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doranian (維基百科執行主編)
看板Wikipedia
標題[情報] 著作權法修正
時間Sun Jun 17 11:51:56 2007
我國的著作權法修正了
相關新聞請見
http://www.e-stock.com.tw/asp/board/v_subject.asp?BoardID=17&ID=3537125
這次的修法 雖然大家口頭上說是針對p2p軟體
但是請注意 '''提供侵權的連結供他人公開傳輸也是侵權'''喔
(依經濟部智財局的定義,把東西放上網,不特定人得以"傳輸",就是公開傳輸)
無論是在個人部落格、或是在維基上頭
以後提供youtube連結
也要注意該則片段是否有經過著作權人授權
如果未經過授權
即使你只是提供連結
你還是被修正後的著作權法認定是侵害著作權
著作權法這樣規定 網路發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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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很糟糕的一件事啊!!
為什麼大家沒有反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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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7.14
→ Transfinite:能怎麼反應?除了革命以外的手段政府根本不管(聳肩) 06/17 12:26
推 Kazamatsuri:沒幾個鄉民懂啊 ˋ(′~‵")ˊ 06/17 13:27
推 Kazamatsuri:可以轉去PttLifeLaw板討論嗎? ^^" 06/17 13:35
推 ImprezaWRX:大概是受到美國301的壓力而修嚴格吧 06/17 23:45
推 dotZu:台灣的著作權法是不是全世界最嚴格的地方啊? 06/18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