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devil (限量是殘酷的)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討論] 井口真理子
時間Mon Dec 17 19:33:26 2007
※ 引述《ImprezaWRX (御宅園)》之銘言:
: ※ 引述《whitedevil (限量是殘酷的)》之銘言:
: : 如果取折衷,僅寫出姓氏,再加入如地點、職業等描述加強識別如何?
: : 如「大學生井口氏命案」、「桃園縣長劉氏命案」之類……
: 若大多數報章已公開報導出來其全名,
: 看不出來在維基百科內僅寫出姓氏的理由.
那就要看狗仔媒體的規矩維基百科是不是要照搬。
媒體是健忘的,可是百科卻會一直在那裡。 (假設維基長命百歲的話)
命案也還罷了,畢竟當事人已死亡,
像[[李師科案]]中的王姓計程車司機,或者[[林宅血案]]中林義雄的家人,
這些人都不是公眾人物,是和你我一樣的普通小市民,
如果在非自願情況下,被大剌剌公開其姓名,尤其是牽涉入刑事案件,
難道不會不好受嗎?而且也會對其生活造成影響。
有的人則認為罪犯應公開姓名,受害者則可匿名,
但如果是對公眾安全無影響者,不知道公開姓名的目的在哪裡?
就是殺人犯,也有蓄意謀殺跟過失致死的分別。
要求公開姓名感覺倒像是動用輿論的私刑。
好比說2001年的同志窒息性愛命案,
媒體公然幫當事人的林姓學生、廖姓工程師出櫃,
不知林姓學生生前是否公開出櫃,但其父母事發後想必會很難受,
不但兒子就這樣死了,而且只怕還會受人指指點點。
廖姓工程師有改名,不知是否即是受此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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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網路上公開的判決書,也同樣會採取隱匿當事人姓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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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156.77.73
→ ImprezaWRX:媒體公佈全名是否道德可以討論, 12/17 19:35
→ ImprezaWRX:只是要強調的是在全名已普遍被報導的情形下, 12/17 19:36
→ ImprezaWRX:在維基百科內只寫姓氏根本沒有意義及保護的作用. 12/17 19:36
→ ImprezaWRX:閣下若覺得媒體報導全名或強迫出櫃不道德, 12/17 19:37
→ ImprezaWRX:應該去媒亂板提出討論,看會不會有可能修法. 12/17 19:38
→ ImprezaWRX:因為維基百科引用的是既有可靠資料, 12/17 19:38
→ ImprezaWRX:而不可能是維基人自己去爆料出來. 12/17 19:39
→ whitedevil:所以假如媒體公佈全名是否道德是該被討論的,維基百科 12/17 19:44
→ whitedevil:引述全名是否道德難道不值得討論? 12/17 19:47
→ whitedevil:並非找得出資料就該照單全收地往維基百科倒,只怕不符 12/17 19:48
→ whitedevil:合Wikipedia:生者傳記中有關非公眾人物一節的記載。 12/17 19:50
→ whitedevil:重點是在於「不要造成傷害」。 12/17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