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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一下好了 1.真要說我針對任何人,我只能說從過往的紀錄上看來,有些人就是不能信任。 因為多次的爭議中都看得出來,他對於「尋求社群討論共識」這件事情完全不 做,幾乎每一次都是「我有證據我是對的,要討論你去落人,而且在討論出來 之前一定要用我的」這種說法。我已經避免挖人的過往來就此事做評論了。 2.某學生打人後被處罰了,這時才大聲嚷嚷「老師都是他先弄我」,看起來就是 國小小朋友最常幹的行逕。麻煩在「他弄你」的時候就先去告狀等候裁決 (尋 求社群共識) ,不要自己先跳到坑裡去。 3.請注意維基百科是一個「協作」平台下的百科全書,請好好跟你的「同事」們 溝通。一個沒什麼貢獻的編輯頂多沒什麼貢獻,一個很容易引起爭端的編輯就 算有什麼貢獻,也會因為動不動就要拖著一大堆人才幫他解決爭議,所以消耗 掉的戰力比貢獻的還多。 -- 影像、聲音、文字間的操弄 部落格 http://rekegiga.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65.129
DivineLand:我看你是怕讓惹上那幾個大陸人吧。 05/29 13:56
reke:那幾個人干我什麼事啊 XD 05/29 14:24
DivineLand:對阿「我只是想婊你而以,那幾個人干我什麼是阿」對吧 05/29 20:33
MilchFlasche:好言相勸就是婊囉,呵。 05/29 23:55
DivineLand:這算哪門子的好言相勸。 05/30 01:25
MilchFlasche:摸摸你的頭才叫好言相勸囉。 06/01 21:34
------------------------------------------------------------------------------ 話說,這個爭論停了一段時間了,所以我就不再回文, 悄悄地把這段話修在本文後面就好了。 原文出自 [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 http://0rz.tw/NQliO ) 維基不是官僚體制 維基百科絕對不是法律體系。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 的方針和程序。 英文版的表示是: Disagreements are resolved through consensus-based discussion, rather than through tightly sticking to rules and procedures. 當然在 [wikipedia:共識] 文中有聲明 共識不可以動搖「中立的觀點」等基礎政策的地位 不過這只是限定你可以藉由方針的違反去否定一個結論是為「共識」, 並不能相反地論證合乎方針的意見才是共識。 實務操作上簡單地說,當有爭議出現後,並不是一直堅持自己的編輯更遵守方針即可。 而是要去尋求共識。 但若當「多數的意見」明顯地有違方針時,可以據此否定其為一個共識, 並要求多數另行討論出合乎方針的共識來。 當然啦,「多數的意見是不是有違方針」也還是一個可能有爭議的話題, 這還是得由共識判別。 所以,最終來說,這個平台還是需要具有「說服」能力, 才能在爭議中爭取到與自己理想比較相近的結果的。 ※ 編輯: reke 來自: 61.64.65.129 (06/02 19:19)
DivineLand:如果有一百個分身帳號就無敵了,反正也不會顯示IP。 06/09 09:21
ffaarr:亂開分身還是會被抓的,除非有人能真的多重人格。 06/09 09:25
DivineLand:又不能顯示IP,抓或不抓我們也不會知道。 06/09 09:57
ffaarr:真要抓可以申請查詢。而且維基百科又不是光靠人多來決定 06/09 11:16
DivineLand:這篇還有一個魚目混珠的點 就是到底是誰在引起爭端 10/28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