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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幾個人的反應,我覺得那幾位認為責任不能歸給撰寫者的說法,都犯了一個 先天的認知問題:你認為重要的,不見得其他人也認識其重要性。他們普遍認為 他們認為重要,你不知道是你遜。 問題是,天下之大,人事物之多,有多少人對於各領域稍微有點名氣的人都知道? 譬如說,他們覺得某些樂團的指揮或者是作曲家很重要,別人不知道是不應該, 那麼,請他們指出對世界最近60年影響很大的15名經濟學家好了,他們可以指出來嗎? 恐怕不多。 所以,要描述一個人的成就或者是貢獻,知道這些事情的人,除了親眼看到之外, 其他的也多是靠不同的管道的描述得知,包括口述,新聞,書本,網路等等。 那他們可以從中發現重要性是因為他們的心有靈犀還是因為描述得當?描述 不當的話甚至會有誤解,看看腳尾飯的事情(不是很好的例子)。 那麼,他們既然想要認別人知道,那自然是撰寫者的責任去突顯重要性,語焉不詳 或者是不知所云可以說是因為閱讀者應該要先知道背景資料來判斷這個人事物 的重要性?他們寫條目不就是為了這個目的?達不到這個目的就是:重寫。 總不會在學校沒遇到過吧? ※ 引述《KaurJmeb (維基年會 在台北)》之銘言: : ※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之銘言: : : 這可以分兩部份講 : : 的確是少了點。如果能加上樂評就更好。 : : 這牽扯到重要性的問題。 : : 不過也不能因為我們沒聽過就覺得人家不重要。 : 我現在覺得,讀者賴以知道這個人重不重要, : 是來自編輯者撰寫的內容和提供的資料。 : 別忘了,讀者就是不知道這個人、東西是什麼, : 才會上網查, : 如果一個明明很重要,但是卻被寫得一點也不重要, : 且讓人有這樣的質疑, : 被提刪除是可想而知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84.37.58
KaurJmeb:這篇可以放到社群部落格嗎? 09/08 01:18
KaurJmeb:http://wikimania.tw/blog/?p=57 已放上 09/08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