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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gwangx (知道%的意思嗎?)》之銘言: : 阿儒開始動作組台大的維基社團了。 : 我們這些非台大人應該也要有個可以歸屬的組織吧? : 雖然先前有「時機未到」的感覺, : 但是,或許時機已經腳步漸近了。 : 春聚的時候, : 把這件事納入可能的議題之中吧! http://www.dosw.tcg.gov.tw/i/i0300.asp?l1_code=08&l2_code= 01&fix_code=0801001&group_type=1 (http://0rz.net/2c16v)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項目名稱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 更新時間 2004/5/27 聯絡電話 27597709 27597710 傳真號碼 27597723 電子信箱 ha_s1@mail.tcg.gov.tw 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洽辦單位 第一科 服務內容說明 社會團體係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 、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公益為目的,由個人或團體組成之團體。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由年滿二十歲,設籍本市三十人以上共同發起。請 檢具人民團體申請書、發起人名冊、章程草案一式四份及發起人身份證正 反面影本乙份,向業務科提出申請。 依據人民團體法的規定,同一行政區域內,除法令另有限制外,得組織二 個以上同級同類團體,但名稱不得相同,故新團體之名稱不得與其他以立 案之團體名稱相同。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年滿二十歲以上市民 應備文件 (一) 人民團體申請書(正本一份影本三份)。 (二) 章程草案(正本一份影本三份)。 (三) 發起人名冊(正本一份影本三份)(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一份)。 (四) 其他依規定必要之文件乙份。   1申請團體名稱涉及專門學術者,發起人應檢附具有專門學術之資料 文件。   2申請團體名稱、宗旨、任務涉及宗教者,請另附以下文件: (1) 教義及經典。 (2) 教主及其生平事略。 (3) 宗教儀規。 (4) 傳教沿革。 3申請國際團體組織(例如獅子會、扶輪社、青商會、同濟會、聯青社) 者,請檢具總會同意書。 4申請同學校友會者,另附學校同意書。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 相關檔案下載 -- 台北人夠不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5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