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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維基百科的標準與價值觀 : 時間: Sat Dec 11 22:57:37 2010 : : ※ 引述《ffaarr (遠)》之銘言: : : → ffaarr:何況侵權的文字連在「歷史」中都儘量不要保留,所以就算要 12/13 17:0 : 如果你硬要這樣討論 那ok : : 我認為原創研究因為主題本身就沒有辦法列入維基 所以無法重寫 : : 但是侵權則可以有一年(你自己提出的時間範圍)重寫 : : 不知道這樣對你的感覺是否還有難點? : ======================================= : 如果你說因為人文範圍的頁面比較難寫 一年寫不出50字.... : : 那人文範圍的頁面真的是太困難了 我無法想像與討論 非常抱歉我前面推文或回文的方式太迂迴了,讓你無法了解我的意思是我的錯。 我直接再講一次我對於侵權提刪和改寫的看法。 ------------ 侵權文章是違法的,是會影響到整個維基百科的生存的大事, 只要檢查出來,違法的東西連一天都不應該留在維基百科, 所以,如果不是整篇侵權(一般都是小作品後來加進去)就立刻刪除侵權部分, 回退到未侵權狀態,整篇侵權(大多數都是這種)就立刻提刪。 中文維基百科每天平均至少有二十篇整篇侵權的文章,一年就7000多篇。 幫忙查侵權的人每天光是費力清查(查到20篇可能代表大約查了40篇可疑的) 提刪通知作者就很辛苦了,即使假如我們放寬標準,不在意侵權的內容保留一年之久, 有一年的時間改寫一篇成50字當然足夠了,問題是一年不是只有一篇而是有 7000多篇,有些辛苦查侵權的人,一年可能提刪了幾百上千篇,沒有辦法改寫 也是情有可原。 侵權文章能重寫成條目當然很好,事實上有很多人實際在做(以前還有個工作小組 在做)把其他人檢查到侵權,被提刪的條目,經由臨時頁面重寫而成為條目。 這樣的做法很好,就是有人幫忙檢查侵權,有人幫忙從中找自己擅長的條目重寫, 彼此各盡其能,這才是維基共同創作的精神。 ------- 另補充一下,查一個條目是否整篇侵權,幾乎不需要該條目的專業或起碼理解,就算 整篇都看不懂,只要確認內容文字全部是轉貼自其他版權與維基百科不相通的網站 內容,且維基百科內容較晚產生,即可懷疑為侵權提刪。(當然會有一週時間讓寫條目 的人說明是否有特殊狀況再正式刪) 所以一個維基人查侵權跟重寫該條的能力是 不怎麼相關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25 ※ 編輯: ffaarr 來自: 211.74.5.25 (12/13 20:39) ※ 編輯: ffaarr 來自: 211.74.5.25 (12/13 20:40) ※ 編輯: ffaarr 來自: 211.74.5.25 (12/13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