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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aarr (遠)》之銘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另外點出 在給予提刪討論的時候 : : 起碼這個討論串上 太容易把焦點放在 : : 不是提刪就是保留 這種概念上面了 : : 我認為這樣的討論失之不周 : : 解決這個問題的焦點 應該要放在討論如何提昇現有頁面 : : 把精力放在討論提刪/保留上面太浪費了 : 這點我贊成。 : 但很現實的問題就是,如果一個條目連保留都不可得的話,如何進一步提昇。 個人認為答案只有兩個字 重寫 : : 另外提到重寫跟提刪的差異 : : 我個人的意見在這裡比較主觀而強烈 : : 那就是 如果自己不打算重寫 : : 拿下一位編者可能會遇到困擾 作為自己提刪的理由 有點過頭了 : : 畢竟你不可能知道尚未出現的下一個編者習慣 : : (說不定在你眼中很爛的條目 在下一位編者眼中很有用?) : : 說著 哎呀這寫的太爛了 我為了之後的人編寫方便把他刪掉 : : 其實有點吊詭?XD : 我覺得如果用各別的條目去實際論述某些內容有用是ok(以現今的制度,就是 : 去刪除討論中,表達該內容有何價值) : 但如果像這樣全稱式的論述方式推論下去,就會變成,一個主題寫得再爛,即使 : 是機器翻譯或完全看不懂連定義都不清楚,也不能刪,因為即使目前的討論中, : 大家都覺得完全看不懂在說什 : 麼,也說不定一年後二年後會有一個人能看懂,並且繼續編下去。 就因為未來可 : 能有人能看懂會編下去,所以不能刪。 繼續讓大家都看不懂的條目留著。 : 推論下去可能會變成除非是侵權違法的條目都不能刪,因為「未來某一天」可能會有 : 用。(即使大家都覺得沒用) 我覺得這才是很吊詭的。 敢問何謂「大家」都看不懂? 這是一個甚麼過程推理出來的 還是只要去互助客棧確認一下沒人看懂就好? 或是一種個人的感覺(阿... 寫這麼差大家都看不懂吧...) ==================================================== 另外討論違法的部份 我個人認為 首先考慮把違法的部份去掉 作不到 次則考慮求助別人把違法的部份去掉 還是不行 則自己寫個50字的小頁面取代之 個人認為這才是比較好的作法吧 : 另說到,一個混亂內容讓人無法理解的條目和完全沒有條目,何者對讀者更好, : 可能差不多。後者可能還好一點省下時間。 : 而何者更能引發人去編輯增加內容,我覺得其實是後者。因為很多人更喜歡創新條目 : 而不是去改舊條目,尤其是混亂難改的舊條目。 以我的角度我會選擇重寫 沒能力重寫就等別人重寫 (不過其實我這樣說也蠻沒有說服力的 因為資工領域比較少見混亂到需要重寫的條目 多數都是沒有人翻譯) : : 另外回應這段 : : 之前我會有所誤會 是因為我看到的都是獎勵修改 : : 我以為對維基來說加上模板(包含提刪模板) 跟 翻譯出500字都被視為修改 : : 但是後者顯然難太多了(個人意見 也有用太多了) : 光以「編輯次數」(以及與編輯次數相關的榮譽)這點來說,翻譯500字的人可能比 : 改錯字,作小編輯的吃虧。但跟「提刪」是無關的,因為被刪除條目的編輯 : 是不算在個人編輯次數裡的。 了解了 這是我對維基的誤解XD 感謝補充 -- 卍~卍~卍~卍~卍~卍~ 嘉察仁波切《聽即解脫咒》 ~卍~卍~卍~卍~卍~卍 ★Ah Ah Sha Sa Ma Ha ★阿 阿 夏 沙 嘛 哈 ★Ma Ben Dharma Ra Ra ★嘛 北 當 嘛 RA RA ★Ha Gan Ga Ah Sha La ★哈 港 嘎 阿 夏 拉 ★Sa Den Dharma Da Li ★沙 殿 當 嘛 達 哩 ★Ga Ha Na Ah Li Ta ★嘎 哈 哪 阿 哩 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