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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fa (^@@^)》之銘言: : 你算看的比較仔細﹐但還是沒有看清協議﹐請看﹕ : 7. 百度百科用戶發表、轉載的所有內容及其它附屬品 : (如示例代碼、圖片等)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 若作者版權聲明的或發表內容從其它站轉載 : 而附帶有原所有站的版權聲明者﹐其版權歸屬以附帶聲明為準。 : 作者無專門聲明或者轉載時無附帶聲明的內容及其它附屬品 : (如示例代碼、圖片等)以下原則為準﹕ : .... : 這之下才是你提到的那些百度權利﹐所以百度沒有打迷糊仗﹐ : 隻有你不聲明cc或gfdl﹐也沒任何其他限制聲明﹐ : 百度才擁有文章的所有權利﹐但是百度仍然沒有獨家權利﹐ : 原作者可以繼續出版掙錢。 您的邏輯怪怪的。 上面是你的解釋,可是百度的授權條款有這樣寫嗎? 我看到的是他一開始聲明網站是CC,GFDL 後來又說「版權歸屬於被轉貼網站」 明顯前後抵觸,到底那個才是對的? 法律是很死的東西,任何例外情況都要標明, 自己合理化出來的說法是不能作數的。 : 百度在提供百科平台的過程中﹐主要就聲明了一個出處署名權﹐ : 當然你可以直接找作者授權來繞過它。 : 以上就是大陸目前的網絡習慣﹐法律也是支持的。 轉貼就是著作權法上重製的行為,把禁止重製的東西轉貼到百度百科, 法律會支持嗎?這樣盜版DVD也是合法了? (大陸網友在維基上舉過新華社的例子,新華社就是禁止轉錄的) 個人覺得難以想像。 中國大百科也有網路版的,如果百度大量轉貼中國大百科的東西 不曉得供中國大百科還要賺什麼? 這跟盜版DVD不是一樣嗎? : 至於cc和gfdl沖突﹐這怎麼可能﹖一片文章﹐即使分成幾塊﹐ : 每一塊也就選一種﹐轉貼也一直繼承這種權利﹐不會有問題吧。 : 還有通過百度的聲明可以看出﹐他沒有改變﹐ : 當然也無權改變發表或轉貼到百科上文章的版權﹐ : 所以這點它不會違法。 他當然不會更動到原版權 問題在於轉貼版權網站內容的動作是違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6.126 ※ 編輯: orion 來自: 59.112.236.126 (05/16 12:18) ※ 編輯: orion 來自: 59.112.236.126 (05/1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