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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其實看到很多人說要開記者會 : 但是有一個問題會產生 : 就是偵查不公開 : 今天這些台南一日遊的球員以及律師 : 都有被檢察官要求不能對外放話 : 如果開了記者會 : 就已經違法了 : 妳要怎麼開?? : 不過檢察官憑什麼把消息放給中國時報~ : 說曾漢州在偵查庭上有承認並且還說出其他人?? : 還是中國時報瞎掰的!! : 不然今天一大早偏偏只有中時發消息?? : 事後聯合才跟著發? : 越想越氣!!!! : ※ 引述《judgement (死過一次)》之銘言: : : iblue大...你能否跟後援會的夥伴商量 : : 一起請小紀,修明,鮭魚出面澄清 : : 不管有沒有涉案 : : 我想身為死忠棒球迷的我們...都會想親耳聽見他們的說明 那我就想到,不如利用媒體? 反正媒體缺的是東西來炒作,獨家更是他們的最愛 不過我想先知道,所謂"不對外放話"是指怎樣的程度? 小紀可以不說筆錄內容及偵查過程 但法律不能限制他向親友訴苦吧? 後援會會長就是一個例子 或是可以不必小紀出面(目前),請知道詳情的人(如會長)去打個電話給報社 就說:"最近中信鯨打假球的新聞,我有相關消息" 等到記者來採訪時就向他們說,小紀私底下訴苦內容如何如何..... 為了不傷害到小紀,所以必須是親口聽過小紀說的人來講明 不然由他人轉述,會變成八卦, 當然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先經過小紀的同意才能這麼做!!! (想辦法說服他) 這是我的一點想法,參考看看,也許有點不負責任,但我很認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51.176
supr:公開說明真的就比較好嗎?找律師問清楚比這各更重要 08/26 01:08
stupid324:直接就請律師了吧 08/26 01:09
photonic:公開說明是證明自己清白 08/26 01:09
naeap:透過第三者轉達應該也只能是八卦吧... 08/26 01:10
photonic:透過第三者的都沒意義 08/26 01:11
fannyliao:坦白說……這並有沒比較好,最好的方式還是請小紀親上火 08/26 01:11
fannyliao:線出來說明~~~ 08/26 01:12
axi:先與律師討論 由律師陪同出面說明 08/26 01:12
matsuji:請律師+1 並出來說明(我是頗欣賞紀小2的獅迷 ^^) 08/26 01:16
ptyan:我是象迷啊 但是真的覺得紀2很認真 希望他真的沒有做... 08/26 01:22
hiejojo:此時不說更待何時..就算有收也要出面道歉,沒收更該出面!! 08/26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