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ndor ( ^^)》之銘言:
: 歡迎至原討論串加入討論 原討論串請見 http://0rz.net/361I3
: 其實我一直不了解維基的模式,一方面對外又說自己"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 ;另一方面,只要有幾個人到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投下"此條目重要性
: 不足",這個條目便被刪除了!!感覺這很矛盾~~"重要性不足"到底算不算刪除
: 的準則?
希望這個討論可以討論出一個對於所有3C產品條目的共識,並且將來可以此次的
討論結果放置到[[Wikipedia:刪除投票/慣例]]中,以供參考。
所以希望大家踴躍參與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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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 Wei Hao (邱偉豪). NCTU IEO Master Student
My Blog: http://www.wretch.twbbs.org/blog/sandor
E-Mail: sandor at ms1 dot url dot com dot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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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