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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應一下我的疑問, 我對大陸現狀不懂, 希望對大陸版權比較瞭解的這位網友可以解釋給我聽。 ※ 引述《mafa (^@@^)》之銘言: : 看了你的回復﹐我還真以為百度在協議裡坑人了。 : 但是我剛才去看了一下﹐很明顯百度和一般 : 大陸網站一樣﹐寫得很清楚﹐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現在問題在於百度同時使用CC和GFDL協議, 這兩個協議是部分衝突的。 姑且不論這兩個協議間的衝突, 絕大部分的被轉貼網站(例如新華網、中國大百科),版權都是版權所有的, 把版權所有的東西轉貼上GFDL的網站,當然是違法。 「百度百科用戶發表、轉載的所有內容及其它附屬品(如示例代碼、圖片等)的版權 歸原作者所有。若作者版權聲明的或發表內容從其它站轉載而附帶有原所有站的版權聲 明者,其版權歸屬以附帶聲明為準。」 「在用於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 需徵得文章原作者同意」 這個跟CC或GFDL也互相衝突。 所以百度上面的條目版權到底是什麼?我搞不懂,好像在打迷糊仗。 : 隻是如果原作者首發百科﹐你轉貼文章 : 除了要寫明作者﹐還需要寫明轉自百科。 : 這就是大陸的習慣了﹐而且沒有違法法律。 : 當然如果你直接聯系到作者授權﹐就可以不理百科﹐按作者要求做。 : 我覺得百度的聲明寫得非常清楚﹐符合法律﹐也沒有任何欺騙。 : 如果百度要收費或者出版﹐都要征求原作者同意並支付稿費。 好像不是這樣喔。 「對於用戶發表到百度百科上可公開獲取區域的任何原創內容,用戶同意百度在全世 界範圍內具有免費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和完全再許可的權利和許可。」 百度不需要支付稿費吧。 : 所以百科在這點上的問題是你強加上的﹐ : 他現在隻有一個問題﹐就是管理不好。 : 如果硬要說的話﹐就是大陸的版權法有一點鬆﹐ : 侵權行為需要原作者舉証﹐而不是轉貼者証明沒有侵權。 就舉證這一點,現在百度只開放用「普通郵件」舉證,而非「電子郵件」, 這會讓人懷疑他的誠意。 剛剛看到了百度貼吧的版權協議,看起來好像百度百科是把貼吧的版權協議前面加上 GFDL和CC形成的產物。可是這兩者本來就是互相抵觸的,硬加在一起不成了四不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6.126 ※ 編輯: orion 來自: 59.112.236.126 (05/16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