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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reke誤解我的意思了 就算寫小頁面比提刪/回退簡單 : 也並不會就讓寫小頁面代替提刪的理由消失 : 就像把所有中英混雜的頁面刪掉當然是比翻譯簡單 : 但是並不代表因此所以就可以把所有中英混雜的頁面都刪掉 : ================================================ : 真正的問題在於實踐上面 一看到認定侵權就提刪 : 跟 一看到認定侵權就開始撰寫小頁面 : 分別對維基哪個比較好 對維基的讀者來說,可能多些小頁面好。 可是反過頭來對真的在貢獻的維基「編者」來說卻不一定。 簡單來說,即使是自己的專長範圍,但是寫維基是 for fun 的, 每個編者未必有興趣去針對現在這個條目進行資料蒐集、消化、撰寫等一大票狗屁事情。 為了這些外插進來的不速之客花費大量的時間去做研究, 最後只會更快速的消磨掉願意撰寫的熱情而已。 這樣無形的損失對維基是好是壞,不是只片面地從百科條目要更多更好的觀點, 就可以片面去衡量的。 要知道侵權、破壞的產出速度之快,而每條又得花上數倍的時間才能完成小頁面, 這樣的效率比重只會很快地造成劣幣驅除良幣。 把侵權變成變相的條目請求,是不對的事情。 : (會提到一年是因為我上面肯定侵權放一年是過度誇張的 : 但是就算侵權就要寫小頁面 我認為也明顯不會超過一年時間撰寫 : 除非人文的頁面難寫到超乎我對撰寫的理解) : → reke:侵權是不能留一年重寫的 侵權的東西應該是發現要馬上移除 12/13 23:46 : 實際操作上還有誤判侵權的問題 : 其實都不可能實踐所謂的「馬上」這個概念 : (雖說我不知道實際上侵權的處理方式是甚麼 : 但是我敢說一定不是甚麼馬上 : 除非現在維基的程式可以正確辨別何謂侵權) 「馬上」當然是指人力所及範圍最快的可能。 : 在這種狀況之下 哪個時間比較長 哪個又對維基比較「好」 : 才是討論的要點 時間長,幾乎無庸置疑的是重寫。 畢竟你無法預料侵權頁面會在哪裡出現,資料不是已經備齊的。 就算用 google ,也得先從幾百筆資料中花上一段時間去整理「可靠的」資料。 (畢竟 google 到的東西除了電子論文、新聞、官方網站,應該大多數視為不可靠) 而確認是侵權並提報侵權頁面,就算用人力也只要 google 到就好了。 有個特殊的情況是侵權者本身用的資料是可靠資料, 那麼這樣的重寫可能可以加快,因為只要把原來的文句理解重述即可, 不過絕大多數的侵權都來自像百度,或者隨手可 google 到的部落格網頁, 我還沒看過 copy/paste 型的作者很有水準的照貼論文的 (笑)。 重寫的背後看不到的時間成本遠比你想像的多, 同時也是一種知識上的「不樂之捐」,寫起來並不是真的很愉快的事。 假如我是領維基薪水的正職員工,這工作或許應該站在「對維基好」的觀點處理, 但是基於一個沒領錢只是閒著沒事才寫百科的人來說,講真的,這種事做多了很煩的。 : 討論甚麼要是有人一年都不寫本身就偷渡概念了 : 依照這個理論推演 也可以合理的把翻譯中的頁面全部移除 : 「不然你覺得中英混雜的頁面放在維基百科上面一年可以嗎?」 : 不是嗎? 中英混雜跟侵權應該是兩件事,前者只是好看/不好看的面子問題,後者有法律問題。 所以侵權頁面應該在人力所能的範圍儘快移除 (不管是重寫或刪掉) 而中英混雜的頁面我認為可以掛翻譯中模板讓它在那裡考驗人性。 :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4 09: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6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