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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人編了盧安達大屠殺的條目 所以我好事進去添加了一些文字 然後又新增大屠殺的子分類 結果發現我很討厭那個大屠殺列表的版型 有沒有人可以幫忙改善一下...?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 我們如何界定大屠殺? 古代有屠城和整肅異己兩種屠殺 現代有無差別大規模的屠殺 和有計畫的屠殺特定的一群人 這裡包括了種族滅絕(民族清洗)←大陸名詞 那麼二二八事件似乎比較複雜(日本人也把它歸納為大屠殺) 不能被定義為屠殺事件,後期的白色恐怖 也只能被歸類在整肅異己的行動 文化大革命呢?六四天安門事件? 這些中共當局特別敏感的字眼,該怎麼分類呢? 731部隊,是戰爭犯罪,可以算是有計畫的屠殺行動嗎? 回到最初,歷史上的屠殺事件,該如何分類或界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28.129
TaiwanJunior:二二八事件當中,士兵沿路對平民無差別射擊,以及任意 10/17 23:55
TaiwanJunior:逮捕平民後不經審問即予以殺害這部分..其實已經可以 10/17 23:57
TaiwanJunior:定義為"屠殺"層次了..(當時美國駐台領事館發出的電報 10/17 23:59
TaiwanJunior:即曾提及"無差別殺戮行為") 10/18 00:00
orion:"逮捕平民後不經審問即予以殺害"這史上太多了吧。 10/18 00:28
TaiwanJunior:是沒錯..如果單就那點而言,的確需要更進一步的定義.. 10/18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