,也造成整個都市更新的範圍,成了一個奇怪的形狀。 都更範圍中,建商只針對汀州路四段23巷一側的居民進行都更,而另一側同樣會使用道路 的民眾,雖願意參與都更,卻未被建商納入,結果行程納入都更的住戶不滿意、沒納入的 也不開心,而生活機能也未見提升,陳淑蘭質疑,這項都更的公共利益到底在哪裡? 建商強調一切合法 對於居民的質疑,建商澄清,當初在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中,委員也對既成道路廢止議題 做出裁示,要求建商保留通道,因此建商劃設了公共空間和人行步道,鄰近居民都能通行 。建商強調:「住戶曾向行政法院提出廢止巷道的訴訟,不過遭到駁回,因此建商申請廢 止一事,沒有違法問題。」 住戶委託的律師吳貞良反駁,當時建商以都更自治條例第十條第一款條件送審,應該將所 有巷道劃入都更範圍內,但實際上根本不合條件,雖然如此,判決書中卻以第二款條件駁 回居民的告訴,但是那條既成道路也並非單向出口巷道,吳貞良直言,法院判決不一定代 表真理,尤其行政法院多會維護行政機關的決議。 另外針對居民質疑建商為何不將願意劃入都更範圍的民眾也納入,建商則坦言,由於那塊 地區多為4、5層樓的公寓,「推動都市更新在整合居民上有一定難度,連低矮平房的住戶 我們都不一定整合得了,更何況是4、5層的公寓,如果整合不如預期,將嚴重影響都更期 程。」 這樣的說法讓在場民眾很氣憤,都更推動時就說是為了公共利益,要求不同意的住戶配合 ;對於不願劃進來的部分,就推說是整合困難,這種兩套標準的作法,民眾無法接受。 制度問題才是關鍵 台大城鄉所所長黃麗玲直言,歐美國家的都市更新,不像台灣只講求「房地產效益」,實 施者在都更前,須把提升都市機能、文化保存的價值都說清楚,「從這些個案中,都可以 看出制度面的問題,而政府被夾在中間,兩邊不是人。」她認為,營建署有必要針對制度 面向做調整。 當現場記者問及營建署都更組組長陳興隆,未來是否在修法上要求實施者必須以都更面積 為完整街廓為前提,陳興隆卻無明確回應,表示實施者申請劃定都市更新範圍的相關審查 權責屬於地方自治,中央管不了。陳興隆強調,輔導會議室要解決個案問題,制度面不在 此做討論。最後只將問題推回建商與居民身上,要求他們再做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0.75
DoD:原來公館福德宮也在都更。 02/24 00:36
scottv:有工程進行能越快完工越好~~ 02/24 02:57
swapn:有人知道魚玄雞旁邊那塊都更的為什麼拆了還沒建嗎? 02/24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