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en-Sh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70783&type=%E7%A4%BE%E6%9C%83 廣告亂擺害摔 房仲賠錢獲撤告 【10:45】 〔中央社〕為招攬民眾看屋的梁姓房仲員被控將廣告立牌放在路邊,導致路人絆倒受傷, 經賠償5萬元獲撤告,檢方日前將梁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49歲的梁男於去年11月4日上午10時許,將黃色售屋廣 告立牌放在台北巿文山區忠順街一家鹹酥雞攤位旁通道,以招攬路過民眾看屋。 檢方表示,梁男應注意隨時停留在現場,維護路人出入通道的安全,卻疏於注意在當天下 午3時許陪客戶看屋而未留在現場,當時1名廖姓婦人經過通道欲到鹹酥雞攤位後方取物, 不慎被這個立牌絆倒,導致右踝扭傷。廖婦後來控告梁男涉犯過失傷害罪。 檢方指出,在路邊時常會看到類似的「三角厚紙板」立牌廣告,體積小,長、寬、高約30 公分,形成路障,害人摔傷案件不少。 檢方表示,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梁男後來與廖婦和解,並賠償新台幣5萬元獲得撤告 ,因此全案處分不起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40.38
Beijingman:房仲被告死好 03/04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