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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aarr (遠)》之銘言: : ※ 引述《chenhung (小鬍子)》之銘言: : : 1.如果有一個影片是拍攝李家同,可是此影片非李家同拍攝 : : 這樣有沒有侵權李家同? : : 我是認為如果李家同同意,就可以拍攝 : : 拍攝後的影片的權利是李家同肖像權或 XX權 和拍攝者著作權 : : 這樣解釋對嗎? : 就我的認知 : 肖象權有分公眾人物公眾場合的差異。 : 如果公眾人物在公眾場合拍的照片,就沒有肖像權的問題。 : (就像報紙拍了一張馬英九在參加選舉活動時的照片,就不需要再去問馬英九可 : 不可以刊登) : 因此這種照片的話,就只有拍攝者著作權的問題。 : 但如果是私下場合的話,肖像權就需要被拍攝者的同意。 : 但如果不只是照片,而是演講影片我就不是很確定了。(這應該不只是 : 肖像權問題) : 這可能要牽涉到演講主辦單位,而不只是李家同本人。 : (也就是說這個演講是否允許拍攝,而一般來說,演講單位 : 都會先把演講影像的版權是否公開,或是歸屬於主辦單位之類的 : 先與主講人講好) : : 2.拍攝者將此影片放在 YOUTUBE ,這樣有沒有侵權李家同? : : 這應該是要李家同同意和拍攝者同意就可以放在 YOUTUBE 上 : : 這樣解釋對嗎? : : 可是要如何知道李家同同意呢? : : 我想不出來除了用侵權兩字還有甚麼形容詞 = = : 接續上,如果是非公開場合的照片,需要李家同的同意, : 否則放上youtube就是侵權。 : 如果是整段演講的話,要看那個演講本身是否有禁止拍攝之類的。 謝謝你的回答 可是我看不太懂你下面的回應, = = 可以請你解釋清楚嘛 ^^ : p.s.我剛又看到討論中認為截錄一部分可以是「合理使用」。 : 那個影片長度以合理使用來說是ok,但合理使用一般是用在說明內容本文, : 而問題出在youtube本身是影片網站。一旦上傳,「影片」就變成「主體」, : 這樣即使在其他場合(如文章、評論、報導)下是合理使用, : 但「上傳youtube」這個動作,是否能算合理使用就有爭議了。 昨天找到一位網路上會回覆著作權問題的老師 分享給大家 http://www.copyrightnote.org/eclqna/clqna.php?op=showcontent&id=438 謝謝回答 -- 歡 迎  到 溫 馨 怎麼走? ' ' ′‵ > < ' ' ^ ^ ⊙⊙ --" @ @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_  ε ε Life_Job 職場 /\ /\ V\ /\ \/ <> /EE\ VV Σ職場甘苦談→求職/行業/工作 /╰ /╰ /╰ /╰ /╰ /╰ /╰ /╰ Volunteer 一起來做好事! 我們都是好命的孩子,所以要付出更多喔!(* ̄▽ ̄*) wennythepoo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85.183
ffaarr:他的意思跟我差不多。總之就是上youtube不適於作為合理使用 05/04 11:12
ffaarr:假如你寫一篇論文中間引一小段影片,那可以算是合理使用。 05/04 11:13
ffaarr:但youtube上傳顯然不是這種情況。 05/04 11:13
ffaarr:老師回答得比我清楚一些。 05/04 11:15
jackjack0040:你的對手侵權了…態度堅決點… 05/04 17:09
chenhung:謝謝 05/04 19:25
chenhung:好,此IP用戶還是認為沒有違反版權。 05/07 23:21
chenhung:我可以相信,當半保護過了之後,該IP用戶還是會 05/07 23:21
chenhung:繼續編輯,請問我還是繼續申請半保護嗎? 05/07 23:22
chenhung:請看最新的討論 [talk:李家同] 05/07 23:23
chenhung:好 不曉得他看了老師回覆的 是否已經同意 XD 05/14 16:01