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auncher:不是在某些版最好不要用鄉民 05/16 15:31
百度在網頁上寫copyright不說明任何問題﹐
大概有點法律概念的人應該都知道。
還是要看詳細條文的﹐否則微軟早破產了。
關於中國大陸的習慣﹐我剛才看了cc的幾種協議﹐
應該說大陸默認表明使用是cc最嚴的那種﹐
就是 署名-非商業使用-禁止演繹 (by-nc-nd)﹐已經算不錯了。
大陸的版權法應該也是差不多這個標準﹐稍微嚴一丁點﹐
如果作者起訴的話﹐原則上會認為侵權﹐
但一般結果隻是應作者要求﹐停止違法轉貼。
百度的聲明則表示發表使用cc最寬鬆的那種﹐
轉貼當然還是繼承文章原先聲明。
ptt的鄉民好像也采用了大陸默認做法﹐
不過ptt的鄉民也一直強調默認要征求原作者同意﹐
似乎原則上台灣不聯系版權擁有者屬於違法﹐是不能轉貼的。
如果轉了﹐那就應該低調。
這樣看來﹐如果ptt某鄉民在share版轉了一片大陸文章﹐隻要署名作者﹐
且不做修改﹐原則上大陸作者可以要求他刪除﹐告他侵權則意義不大﹐
但要是這個大陸作者跑來台灣﹐就可以起訴這位鄉民了。
那如果大陸某網站轉了一篇台灣文章會如何呢﹖
台灣的原作者隻能補充清楚的版權聲明﹐再去要求大陸網站刪除文章。
原則上台灣作者也可以去大陸起訴﹐但如果你原先不聲明﹐
這是非常輕微的侵權﹐可能結果也就是要求網站刪除文章﹐
除非網站拿了你一片清楚聲明了版權的文章﹐那才會被嚴厲處罰。
※ 引述《KaurJmeb (wikiprincess)》之銘言:
: ※ 引述《mafa (^@@^)》之銘言:
: : 看了你的回復﹐我還真以為百度在協議裡坑人了。
: : 但是我剛才去看了一下﹐很明顯百度和一般
: : 大陸網站一樣﹐寫得很清楚﹐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 : 隻是如果原作者首發百科﹐你轉貼文章
: : 除了要寫明作者﹐還需要寫明轉自百科。
: : 這就是大陸的習慣了﹐而且沒有違法法律。
: theodoranian前面提過了,
: 有沒有違法的最後決定權在法官,不是我們說說就是,
: 再且有沒有違法,也決定於「在哪裡告」
: 中國的習慣,在其他國家可能已經是違反該國法律的行為。
: : 當然如果你直接聯系到作者授權﹐就可以不理百科﹐按作者要求做。
: : 我覺得百度的聲明寫得非常清楚﹐符合法律﹐也沒有任何欺騙。
: : 如果百度要收費或者出版﹐都要征求原作者同意並支付稿費。
: 百度的聲明的確寫得很清楚,
: 它同時使用cc(所有的cc)、GFDL,所有網頁下卻都是"copyright"
: 大概有點著作權概念的人應該都知道,
: cc、GFDL屬於copyleft,和copyright完全不相容,
: 而大部分的cc授權又和GFDL不相容。
: 也就是說,百度的版權聲明,是非常隨便且不負責任。
: : 所以百科在這點上的問題是你強加上的﹐
: : 他現在隻有一個問題﹐就是管理不好。
: : 如果硬要說的話﹐就是大陸的版權法有一點鬆﹐
: : 侵權行為需要原作者舉証﹐而不是轉貼者証明沒有侵權﹐
: : 這導致違法轉貼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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