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ikipedi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KaurJmeb (Wiki Wiki)》之銘言: : ※ 引述《theodoranian (維基百科執行主編)》之銘言: : : 前文恕刪 : : 貼段中國大陸維基人的對話 滿好玩的 : 最近溥儀自傳「我的前半生」的繼承人出現問題, : 如果沒有人出來繼承的話, : 著作權將收歸國有。 : 中華民國的著作權法裡面, : 如果沒有繼承人,也是歸國家所有。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二條   著作財產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於存續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 一、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國庫者。 二、著作財產權人為法人,於其消滅後,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於地方自治團體者。 ==== 所以如果著作財產權人都過世的話,該著作物的著作財產權就屬於國庫或地方自治團體。 -- ╭────╮ ◣◢ 愛棒球!? .. ,從來不 ═── █◣+ 的,美麗與哀愁。 ¢ZenUp http://blog.pixnet.net/ottoca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6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