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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rchi77 (瑟基)》之銘言: : ※ 引述《sirchi77 (瑟基)》之銘言: : 都是成年人了,而且在社會上打滾這麼久,又享受過自 : 己的身分所帶來的福利,更應該為違反對公司的契約以 : 及辜負球迷的期待而受到必要的處罰。 : 接下來,就看球團有沒有魄力告到底了。 別的不講 光是球團要告人 也要小心 像蘇立偉那個案子 要是蘇有點腦子 早就把球團告到躺平了 球團也是聽他娘子講個幾句就辦人 結果官司搞掛掉 現在要是聽曾漢州的口供就辦人 那到時候萬一定不了罪 可就不妙了 這些人看起來不像蘇立偉那種土頭土腦的村民 法院不是事實的決戰 而是權利的決戰 球團其實是站在很不利的態勢 因為放水是很難定罪的 但是球團侵害到球員的權利又很明顯 觀察這些人的行動 不要用正義的角度 而是要用權利的角度 才會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 本文作者是個貧困的無專職遊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55.3
single0811:....沒有定罪不代表沒有問題.很多事實是讓人無法置信的 09/03 15:09
single0811:球團有時的作法固然令人不解.也不代表是錯的 09/03 15:10
single0811:....事實存在的黑暗面.沒多少人了解.... 09/03 15:14
jerrylin:樓上說了等於沒說......................... 09/03 15:19
hereafter:球團侵犯球員的權利是指未定罪前的解雇嗎? 09/03 15:29
VOT1077: ....沒有定罪不代表就有問題.很多證據是無法證明有罪的 09/03 17:32
VOT1077: 球團有時的作法固然令人鼓掌.也不代表是對的 09/03 17:35
VOT1077: ....事實存在的光明面.望更多人看見.... 09/03 17:37
sfong:我想爭論這個已經不重要了,小紀也不可能回鯨隊了!現在期待 09/03 18:40
sfong:小紀能不能循寶哥的模式再回中職,才是我們這群球迷所樂見的 09/03 18:41
sfong:的吧?一個這麼優秀的球員,為了30萬打放水球,小紀應該沒這 09/03 18:42
sfong:麼傻吧? 09/03 18:43
tsohg:如果他沒出面說的話呢 怎麼可能回來 09/03 19:18
tsohg:他跟寶哥狀況不同.. 09/03 19:18
Archi821:一場30萬很多哩,比他月薪還多10萬 09/04 03:09
htk:推L大最後的結論 看了這二句話 就覺得很多事情豁然開朗 09/04 11:01
kirkquiang:放不放水應該是從有沒有收取不當來源的金錢為考量吧 09/05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