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ikipedi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KaurJmeb (!SK2盃條目競賽!)》之銘言: : ※ 引述《fuzuki (Jasonzhuocn@維基)》之銘言: : : (恕刪) : : 全國性的 http://sowf.moi.gov.tw/11/07-9.htm : : 發起人戶籍或工作地(以團體為發起人者,其代表之戶籍或工作地)分布於七個直轄市、 : : 縣(市)以上者得向內政部申請籌組全國性團體。 : : 發起人(以團體為發起人者,其代表)須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人民團體 : : 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定消極資格者。 : : 發起人應於發起人名冊親自簽名或蓋章,並具結無前項消極資格情事,自負法律責任。 : : 看到後面好麻煩.... : 我覺得全國性比台北市的簡單 : 據我所認識的維基人基本就有有七個縣市以上 : 台北市、台北縣、新竹市、彰化市、雲林縣、台東縣、高雄縣 : 30人應該也不成問題。 : 不過我也還沒把這個讀一讀..... 沒錯。 我也覺得全國性社團比較簡單。 而且,如果成立台北市的社團, 以後其他地方的人要入會比較不方便。 其實,成立社團不麻煩。 我先前為了成立田野調查學生會把這些規定看了好幾次, 發現真的不難。 田野調查學生會還沒成立, 原因是人不好湊,而不是因為手續麻煩。 -- 維基之行也,創意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文其文,不獨畫其畫; 使文件有所終,檔案有所用,idea有所長,想像力貧乏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 有歸。創意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創作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 壟斷而不興,盜版而不作;故版權而不閉。是謂智能大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9.242
ImprezaWRX:成立之後的運作才是要傷腦筋的. 不知諸君有無想過? 02/16 19:00
mingwangx:當然,當然。經營社團遠比跑公文湊人頭來辦社團難。 02/17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