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faarr:所以你認為如果一個題目沒人能重寫把侵權文章擺一年也ok? 12/12 10:06
不認為 所以你問這個問題有甚麼意義?
→ ffaarr:另外我上一篇正是希望把純粹討論刪除,擴大到討論撰寫一方 12/12 10:49
→ ffaarr:相應的態度和尊重。 12/12 10:50
請另開話題
→ cobrachen:不同領域的撰寫難易有所不同,不能同等視之 12/12 23:41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3 16:45)
→ ffaarr:既然你認為是這樣,提刪就是非為不可的事啊。那還能如你原 12/13 17:01
→ ffaarr:來所說,無法重寫的人沒資格評定該條目。 12/13 17:01
→ ffaarr:何況侵權的文字連在「歷史」中都儘量不要保留,所以就算要 12/13 17:04
→ ffaarr:改寫,按規則也是先得要刪掉之後再重寫。 12/13 17:04
原來我有說過提刪是絕對不能做的事情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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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發現你還是用類似的方式討論
提刪/全部重寫 二分法
除非整篇侵權 不然不存在只有把侵權文字去掉的方案?
另外 你連挑出並且刪去侵權文字的能力都沒有
有甚麼能力評定侵權?
一個頁面裡面中英混雜 然後想處理的人沒有能力翻譯
也沒有能力挑出未翻譯的部份然後維持文句通順
只好把所有混雜去掉甚至提刪。
那這就會導出類似的結果了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3 17:21)
→ ffaarr:我那段明明是在講「整篇侵權」的情況啊… 12/13 17:29
→ ffaarr:我那篇不是就分兩種情況來說了嗎?部分侵權本來就不刪整篇 12/13 17:30
整篇這個辭好像是我先提出來的
為何你可以在討論裡面一邊假設對方說了其實沒有說過的話
然後一邊講自己原始的意思是你從沒有在文章理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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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硬要這樣討論 那ok
我認為原創研究因為主題本身就沒有辦法列入維基 所以無法重寫
但是侵權則可以有一年(你自己提出的時間範圍)重寫
不知道這樣對你的感覺是否還有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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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因為人文範圍的頁面比較難寫 一年寫不出50字....
那人文範圍的頁面真的是太困難了 我無法想像與討論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3 18:48)
→ ffaarr:我上篇沒有「整篇」兩字?請檢查一下吧。 12/13 19:45
→ flamerecca:有看到了 確實我沒有看到你說「大部分都是整篇貼的」 12/13 21:58
推 reke:你那段文字刪掉有影響原意啊 在某些情況下提刪/回退比重寫小 12/13 23:45
→ reke:頁面簡單 那你所提用小頁面代替提刪就變得沒理由了 12/13 23:45
reke誤解我的意思了 就算寫小頁面比提刪/回退簡單
也並不會就讓寫小頁面代替提刪的理由消失
就像把所有中英混雜的頁面刪掉當然是比翻譯簡單
但是並不代表因此所以就可以把所有中英混雜的頁面都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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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問題在於實踐上面 一看到認定侵權就提刪
跟 一看到認定侵權就開始撰寫小頁面
分別對維基哪個比較好
(會提到一年是因為我上面肯定侵權放一年是過度誇張的
但是就算侵權就要寫小頁面 我認為也明顯不會超過一年時間撰寫
除非人文的頁面難寫到超乎我對撰寫的理解)
→ reke:侵權是不能留一年重寫的 侵權的東西應該是發現要馬上移除 12/13 23:46
實際操作上還有誤判侵權的問題
其實都不可能實踐所謂的「馬上」這個概念
(雖說我不知道實際上侵權的處理方式是甚麼
但是我敢說一定不是甚麼馬上
除非現在維基的程式可以正確辨別何謂侵權)
在這種狀況之下 哪個時間比較長 哪個又對維基比較「好」
才是討論的要點
討論甚麼要是有人一年都不寫本身就偷渡概念了
依照這個理論推演 也可以合理的把翻譯中的頁面全部移除
「不然你覺得中英混雜的頁面放在維基百科上面一年可以嗎?」
不是嗎?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4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